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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24/2024-33002 发文日期: 2024-11-05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稳定保障
统一登记号: YZCR-2024-01011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永政办发〔2024〕15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永就业365”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 2024-11-05 10:18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市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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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CR-2024-01011

永政办发〔2024〕15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构建“永就业365”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构建“永就业365”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体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围绕示范项目建设要求,全力构建“永就业365”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体系,即:聚焦开展特色技能培训、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全面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三个重点,实施“产业培塑”稳岗扩岗、“领航腾飞”创业圆梦、“暖心护航”精准援助、“技兴潇湘”提质增效、“就在身边”快速就业、“云上快办”数字赋能六大行动,强化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安全保障、绩效保障五重保障,推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到2025年,实现带动城镇新增就业5.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9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3%左右;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100%,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均达98%以上;接受职业培训后取证人员比例达95%以上,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26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培塑”稳岗扩岗行动

1.实施稳岗拓岗优选计划。强化稳岗扩岗典型引领,在全市遴选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用工规范、稳岗效果好的以园区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由市级统筹安排2000万元就业资金,根据稳定吸纳就业有关情况,给予稳岗扩岗奖补,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牵头制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管理区、永州经开区管委会,下同)〕

2.实施服务园区帮工计划。市县两级加大就业资金对服务园区用工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组、社区、劳务经纪人、企业员工“以工引工”、院校输送等帮助企业招工,以及企业入园兴业扩岗、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劳动者入园就业等给予帮工补贴(具体措施见附件),其中市级从示范项目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予以支持,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牵头制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扩充困难群体就近就业岗位。提质改造1050个就业帮扶车间,提质增效公益性岗位,落实好相关补贴政策,促进脱贫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对象“家门口”就近就地就业。相关补贴资金按政策规定从各地就业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渠道解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领航腾飞”创业圆梦行动

4.强化创业培训提质。提升创业培训师资质量、课程质量、后续服务质量,强化创业培训实效性、针对性、延续性,争取到2025年底全市成立20家创业指导工作室,每年组织创业培训4000人次以上,持续为创新创业赋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依托创业载体强基。建设4个市级返乡创业园,推动形成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市、县两级分别给予100万元/个、50万元/个的就业资金支持。优化升级创业孵化基础服务功能,促进入孵创业实体发展壮大,助推就业岗位明显扩容,到2025年底全市建设30家以上创业孵化载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加速创业项目培育。以高校毕业生创业、创业孵化载体在孵实体、创新创业活动获奖的项目企业为重点,遴选30个优质创业项目,给予10万元/个的创业项目奖补支持。相关奖补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暖心护航”精准援助行动

7.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系列活动,提升求职就业能力。由市级就业资金按20万元/个的标准,支持在永高校、中职院校及青年集中的区域设置15个“青年求职加油站”,提供一揽子就业创业服务。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补助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困难失业青年“一对一”帮扶机制,确保跟踪回访率和就业服务率达100%、就业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各相关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稳定农民工务工规模。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参与交通水利、采后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扩大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对脱贫人口、返贫监测对象优先稳定岗位、优先组织外出、优先兜底保障,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在29.7万人以上。巩固根治欠薪成效,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做好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实现义务教育、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广体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兜牢困难人员就业民生底线。将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纳入就业帮扶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个性化服务,同时引导企业设置“宝妈生产线”“居家灵活就业”等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弹性就业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技兴潇湘”提质增效行动

10.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培训促就业、无需求不培训”的原则,人社部门要会同各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劳动者培训需求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动态管理台帐,对接“3×2”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和养老、育儿、家政、护理等民生重点领域的需求,形成“人社+学校+乡镇”的招生模式,面向园区、面向企业、面向乡村振兴开展精准化技能培训,结合本地实际打造“一域一特色、一县多工种”的优质职业培训项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强化产业技能人才培育。支持公办职业院校扩大社会培训规模,紧紧围绕产业需求实施“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鼓励企业依托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公办职业院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大力发掘技工院校和企业中的高技能领衔人才,建设2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16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由市级就业资金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的补助支持;各县市区至少设立1家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自行确定补助标准,从当地就业资金中解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培塑特色劳务品牌。依托地方特色产业、重点行业,以龙头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为载体,聚焦江华电机、蓝山箱包等“专精特新”制造产业,永州血鸭、东安鸡制作等“老字号”传统产业,以及新田保姆、东安保安等“高品质名片”现代服务业,着力培育30个特色劳务品牌,打造一支数量足、结构优、素质高的技能人才队伍,促进规模化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就在身边”快速就业行动

13.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就业服务“三基六化”建设,打造200个以上充分就业社区(村),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能力。依托基层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就业服务网点服务项目,精准采集和常态化更新劳动力资源信息,依需求分类开展就业服务;市级安排1000万元就业资金,根据各县市区信息采集等情况给予支持,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就业资金承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优化服务促进机制。深入推进“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将高频业务的办理权限延伸到基层就业服务网点,丰富就近获取就业服务的应用场景。由市级统筹,县市区配合实施并负责具体管理,原则上不新建场所,充分利用政务中心、“工会驿站”、社区、商会、银行、车站等现有场所,规划设置100个“乐业小站”,提供“全链条”“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统筹市县两级就业资金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推进人力资源服务。由市级制定验收标准,从市级就业资金给予一定支持,全面改造、升级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智能服务大厅,实施县市区公益性零工市场全覆盖,提质升级潇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及优质服务资源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依规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服务,拓展职业规划、企业管理、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云上快办”数字赋能行动

16.做实智能求职招聘。升级“永就业”信息平台,推进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辅导等在线服务以及直播带岗、远程面试、实景体验等新技术在就业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实现岗位收集、信息发布、简历投递、职业指导、智能匹配等公共招聘服务“一网提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推进智能政策经办。运用省信息平台就业回流数据,打通就业、培训、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和社保数据壁垒,通过系统智能核验、信息自动比对,推进“无感智办”服务和政策“免申即享”, 实现失业登记、政策推送、补贴申领、审核发放等就业政策申领发放“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强化智能信息监测。建设“永就保”云平台,推进失业动态监测、重点企业监测、人力资源市场监测等数据智能融合和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建立就业大数据监测模型,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的就业失业状况全维度动态监测。市级统筹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建设费用从示范项目资金中列支,各地原则上不再新建就业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相关部门要整合相关政策、措施、资金等,全力支持项目实施。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组织力量抓好各项工作的承接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针对企业、居民日常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全面梳理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政策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就业政策一致性评价,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等对就业影响的评估,促进财政、税收、投资、消费、产业、区域发展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三)强化资金管理。要加强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拨付全过程监督,确保支出符合使用方向。要优化审批流程,及时拨付资金,下达至县市区的项目资金,要确保资金支出与项目建设同步推进,不允许出现违规挪用、优亲厚友、损失浪费、超期回收等问题。要坚持示范项目资金“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分级建立分工明确、权责对等的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审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永州市服务园区“帮工计划”措施清单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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