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1/2024-0543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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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史玉林 蔡晓青 曾成斌)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照明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照明设施安全正常运行,12月10日至11日,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建波率全省城市照明安全及规范化管理调研五组一行深入蓝山县,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察看等方式,调研指导蓝山城市照明安全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永州市城市管理局三级调研员王彪、蓝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纯安等同志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介绍了本次调研的目的和方式,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报了蓝山县城市照明安全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城市照明规划建设、安全规范化管理、节能智能化改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多项内容深入开展了交流和探讨,并给蓝山县城市照明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指导。
座谈会后,调研组先后深入蓝山县城区古城路、湘粤路、塔峰路、余香路、学前路、东方大道、工业大道、南平路等地,实地调研了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率和亮灯率等情况。
邵建波在听取工作汇报和实地查看现场后,充分肯定了蓝山县在城市照明安全及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城市照明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蓝山县要充分认识城市照明安全及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针对调研组专家反馈的意见立行立改。要强化制度建设,对照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城市照明管理、安全生产、定期巡查、设施维护等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城市照明安全及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强化规范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科学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逐步推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与更新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照明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要强化经费保障,加大争资跑项力度,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财政投入支持,搞好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节能改造,进一步提高城市照明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夜间出行安全,不断开创蓝山县城市照明安全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