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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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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绿地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听取广大群众的建议意见,我局就《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绿地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共收集建议意见2条,采纳2条。感谢广大网友的支持。
序号 |
发送方式 |
意见建议 |
采纳 情况 |
理由 |
1 |
邮箱 |
建议三个管理办法中增加破坏园林绿化的处罚措施。 |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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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章法律责任中已明确部分罚则,其他破坏园林绿化行为在管理办法中未明确的将参照上位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
2 |
邮箱 |
建议明确砍伐和移植大树流程,切实保护城市记忆。 |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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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中已对移植树木和砍伐树木的审批流程以及相关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 |
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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