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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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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历史名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网络征求意见的反馈
共收集意见建议2条,采用2条,公示如下:
序号 |
邮箱 |
意见内容 |
是否采纳及理由 |
1 |
853481158@qq.com |
朝阳岩公园、怀素公园等具有历史价值和记忆的公园应该尽快出台管理办法保护,避免历史文化遗憾流失。 |
已采纳,正按程序推进。 |
2 |
549429177@qq.com |
建议财政投入资金保护历史名园,切实保障保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
已采纳,《永州市历史名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历史名园保护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历史名园保护的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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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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