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资讯 > 公示公告
分享到: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 2025-04-01 15:16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市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 【字体: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以及《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湘发电〔2021〕63号)《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永发电〔2022〕1号)有关标准要求,我市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15日,为期10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联系: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环境监督站,联系电话:0746-8325412;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潇湘大厦17楼(翠竹路)。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反馈问题

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

整改目标

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项目进展加快。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整改完成情况

  1.高位推动反馈问题整改。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强力推进。市委、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主体责任单位、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和整改时限等。
  2.积极争取专项治理资金。针对反馈问题,我市深入开展全面排查,在省级交办5个历史遗留废渣项目的基础上,市级摸排出10个历史遗留废渣项目。15个历史遗留废渣项目均成功申报获得了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3.加速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将获得2019-2021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15个历史遗留废渣项目纳入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定期开展调度和考核,不定期对施工进度开展现场核查并对滞后的项目进行通报,推进问题整改。
  4.强化帮扶完成项目验收。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帮扶指导,联系省、市专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相关县区土壤项目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核,省级要求完成的2019年度的5个历史遗留废渣项目和市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2020-2021年度的10个历史遗留废渣项目均已完成成竣工验收并通过专家评审。综上所述,反馈的问题整改目标已经达到,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验收销号意见

  经查阅整改验收资料,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同意验收销号。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