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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州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行车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 2021-08-20 15:28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办)
  • 【字体:   

YZCR-2021-01011

永政办发〔2021〕16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行车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冷水滩区、零陵区人民政府,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行车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

   


关于印发《永州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行车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为加快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新建一批公共泊位、挖潜一批配建泊位、激活一批闲置泊位、共享一批现有泊位、清理一批违规泊位,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设施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通过优化配置交通设施、增设交通标识标牌等措施,推动行车矛盾突出片区的综合治理和精细管理,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

二、目标任务

2021年,中心城区新建、改扩建公共停车泊位6000个,鼓励并引导打通机关单位停车场及专属停车泊位,实施智慧化大数据平台管理。

到2023年,中心城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3000个以上,其中,新建、改扩建公共停车场30座(新增公共停车泊位9000余个),继续施划一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三、基本原则

(一)全市统筹,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作用,明晰责任,优化审批环节,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制定停车差异化收费政策,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

(二)精准施策,长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准确研判行车难、停车难症结,强化停车管控,多手段综合治理,统筹动态和静态交通科学发展。以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间节点行车难、停车难问题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直至全面覆盖。严格考核监督,形成科学、合理、可持续性的发展格局。

(三)智慧管理,资源共享。推进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应用,提升停车管理信息化水平。试行热点区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及专属车位共享使用,提升停车资源周转率。

四、主要内容

(一)缓解停车难方面

为切实缓解我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通过“新建一批、挖潜一批、激活一批、共享一批、清理一批”(即“五个一批”)的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措施来缓解停车难问题。“激活”与“共享”盘活现有设施存量,“新建”与“挖潜”扩大泊位增量,“清理”优化泊位管理。

1.科学统筹、多措并举,扩大停车资源供给

(1)新建一批公共泊位。调整停车供给整体结构,扩大公共停车泊位总量,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3000个以上。一是利用规划停车场用地、街角余地等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30座,新增公共停车泊位9000余个,并结合广场绿地、公园景区、小游园等建设一批生态停车泊位;(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二是制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实施方案,在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根据交通状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合理施划一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实施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2)挖潜一批配建泊位。鼓励住宅小区、老旧居住区、核心商圈、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边角地块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并利用树下空间合理增设泊位;对夜间停车需求较大、配建车位不足的小区周边路段,科学施划夜间临时停车泊位。(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施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3)激活一批闲置泊位。加大对机动车停车泊位、停车库闲置情况的检查监管力度,对挪作他用等导致停车泊位大比例空置的行为,以行政引导、经济调节、政策鼓励等手段盘活闲置停车资源存量。(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4)共享一批现有泊位。鼓励单位和个人实行错时停车,提高停车资源使用周转率。引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采集与处理技术,搭建实时共享信息平台,落实车位共享所需的硬件技术手段。一是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富余停车泊位对外开放。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推动中心城区24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夜间开放共享泊位1.6万余个;二是探索对接住宅小区白天开放共享泊位,通过共享措施解决公共停车泊位缺口,缓解停车矛盾。(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5)清理一批违规泊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进行摸排巡查,取消或调整违规车位,严厉整治违法违规乱象,努力营造停车新面貌。(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实施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2.建立健全停车场管理制度,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机制

(6)出台城市停车场管理法规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停车场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出台《永州市中心城区停车场管理办法》,并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停车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为依法治理停车问题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参与单位:市司法局)

(7)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加快推进《永州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年)》编制,与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力争在2021年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和市人民政府批复。(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3.积极强化行业政策引导,有效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8)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完善城市停车价格机制,严格规范停车收费管理,对各类性质的停车场合理确定定价标准。实施差异化停车超时收费政策,按照重点区域高于其他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等原则,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发挥停车收费杠杆导向和调节作用,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9)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在公共停车场建设及运营管理中,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政策适当予以税费减免,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强化财政和金融对公共停车场的支持,鼓励停车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停车行业。引导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公共停车场建设。在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方面提供金融服务,探索开展公共停车场资产证券化,支持公共停车场滚动开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税务局、永州银保监分局、市政府办)

(10)强化停车设施用地供给保障。加强土地规划和用地指标保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过程中,统筹考虑城市停车场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停车设施,科学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灵活采取多种方式供地,中心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按一定比例用于停车设施建设,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场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依法有偿使用。(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城投公司、市经投公司、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4.统筹停车资源信息管理,提升停车治理智能化水平

(11)建设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永州市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对中心城区停车资源进行互联网化改造,打造全市停车“一张网”格局。基于平台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路协同等新技术,共享停车场(库)动静态信息,建立三级停车诱导系统,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实现停车信息查询、车位预订、停车诱导、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功能,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减少寻位绕行时间,促进动静态交通和谐运转。(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参与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5.创新精细化管理模式,开展停车专项整治

(12)优化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规范设置、信息化改造道路停车泊位并建立档案。建立道路停车泊位定期评估制度,根据城市建设扩容情况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定期维护管养标志标线及附属设备,保持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有效。实行“一路一策”,灵活设置全天停车、夜间停车、限时停车等分时段泊位。(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实施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13)强化违法停车整治。建设人行道违停处罚系统,并接入公安交管平台,开展文明停车专项行动,促进停车资源有效利用。对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库)去功能化、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私圈乱占停车泊位、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整治;对沿街商家、单位在人行道设置地锁、硬质隔离桩、塑料锥桶等占用公共资源行为进行整治;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各类乱停乱放的行为严格处罚。(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施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缓解行车难方面

通过优化配置交通设施、施划限时停车泊位、增设禁停标识牌及交通告知牌等措施,3年时间内,推动10个以上机动车行车矛盾突出节点路段的综合治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等问题。

(14)优化配置交通设施。在京华中学、映山小学、梅湾小学、永州市第二中学、永州市第九中学等片区路段规划建设一批人行天桥,通过设置触控式交通信号灯等方式人为干预、管控、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减少公众出行的安全隐患。对确不能通过人为干预来缓解拥堵问题的路段节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交警等有关部门就架设人行天桥进行论证评估,确定建设计划,人行天桥项目建设不能影响城市景观。(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建设运营主体单位)

(15)施划“护学泊位在永州市第一幼儿园、永州市第八中学、永州市第九中学、荷叶塘小学、徐家井小学、李达中学和永州市第三中学等片区路段施划限时免费护学停车泊位,合试点校方强化护学泊位停车秩序管理,实现管理与服务并重,形成车辆停放有序、家长排队文明接送、道路安全畅通的示范效应,营造浓厚文明交通出行氛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施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16)增加禁停标识牌及交通告知牌。在滨江小学、梅湾小学、京华中学、长丰小学、永州市第一幼儿园、永州市第八中学、永州市第九中学、荷叶塘小学、徐家井小学、李达中学和永州市第三中学等片区路段增加禁停标识牌及交通告知牌,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强化区域交通秩序,改善区域道路交通环境。(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施单位: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缓解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是加强“六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市当前一项重要民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切实抓好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对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定期调度,建立工作体系和工作推进制度。要加强指导、组织、协调以及监督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组织领导。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运营和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相关工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任务交办、调度汇总、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三)加强协作配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市委、市政府在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行车难方面出台的一系列举措和办法,积极引导市民正确认识停车超时收费管理的必要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评前置,重大项目实施前,进行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估,做好舆情监测预警、应对处置工作,及时正确引导舆论,完善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网络舆情风险。

附件:1.新建、改扩建公共停车场项目计划表(2021—2023年)

      2.道路临时停车差异化超时收费区域类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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