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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迎接国家森林城市复核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2019-06-19 15:42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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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11年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并取得了实效, 2015年1月永州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复核)工作的通知》(办生字[2019]69号)文件要求,我市做为2015年度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国家林草局将于2019年12月前对我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复核,为做好各项复核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复核,由市林业局牵头,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全市创森各项硬件和软件建设,制定了我市迎接国家森林城市复核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生字[2019]69号)对我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复核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二是《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规定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以及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和城市森林管理等指标。三是《永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对科学开展永州市城市森林建设进行了规划编制。四是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永州市巩固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25号)要求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

三、起草经过

为做好《永州市迎接国家森林城市复核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市创森办认真学习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永州市巩固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局领导带队赴益阳学习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工作先进经验,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及《永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的总体要求,初步形成本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初稿基础上,永州市林业局组织造林绿化和科技科、计财科、办公室、野保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资源管理科、种苗站、森防站、林场站、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收集并整合各与会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工作方案》的第一轮征求意见修改稿。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永州市林业局向市直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收集并整合各单位对《工作方案》的建议,进行了合理修改。

四、《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工作目标:围绕“巩固创森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核”的目标,按照全市原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过程中明确的工作任务,遵循“工作职责不变、人员经费到位、对标补齐短板、提质冲刺复核”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市创森各项硬件和软件建设,确保完成任务。

二是工作任务:1.做好我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以来,各单位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资料收集整理,编制完成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报告》、《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自查报告》、《国家森林城市规划实施报告》。2.加强创森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创森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制作创森专题汇报短片,主要展示我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以来继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成果。3.对照创建标准和评价指标,认真对创森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查漏补缺;增加投入,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在确保各项创森指标全面达标并有所增长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点线统筹的原则,确定迎接国家创森复查的点位和线路。

三是从力量保障、机制保障、纪律保障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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