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唐勇华)近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永州市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这是该中心发挥全市唯一交易平台作用、积极拓展服务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企业服务年”的务实之举,为目录外项目进场扫除障碍、打破壁垒,更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风清气正的政商关系注入“廉动力”。
敞开大门不设限,激活市场“一池春水”。当前,我市央国企、事业单位、民间投资等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目录外项目交易日益频繁,但长期缺乏统一规范的进场标准。《规程》明确:“不属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定交易目录项目,由项目方自愿申请进场。”这一“自主决定”条款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让交易平台真正成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阳光集市”。
限时办结有温度,擦亮企业服务“金名片”。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说了算。《规程》推行“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机制,让企业少跑腿、少等待、少折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明确交易方式由项目单位依法自主确定,赋予企业充分自主权。从“等着办”到“帮着办”,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交易中心以实际行动擦亮“企业服务年”金字招牌。
监管主体无死角,筑牢政商交往“防火墙”。构建风清气正的政商关系,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程》明确目录外项目监管主体由项目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市交易中心依法履行见证职责,不替代行政监管。这一边界清晰、责任明确的监管体系,确保每个进场项目“有人管、管得住”,有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推动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进退有序有规矩,守好阳光交易“安全门”。规范是平台的生命线。《规程》清晰划定不予受理、交易中止、交易终止情形,要求交易全过程电子化、音视频资料保存不少于十五年,评审专家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程序抽取,交易信息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及指定媒介公开发布。这一“准入有门槛、过程有监督、退出有规矩”的全链条管理,让每一笔交易都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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