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28/2020-0004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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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全市与中央、省属企业对接合作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等。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正处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加挂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国有资产经营科(加挂业绩考核与分配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产权管理科、规划发展和改革改制科(加挂改制企业市管干部管理科)、人事科、信访维稳科、资本合作科(加挂永州市企业与中央、省企业对接合作科)、企业党建科8个职能科室;归口管理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市医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铜山岭有色金属矿社区服务中心。
人员编制共32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工勤编制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现有干部职工31人。车辆编制1台,实有车辆1台。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以及下属管理的两个二级事业单位:永州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永州市医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委决算收入总额为 1968.09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收入总额939.6万元相比增加1028.49万元,增长比率为109.46%。2018年度我委决算支出总额为 1968.09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支出总额939.6万元相比增加1028.49万元,增长比率为109.46%。发生决算收入支出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国企改革后增加了在职和退休市管干部人员、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财务并入委机关;机构改革,人员调入和调出,经费相应递增递减;市管干部人员工资调标及人员退休减少经费等综合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收入数1968.09万元,其中:用于委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收入370.89万元,占总收入的18.8%;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153.29万元,占总收入的7.8%;市管干部人员工资及经费1418.14万元,占总收入的 72.1%;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1.97万元,占总收入的 0.1%;招商引资专项会议费7.7万元,占总收入的 0.4%;其他人员抚恤费及奖励16.1万元,占总收入的0.8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支出数为196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87万元,占总支出数的99.68%。主要用于委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49.6万元,市属改制企业市管干部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1418.14万元;公用支出194.13万元,主要是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一般行政公用支出54.43万元,用于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信访维稳、央企对接、国企党建、产权交易、医药产业发展、监事会管理、市管干部等专项支出132万元、央企对接专项会议支出7.7万元。项目支出6.2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桌椅和电脑设备支出,占总支出数的0.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总收入1968.0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比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总收入939.6万元增加1028.49万元,增加109 %。其中:2018年度基本支出1961.87万元,占总支出数的99.68%,项目支出6.22万元,占总支出数的0.32%。变动原因:年度政府绩效考核奖励、市管干部人员工资调差;委机关人员工资调标补差,委机关人员调进、调出和全市国企改革后增加在职市管干部人员49名、原200多名退休市管干部全部由我委代发工资等发生经费增减变化综合所致。
2018年决算总支出为9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66万元,占总支出数的99%,项目支出2.94万元,占总支出数的1%。另一变动原因:2018年决算核算口径发生了变化,将原由市人社部门发放的已退休市管干部人员工资及补贴补差均由我委代发,另今年新增国有企业改革后市管干部人员。上述原因新增了全年工资总额及人员工作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968.0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1968.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比重为100%,与上年决算数939.6万元增加1028.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市管干部人员和已退休市管干部200多名人员工资及调差;委机关人员工资调标补差,委机关人员调进、调出和市管干部人员退休等发生经费增减变化综合所致。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96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万元,占总支出的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7万元,占总支出的72.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24.18万元,占总支出的26.63%;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0.08%;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1%。其他支出14万元,占总支出的0.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决算支出总额为1968.09万元,与年初财政预算477.55万元相比,增加149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万元,是在2017年10月召开央企、省企对接洽谈会议结算支出,属于年终调整增加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7万元,属于市管干部工资、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医保费及工作经费等,未在委机关预算中列入,属调增;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24.18万元,用于委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机关运行的工作经费,与年初财政预算477.55万元相比,增加46.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1.5万元,是年终公务员住院医疗补贴支出,属于调增预算;其他支出16万元,是年终人员经费调增和市级维稳、意识形态评比年终获得先进单位奖励,也是年终调增预算。以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放市管干部工资及经费1418.14万元总支出预算在大财政预算中,没有列入我委年初预算,但支出在我委代支出,故形成了我委总决算支出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另一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提标和年度绩效考核、综治奖励支出等43.64万元综合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为1961.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9.6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63.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7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5.48万元,占基本支出15.2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年初预算数比较并说明增减变动原因。2018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3.65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3万元,出国出境费用为0),比年初预算数16万元减少12.3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6万元,出国出境费用为0),下降77%。“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精减了公务接待次数和人员,今年车辆维修出车减少以及加强了车辆管理和规范了车辆的调度使用。
2、“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并说明增减变动原因。2018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3.65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3万元,出国出境费用为0),比上年决算数9.38万元减少5.73万元(公务接待费4.49万元;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89万元,出国出境费用为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减了公务接待次数和人员,车辆维修减少出车次数和加强了车辆管理和规范了车辆的调度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3.65万元。其中用于公务接待支出1.35万元,用于公务接待支出30批次,接待人员265人。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我委公务用车编制一台,现保有公务用车一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本年度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情见附件)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委按市财政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落实,把全年的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本年度按年初工作计划,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全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扫尾工作已基本结束,成功引进一家央企(华侨城)来永投资建厂,国企改革的信访维稳工作平稳,改制企业市管干部待遇落实到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监事会工作扎实推进,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2018年按照年初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年初财政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了全市国资监管和完成我委监管的6家国企改革扫尾工作。2018年在2017年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做好改革、改制后的国企职工的遗留问题的处理、国有企业改制后平稳过渡,创造良好的信访维稳工作环境,连续两年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赴省进京零上访,为改制后的永州国企职工生活稳定和社会稳定,打下良好基础。国企改革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了三供一业的移交工作。二是做好了社会职能移交工作。三是做好了县区药业集团的改革改制工作。二是做好引进央企、省企的对接工作。2018年,我委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国资一家人优势,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积极对接央企省企,大力拓展对接合作工作范畴,为产业项目建设贡献国资力量。一是成功引进华侨城。按照市委关于引入华侨城为城市合伙人,全力推进永州全域旅游发展的指示,我委充分发挥国资一家人优势,成功对接华侨城。2018年2月11日,我市与华侨城在深圳华侨城集团总部签订永州华侨城卡乐文化旅游科技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总投资约10亿元。12月29日项目正式开工,预计2019年8月1日水公园开园,2020年5月整个项目建成投入运营。二是积极对接世界500强央企。为大力发展我市实体经济,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委积极对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医药集团等世界500强央企,了解企业的相关情况及投资意向,并赴北京进行拜访。经我委大力协调沟通,中国医药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先后来我市实地考察,并与我市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三是巩固座谈会对接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贯彻落实“携手央企省企 共谋互利发展”座谈会精神,积极对签约协议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汇总。目前,祁阳县文明铺3*19.98MW光伏产业扶贫项目(总投资约5.1亿元)已并网发电,长丰永州基地实施技改扩能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等3个项目进展顺利。四是大力支持驻永省企发展。我委积极做好驻永省企服务工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帮助破解发展难题。为解决跃进公司与道县县政府靶场土地纠纷问题,安排专人赴道县实地开展调查,形成道县靶场试验区土地纠纷处理意见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在2018年第28次市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湘器消防安全防护系统项目情况,并草拟《湘器消防安全防护系统项目对接服务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全力支持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抓好全市国有企业的基层党建工作。2018年度我委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打破以往党建工作模式,有力引领、深度融合,在全省推介的永州国企党建模式基础上,念好“六字诀”,开创了永州党建新模式,升级打造永州国企党建2.0版,构建“三位一体”的党建新格局,积极抓好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四是做好全市市管干部队伍建设和待遇落实工作。随着我市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全市第二轮国企改革已基本结束,目前已做好了二百多名市管干部待遇安置工作,确保国企改革大局稳定,改革后续工作持续开展。五是做好监事会的管理工作。我委对三家(城投、经投、涔天河)平台公司进行了规范有序地管理,出台《永州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年来,在永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委干部职工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多项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永州国资监管工作首次进入全省三甲之列;“僵尸企业”清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进度全省领先;在2018年度全市绩效考核评比中,我委获得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识形态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先进单位,在2018年度文明单位评选中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我委党支部获得先进支部称号,综合排名进步明显,成绩喜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5.48万元,比2017年度122.3万元增加了113.18万元,增长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决算核算口径发生了变化,将市管干部人员工作经费并入,项目支出中的未形成固定资产支出全部合并到基本支出相应类别中,项目支出只反映形成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壹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壹台,一般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度市国资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