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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2013-01270 发文日期: 2013-08-22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永政办函〔2013〕115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3-08-27 12:11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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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函〔2013〕115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冷水滩区、零陵区人民政府,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



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是为民办实事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改善民生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市政府决定实施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把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作为市长“菜篮子”工程、民生工程、准公益事业来抓。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监管、规划引领、市场运作、业主主体、属地负责”的总体原则,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营造卫生、方便、安全、放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审核、统一标识、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要求,完成省、市为民办实事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成立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凤凰园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创卫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

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和凤凰园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和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安排并及时拨付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补贴资金及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经费;负责建设和改造期间,安排临时经营场所,加强管理和服务;组织街道、社区参与农贸市场选址、建设、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拟定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标准;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农贸市场网点设置专项规划;会同市财政局分别制定农贸市场验收和资金管理办法;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成立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评审和验收小组,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进行评审和验收。

市创卫办负责牵头制定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以及农贸市场创卫各项标准的审定和农贸市场与创卫有关的相关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包括社区农产品直销连锁店)专项规划编制、新建农贸市场的规划选址和改造农贸市场的规划认可,并及时审批和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市工商局负责开展对农贸市场经营户的诚信教育,加大农贸市场监管力度,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贸市场。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市场周边和场外经营活动的管理,严禁农贸市场周边乱摆乱放乱停和占道经营,依法拆除市场内违规建筑,协同所在街道、社区做好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的管理工作,取缔路街摊担、马路市场,打击农贸市场场外经营活动,为场内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并按形象进度及时拨付,督促两区一园资金到位。牵头制定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优先保障和安排新建农贸市场(菜市场)的用地。

市公安局负责农贸市场的治安环境整治,依法查处和打击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消防支队负责对新建改造的农贸市场消防设施建设把关,指导、验收农贸市场消防达标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在电视、广播、报刊、电台、网络上开辟专栏,搞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市发改委负责按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对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项目进行核准和备案。

市环保局负责审定需由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对其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贸市场各项环保指标达标。

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和管理规范,并于8月25日前报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电台、网络、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标准建设改造工作的目的、意义,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度社会各方的积极性。

(二)制定方案。2013年8月20日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和凤凰园管委会制定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方案,做好建设、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项目申报。冷水滩、零陵、凤凰园将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项目有关资料上报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资料包括: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的规划和方案、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议书、项目规划施工图等相关资料。

(四)项目评审。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每个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为建设规划和施工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资金预算和使用的合理性、项目可持续性等。

(五)实施改造。项目通过评审并启动改造后,市财政局按照工程进度将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到冷水滩区、零陵区和凤凰园管委会财政局,由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和凤凰园管委会督促市场经营者按照标准化建设改造方案和施工图实施改造;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积极协调解决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验收程序。新建或改造完成的农贸市场,由项目业主向当地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报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授予统一制作的标识牌(LOGO)。

四、政策措施

(一)财政支持。市、区两级财政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中心城区的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给予适当的补贴资金,具体标准如下:

1、对新建的标准化农贸市场,财政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

2、对改造的标准化农贸市场,财政按4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

3、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分别承担(零陵区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商零陵区确定)。

(二)用地支持。国土部门要优先保障和安排新增农贸市场(菜市场)的用地指标和用地。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具有公益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新建农贸市场用地,可采取划拨或者政府以土地出资方式供地。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菜市场),按照规划功能分区分块确定土地起始价,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及配套的配送中心、冷库等设施用地按照我市工业仓储用地定价,其他用地按商服用地定价。

(三)税费减免。在一定期限内,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菜市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贸市场,按农产品与其他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征额度。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降低政府投资或参股建设的农产品市场设施租赁费、交易服务费等入场经营费用。规费的减免按照《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中心城区非税收入减免缓征管理的通知(永政发〔2012〕8号》执行。

(四)水电支持。农贸市场(菜市场)的用电与工业同价,用水、用气,执行非居民价格(终端价格不得高于工业)。

(五)绿色通道。对按照规划新建和改造的农贸市场,由市、区政府协调各部门集中统一办理,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六)加强管理。中心城区要按照《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合理布局农贸市场。新建农贸市场的投资方式可采取多元化,农贸市场的产权不允许分割,必须集中统一管理。农贸市场的建设合同、协议及规划要点须报市商务局审核备案。经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方可对外正式营业。

(七)卫生保洁。农贸市场(菜市场)周边的保洁纳入城市环卫管理体系,由环卫部门统一管理。农贸市场(菜市场)内的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保洁。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既是创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又是为民办实事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各级各部门要从发展永州经济、提升城市品位、减轻群众负担、保障民生安全的高度出发,将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改造进度。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领导小组组长提议召开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工作责任。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凤凰园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责任书》,凡考核结果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优评先。

(四)做好项目调度。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6日前将工作进度上报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月调度、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调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进行督查。

(五)广泛筹集资金。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精心包装一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扶持资金和国债、世界银行资金贷款投入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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