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3-4季度县市区外贸进出口考评奖励资金的通知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3-4季度
县市区外贸进出口考评奖励资金的通知
永财外指〔2023〕5号
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23〕2号)和《永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第三、四季度县市区外贸进出口考评奖励资金的请示》(永财〔2023〕119号)精神,现下达你县2022年第3-4季度县市区外贸进出口考评奖励资金25万元。其中:季度奖励资金0万元,年度突出贡献奖0万元、目标任务完成奖25万元(详见附件1)。
请将此项资金列你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7对企业补助”。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2022年3-4季度永州县市区外贸进出口考评奖励资金安排建议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