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25〕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2年12月,我市出台了《永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22〕25号),建立起了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机制。目前文件已到期,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资金效益,遏制超概(预)算现象,减少投资浪费,节约财政支出,增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性、约束性,亟需出台针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办法。《办法》的出台,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政性资金基建项目套上“紧箍咒”。
二、文件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永政发〔2021〕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本《办法》。
三、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总共包括总则、资金筹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竣工结(决)算、绩效评价、监督管理、附则等八个章节,对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管理与使用进行了较全面的规范。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
第二章资金筹集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筹集的有关要求。
第三章预算编制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主要包括预算安排、预算控制、预算决策等。
第四章预算执行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执行的有关要求及实施细则。
第五章竣工结(决)算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决)
第六章绩效评价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的必要内容、职责分工及结果运用。算的有关要求,主要包括结算审批、结算金额控制、结算后财务工作流程、项目结余资金的处理等。
第七章监督管理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管理的各方职责及监督机制的建立。
第八章附则明确了《办法》实施时间、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