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2026〕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方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方钦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雷顺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金善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廖述波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蒋剑平同志任金洞管理区(林场)主任(场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曹孝卫同志的金洞管理区(林场)副主任(副场长)职务;
李华林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涛同志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承接产业转移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陈芳华同志任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纯辉同志任市财政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胡沁婷同志任湖南潇湘技师学院(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联伟同志任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龙海鹏同志任市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邓少彪同志的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邓利民同志任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周海平同志任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副董事长;
免去张胜林同志的华永(湖南)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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