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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7/2025-06610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4-16 10:24
名称: 永州市财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文号 :    

永州市财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文章来源:税政法规科 发布时间: 2025-04-16 10:24 字号:

永州市财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

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

频次

承办机构

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抽查1家国有企业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收入、资产减持、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

9-10

现场检查

11

财政监督科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开展,目前财政未发文,具体情况以财政要求为准。

2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赍”,《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办发(202433号)第二条“(一)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财政部牵头组织,探索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財库〔202427号)第三条“财政部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代理机构监骨检查工作机制,并对开展中央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实施检查。省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统筹负责本地区的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省级、市级、县级财政部门分别对开展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买施检查”。

市(县、区)抽取的采购代理机构数量比率原则上不低于本市(县、区)代理机构总数的10

是否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收费或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困标串标等问题

待定

現场检查

和非现场

检查相结

11

永州市财政局政府

采购

財政部门牵头,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配合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开展,目前省财政厅暂未发文,具体情况以省财政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