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八批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永财预〔2022〕134号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八批中央
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八批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214号),现下达你区水利救灾资金 万元,请相应列入2022年政府收入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金额、分类科目见附件1)。
请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等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此项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统筹做好抗旱救灾、秋粮防灾稳产等相关工作。请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相关规定,会同水利部门科学制定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附件2),于9月13日前报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备案,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备案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第八批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2.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