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永财外指〔2023〕3号
冷水滩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产品冷链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有关制度机制的通知》(湘商建〔2022〕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23〕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在市、县两级初步验收的基础上,省级组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了验收复核。
根据验收结果,清算收回未通过验收复核的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资金0万元(详见附件)。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相应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7对企业补助”。
二、请你们根据省级核准的项目补助资金额度,于3月28日前将相关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永州市本级及市辖区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清算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