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2021〕10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黄守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黄守平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免去何开银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蒋业华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杨迪文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免去张超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荣立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义盛章同志兼任市公安局督察委员会第一副督察长;
免去王亚春同志兼任的市公安局督察委员会第一副督察长职务;
廖道南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大兵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唐华栋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贤华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郑航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玉龙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
施创太同志任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李瑛同志的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明同志的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职务;
胡向南同志任金洞管理区(林场)副主任(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唐亚同志的金洞管理区(林场)副主任(副场长)职务;
免去唐琼艳同志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邹礼春同志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免去蒋建平同志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正处级)职务;
沈拥政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免去曹志远同志的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董事职务。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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