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起草的背景
1.上级政策文件有明确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义务教育发展定位给出了两个关键词——“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以名校带动或者说兼并薄弱学校,发挥名校的品牌优势,形成集团化办学,无疑是契合《规划纲要》“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的宗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改进管理模式,试行学区化管理,探索集团化办学,采取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国务院关于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20号)和2017年11月21日-22日召开的全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场会会议精神对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2017年11月28日永州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 由市教育局加快起草关于统筹推进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相关文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2.有实践探索的成功经验。江浙沿海发达地区和长沙市等教育发达地区有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成功实践。我市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积累了经验,新田县将40余所中小学组建成5个教育联盟,江华县积极推进“专递课堂”的教育教学模式,特别是东安县组建了13个“协作型”教育集团并在2017年11月21日全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场会做典型发言。会后,株洲市、娄底市教育局局长带领该市所有县区教育局局长到东安县参观学习和取经,这些都为我们全面实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3.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永州市正在大力推进“六大”战役,实现构筑创新开放新高地、建设品质活力新永州,可以预见随着城市空间的扩展和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的稳步推进,教育必将面临着重新洗牌的格局调整,实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正当其时,时不我待。
4.永州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当前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存在优质教育供给相对不足,大班额尤其是城区学校大班额特别突出、优质教育资源布局不尽合理、办学机制体制不够灵活、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等突出问题,而集团化办学是进一步提高全市优质教育覆盖面,提升教育品质,促进教育公平,打造教育强市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大班额和维护教育公平的有效手段。
二、《意见》的起草过程
1.组织调研,起草《意见》。东安县2014年开始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新田县积极推进教育联盟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深入各地各校进行调研,听取和收集各地各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要求东安县和新田县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适时在全市推广。特别是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20号),我局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县区和学校调研总结。全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场会召开后,我局再次组织基础教育科、教科院等相关科室和局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到东安县、冷水滩区和零陵区调研座谈,在综合冷水滩区、零陵区提出的方案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实施集团化办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广泛征求意见,完善《意见》。一是将《关于实施集团化办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交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讨论,在教育局内部达成共识。二是征求了县区教育局领导和部分高中初中小学校长以及幼儿园园长代表的意见;三是征求了教研员、一线教师的意见;四是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通过征求意见,《方案》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也收集到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意见》得到逐步完善。五是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2018年1月10日,市教育局向市财政局等6个相关部门正式发函,征求部门意见。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市教育局再次进行了修改。
3.党组研究,通过《意见(送审稿)》。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借鉴外地办学的基础上,局党组会先后3次研究讨论了《意见(讨论稿)》,形成《意见(送审稿)》。
4.报送市政府审定。根据市政府反馈的意见,我局再次根据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再次报送市政府审定下发。
三、《意见》的基本内容
《意见》从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集团组建、实施途径、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1、发展目标。2018年,全市组建25个以上教育集团,中心城区实现全覆盖,9县和2个管理区至少组建1-2个教育集团,到2020年,全市集团化办学覆盖面达到100%,形成城乡教育一体化优质发展的良好格局,让每一个孩子在家门口“有学上、上好学”。
2、基本原则。统筹推进、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和机制创新。
3、实施途径。主要以“核心校+薄弱学校”、“核心校+乡村学校”、“核心校+新建学校”等几种模式组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多种灵活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推进托管型、联盟型、协作型、捆绑型的集团化办学实现途径。
4、实施步骤。全市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分宣传发动、试点探索和总结推广三个阶段循序推进,中心城区在全市率先推进,到2020年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100%,集团化办学制度体系全面构建,办学成效显著体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迈上新台阶。
5、保障措施。《意见》从组织、经费、交通、师资、招生、考核、内部管理和宣传等7个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全市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稳步有序高效推进。
- 关于印发《永州市推进集团化办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1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