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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名称: 关于《永州市历史名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网络征求意见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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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历史名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网络征求意见的反馈
2022-07-26           来源: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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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市历史名园的保护与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于2022年7月11日至7月25日,我局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永州市历史名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共收集意见建议2条,采用2条,公示如下:

序号

邮箱

意见内容

是否采纳及理由

1

853481158@qq.com

朝阳岩公园、怀素公园等具有历史价值和记忆的公园应该尽快出台管理办法保护,避免历史文化遗憾流失。

已采纳,正按程序推进。

2

549429177@qq.com

建议财政投入资金保护历史名园,切实保障保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已采纳,《永州市历史名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历史名园保护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历史名园保护的经费投入。

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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