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0000/2013-01821 发文日期: 2013-12-11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永政办函〔2013〕173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 2013-12-27 10:38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永政办函〔2013〕173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为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临床用血需求,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2014年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无偿献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赋予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也是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为无偿献血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各县区要把无偿献血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长效考核机制,确保无偿献血工作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市直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无偿献血工作,树立“无偿献血、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鼓励和动员本单位职工参与无偿献血。

   二、广泛支持,营造氛围

  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要从构建和谐、保障民生的高度,主动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宣传部门要将无偿献血宣传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体系,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设立专门栏目刊登有关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各县区要针对农村等无偿献血相对薄弱的重点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无偿献血理念,消除民众对无偿献血的误解和偏见;中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积极鼓励适龄健康师生参与无偿献血。要加强采供血网点建设,根据省卫生厅工作要求,2014年我市冷水滩、零陵、祁阳、宁远等县区要建立固定献血屋或停放献血房车,并逐步向全市其他县区辐射推广。相关县区政府务必积极配合,做好献血屋或献血房车的场地规划,提供摆放车位和水电等设施。要扎实做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各单位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志愿者组织要把加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作为重要的组织职责,积极投身到无偿献血及相关宣传、服务工作中来。真正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崇高精神,让无偿献血成为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闪亮名片。

   三、规范管理,优化服务

  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把对各级医疗机构、各中心储血点储血用血情况纳入卫生工作重点目标考核,定期督导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要认真遵守临床用血技术规范,加强临床用血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报批和评价制度,提高临床用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市中心血站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联系,合理开展团体招募工作,保证全年采供血量的稳定和平衡;要通过公众开放日、广场宣传活动等不断扩大无偿献血公益事业的影响;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采供血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参与无偿献血的群众提供温馨、舒适的献血服务。要规范无偿献血操作规程,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采供血行为,确保采供血安全及时。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
  •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