索引号: | 4311000022/2024-0073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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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3年4月,湖南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湘国资〔2023〕87号),进一步规范了省属监管企业投资行为。巡视巡察及审计反馈意见指出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还存在投融资监管不严等问题;2023年11月2日全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有关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市国资委加强对监管企业经营性债务管理;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经营性投融资监管。为了进一步转变监管职能,健全国有资本监管体制,规范监管企业投融资行为,市国资委起草了《办法》。
二、主要依据
文件出台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全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1月,书面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监管企业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于2月初经委务会审议通过;2月22日,我委将《办法》报市政府审定;3月6日,市政府办将《办法》批转市司法局审查,我委根据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形成送审稿;4月24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办法》,我委根据会议要求再次修改完善《办法》,形成定稿。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35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文件起草依据、适用范围及投资融资相关名词定义等。
第二章投资融资监管职责与制度,明确了市国资委、企业各自职责及投资融资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第三章投资监管,明确了企业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等有关事项。
第四章融资监管,明确了企业融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等有关事项。
第五章责任追究,明确了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投资融资管理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未尽事宜相关补充规定内容。
- 永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202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