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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1/2025-05539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3-25
名称: 中共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    
中共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3-25           来源: 永州市城市管理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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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2024年6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将巡察整改当作首要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罗顺山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新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带头领办8个涉及全局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工作。先后主持召开10次党组会、2次局务会研究、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并多次到现场调研、指导整改工作。坚持做实做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扎实推动反馈问题真整改、不反弹,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各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常态调度负责的整改工作,定期向局党组汇报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228日,巡察反馈的4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2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件19件,已办结19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城管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中共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按照计划,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通过20余次周一“经典诵读”、局党组会等方式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法规学习。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全面学习。三是2024年28次党组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其中在第21次局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30日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四是结合“第36个爱国卫生月”“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等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活动5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3万余份,活动参与人数2.19万人次,影响覆盖42.8万人。

问题2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全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81.14公里,冷水滩新建改造污水管网7公里,下河线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从2021年的不到100mg/L提升到现在的120mg/L左右。积极包装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市本级包装了4个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二是加快冷水滩河东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已于12月18日进行通水试运行。三是组织相关单位拟定河东片区污水BOD浓度提升方案,采取小切口的方式对部分混错接严重的路段进行改造。四是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6月19日获市政府批准同意立项并按程序采购,12月13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签订合同。

问题3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前期谈判的基础上,于2024年7月23日组织相关部门,与北控水务集团又开展了2轮谈判,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并草拟《补充协议谈判备忘录》。9月12日我局联合市城发集团再次给北控水务集团去函《关于加快签署<永州市“两供两治”中心城区供水和污水处理PPP项目补充协议谈判备忘录>及缴付剩余增资扩股款的函》。在我局多次督促下,北控水务集团于12月26日发来回复《关于永州市“两供两治”中心城区供水和污水处理PPP项目整改谈判共识成果推进落实的函》。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PPP项目的绩效管理。2023年7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永州市“两供两治”中心城区供水和污水处理PPP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每年组织人员开展绩效评价。2024年12月19日我局下发《关于开展永州市“两供两治”中心城区供水和污水处理PPP项目2024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于2025年1月对供水和污水PPP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三是我局将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同时对北控水务集团提出的关于资本金拨付、水价调整等事项进行书面回复,并再次发函,要求其将资本金拨付到位,推动供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问题4工作前瞻性思考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严控破道审批,对同期同一条路多个建设项目申请破道开挖的,做好统一受理审批。二是2024年我局已给市电力公司等5家单位下发交办函,责令当事人对施工不规范的情形作出整改,确保维护破道施工秩序。三是《永州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于12月25日已报市政府审定。四是快速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建设。2024年,我市已累计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改造290公里,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五是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及时撤除围挡。经现场检查,雨污分流一期工程已于2024年6月底撤除全部围挡、恢复顶管井室,目前已全面恢复交通。六是加强路段巡查,对未及时撤除围挡的,责令施工方迅速做出整改,确保及时还路于民。

问题5对局属单位党的领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局属企业化管理单位情况,经多轮征求意见和测算,印发并执行《局属企业化管理单位薪酬管理制度》。二是对局属单位开展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将中层干部配备情况纳入其中,根据调研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建议,并在下一步结合实际制定中层干部管理制度。三是根据《关于研究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等“三费”收入征缴工作会议纪要》,市水务公司做到了应收尽缴,对历史欠费按会议纪要要求进行补缴。四是加强对市水务公司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的监管。2024年5月16日,发函《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沟通的函》至北控水务集团,要求对新调配到公司任职的干部,在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函告我局党组。五是市水质净化中心公租房项目完成了工程验收并办证,其中60套已交付永州市一中老师使用,另48套装修已完成,具备出租条件。对市水质净化中心公租房项目违规决策责任人成某、刘某分别给予严重警告、警告处分。举一反三,市水务向家亭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问题6“大城管”理念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大城管理念,按照大城管理念和一盘棋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力度,提升城市管理部门间、层级间良好的协同关系。二是加大交办函催办整改力度,之前未完成的19件交办函中,17件已完成整改2件还未完成的事项是督促属地政府尽快修复及移交路灯。虽多次对接沟通,但属地政府至今还未整改好。三是积极督促共享电动车企业缴费,多次与属地部门、电动车企业沟通,督促尽快缴费。目前缴费工作已按约定缴纳了80%。根据电动车企业反映的情况加强调研,组织属地部门和共享电动车企业外出考察学习,并形成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稿)。

问题7协调推进城乡垃圾收运处理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零陵区大庆坪镇等5个乡镇中转站已基本建成。二是对4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情况进行了调度,设施运行良好。三是南部餐厨垃圾项目已争取专项债资金1亿元,并经属地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在开展土地报批工作。现场调研道县南部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拟建点,并先后赴江永、江华、蓝山等就南部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听取各县市区意见。四是中心城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亚行项目设备交付已完成93%,土建工程已完成70%工程量

问题8指导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精细化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2017年-2024年2月期间设置的户外广告开展自查,依法依规拆除冷水滩区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14块。同时,对按期缴纳户外广告有偿使用费的户外广告,督促运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二是针对公园噪声问题,在公园噪声突出区域安装5个噪声监测点,配备3台手持噪声监测仪,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设立噪声防控宣传牌、公示牌23块,并建立广场舞舞蹈队噪声整治宣传沟通微信群;组建噪声劝导队重点时段多次在公园内开展噪声污染整治行动,尤其强化夜间巡查劝导,对多次被投诉、屡教不改的广场舞队伍持续跟踪,通过控制音响供电等措施,加强对大音量设备的规范管理。三是开展重点区域流动摊贩专项整治。2024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集中整治行动”50余次,同时通过日常文明劝导和规范管理“便民服务点”的方式综合治理市容环境秩序。四是加快市政设施项目移交:1.严格按照2024年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精神开展移交接收,对由我局牵头负责移交的第一批49个项目,目前已移交49个。2.对非我局牵头负责的第二批47个项目,主动对接牵头部门,全力做好移交接收准备工作,目前已接收15个项目。3.对存在问题的市政设施,主动联系责任单位,协调解决问题,坚决杜绝“三不管”地带出现。

问题9城管执法“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培训,健全制度建设。2024年10月30日,召开永州市城管执法作风建设“四严四文明”和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推进会,邀请专家教授结合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和案例进行培训授课。出台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样表》《永州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2024年版)》,印发《永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永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评查细则》。二是对行政处罚台账进行复核,2022年至2023年在市政领域和给排水领域作出简易处罚63起。三是2022年燃气领域行政检查中发现的“未安装燃气报警器装置”等151个问题,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未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对2022年以来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检查、检察建议问题进行复核,均已办结。

问题10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整改。1.零陵区燃气公司“无证经营”问题于2023年7月整改完毕,并于2023年7月7日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2.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警示片通报我市某县非法倒灌液化气极其猖獗等问题,目前已查处完毕。涉案人员、肖、魏被刑拘;对违规运输车辆的2名驾驶员给予4.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责任气站给予5万元的行政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3.市安委会通报我市全面取消自提气推动不力,部分液化气站仍存在自提气行为的问题。经相关县市区城管局核实后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先后制定《永州市进一步明晰职责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十条措施》《永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永州市城管领域“三抓三查三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等,成立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三是推动全面取消自提气。各县市区均发布了全面取消自提气通告,全市现配备末端配送“小黄车”780辆。

问题11城市污染防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污水直排的问题:1.下河线污水处理厂附近生活污水直排湘江被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的问题已于2022年11月完成整改销号。2.冷水滩区凤凰园谷源路污水直排入河的问题,排放单位已建设临时污水收集沉淀池,市检察院于2023年12月结案。3.建立长效机制。指导督促监督单位建立了日常巡查机制,每天开展巡查,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二是关于黑臭水体的问题:1.2024年4次到祁阳莲子塘黑臭水体现场进行督办。目前祁阳莲子塘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并已销号。2.每季度对横冲小溪水质开展检测,结果均为合格。3.加强巡查。每月安排人员对中心城区保留水体的4处已整治黑臭水体开展巡查。三是关于垃圾填埋场整改反弹的问题:江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已于2022年完成整改,2023年全省进行统一销号。为彻底杜绝问题反弹,加强对江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工作的调度,要求按时开展检测;垃圾填埋场完善了雨污分流,使用防渗膜对现有垃圾填埋场填埋区进行覆盖,现已完工。

问题12监管领域亡人事件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4年全市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及反恐怖工作要点》,下发《市燃气安全整治专班工作提示函》,督促监管部门、企业加强燃气施工全过程管理,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未按要求制定燃气管线设施保护方案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市政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市市政机械化有限公司切实加强市政道路维护现场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内控制度,严防类似安全生产事故再次发生。三是督促各局属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内控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要求提前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市市政机械化有限公司每天开工前对项目工地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请交警部门参与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和管理,共同守护作业安全。燃气公司针对危险作业施工环节,严格执行先审批后作业流程,所有危险作业场景实行人员监护,相关情况都进行线上留痕管理。

问题13楼宇高层景观灯超期运行存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火车站广源小区景观灯砸坏居民车辆的问题已处理完成。二是争取资金开展楼宇景观灯安全隐患整改。三是制定中心城区(冷水滩)楼宇景观巡查工作方案。通过巡查,建立隐患台账。四是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11月底已拆除、修复湘永路、逸云路、梅湾路等路段有安全隐患的楼宇景观灯4万多盏,完成安全隐患整改任务。

问题14“四个责任”“四个纳入”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局属单位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意识形态为述职、党建报告等材料的必述必写内容。二是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研判分析。三是通过调研,督促局属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7-12月局网站发布稿件112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81篇。

问题15阵地管理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局办公室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永州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转发工作,7—12月份共发布、转发稿件81篇,其中按上级要求转发稿件53篇。二是对局属单位宣传栏内容出现的问题进行立即更改。加强对局属单位阵地建设情况指导,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二)从严管党治党不力,为民服务有短板

问题16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失之于宽。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重申严密防范酒后驾车问题的通知》。二是对局系统酒后驾车问题进行了摸排,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活动。三是9月4日-9月6日对局属单位工作作风进行督查,并印发通报。局人事科不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问题17清廉城管建设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采取自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违规借贷和违规兼职问题“回头看”活动,对持证人员挂证情况进行摸排,重点筛查目前仍在“挂证”和不如实上报等情况。经自查,暂未发现上述情况。

问题18少数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未如实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向未按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2名干部通报了处理意见,并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政策文件。三是及时组织领导干部报送个人有关重要事项。

问题19学习领悟上级精神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市水务公司2023年8月采购一批中心化验室设备,提高了自检能力。二是2024年2月引进1名湘潭大学化学专业研究生专项负责检测工作。三是目前水务公司中心化验室可完成43项指标的自检工作,已达到国卫标准。下一步,将对局属单位下发提示函,督促各单位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齐设备,配好技术人员,做好日常工作的技术支撑。

问题20推诿扯皮问题较突出。

整改情况:下发《永州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分工规定》《关于局机关业务科室与局属单位职责划分的通知》,明确科室与科室、科室与局属单位之间职能职责,制定权责清单。加强对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精准交办处理,严防推诿扯皮现象。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窨井盖”案件处理工作流程的通知》,建立了井盖兜底处置制度机制。

问题21狠抓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2年9月公益组织长沙曙光环保披露我市14处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批转属地城管部门处理,未跟踪督办落实”的问题,曙光环保指出的14建筑垃圾倾倒点位,属地城管部门于10月回复我局已完成整改并提供了前后对比照片11月我局对建筑垃圾乱倾倒问题进行督导,发现有7个点位出现反弹,目前已完成整治2个,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属地抓好整改并强化监管执法。二是针对“2023年5月群众反映冷水滩区滨江一号非法改造架空层问题,市城管局只批转属地城管局处理,均未跟踪督办落实”的问题,已对非法改造架空层进行了拆除、恢复。三是针对“对下属公园长期出租场地租金多年未收回的问题研究不多,仅督促发催款函了事”的问题,潇湘公园场地出租欠缴租金已全额追缴到位;虎岩公园场地出租欠缴租金已追缴10万元,启动司法程序追缴剩余未缴租金。四是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建立了落实台账,每月进行调度和跟踪督办,承办事项47件,均按时推进办结。

问题22“两供”服务有短板,群众获得感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市水务公司开展“抄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宣贯暨抄表、投诉”业务培训会,增强职工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对抄表员抄错水表事件,经核实属实后责令抄表员当面道歉,并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就多缴水费予以三倍返还。二是改造冷水滩某小区给水管网666米,新建小型供水加压泵站1座,进行恒压供水,同时改造用户水表53块,共计投资25万元。三是水务公司设立了网上行风监督平台,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投诉、信访等数量不断下降。四是对冷水滩区6家燃气安装施工企业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责成企业将户内燃气套管暗装工程的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向用户公示,实行收费标准最高限制。五是积极对接小区物业,粘贴公布安装收费标准、举报投诉电话等,及时解答群众诉求。六是针对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价问题,定价权限在省直相关部门。目前该部门已启动价格成本调查工作,由于永州管道天然气价格为首次核定,需成本调查完成后,按照核价成本基本程序组织听证会,确定核价初步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我局将持续跟进。

问题23停车难、如厕难仍未解决。

整改情况:关于停车难的问题:2024年,全市计划新增停车泊位6000个,1-9月全市新增停车泊位8808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5%,其中,市本级新增停车泊位259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0%。关于停车收费让利于民问题,已出台新的收费文件,2024年11月1日正式执行。关于如厕难的问题:一是强化环卫规划执行。市政府已对《永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复发布,现督促两区环卫部门按计划逐年建设。二是加强公厕建设和对外开放。近两年中心城区共新建公厕13座,改建5座(市直公园新建5座、改建2座;两区新建4座,改建3座;湘江西路公厕新建4座)。现中心城区共有直管公厕236座,非直管84座,共计320座。按照城区公厕平均设置密度达到每平方千米4座的标准,中心城区面积为77.7平方公里,按标准应建公厕310座,现已达标。三是加强厕所管理。鼓励将公厕与垃圾收运、清扫保洁打包进行市场化改革,规范公厕管理。

问题24城市“内涝”整治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督促紫霞路西北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施工单位全力推进建设,目前已完工。二是先后实施了白竹亭水库改造工程、杨家巷应急排水工程。河西雨污分流暨内涝治理一期工程于2024年6月底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冶金小区内涝治理工程,于2024年12月25日全面完工。聘请第三方技术公司包装永州市冷水滩区河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三是排水管网普查项目于2024年12月13日开标,目前已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项目采购协议,要求中标单位在120天内完成地下排水管网普查。已完成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并于2025年1月取得市政府批复。四是与市财政局商议决定,按照“一事一议”方式每年向市财政申报落实年度排水管网清淤疏通经费,利用汛前良好天气对排水管网进行清淤疏通,确保排水畅通。

问题25营商环境不够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简化用水用气办事流程,缩减办结时限,精简申请材料,降低办理成本,该项指标在2023年位列全省第二名。2024年,全市获得用水用气报装办结226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企业回访满意率100%。二是加大对申请人网上申报的引导力度,2024年全程网办率达66.02%。三是对我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杜绝“窗口外循环”情况的再次发生,强化日常监管,在2024年市直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执法案卷获得优秀等次。

问题26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核查属实后,第一时间组织清退,已全部清退并上缴财政二是积极开展自查,未再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三是经典诵读”培训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规定》(31号令)等财经纪律知识。

问题27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把关公务接待和“三八”活动、离退休老干部活动之类的工作餐,执行账户汇款“公对公”相关规定,落实公务卡相关制度。截至11月份未再发现类似问题,2024年12月制定《现金管理内控制度》。

问题28项目建设违反法定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德源路提质改造项目已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冷水滩城区并网小区老旧燃气管道改造项目、冷水滩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项目已结算,春江路铁路跨线桥加固项目已验收,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工程(零陵片区)施工许可正在对接办理。2个未经财评违规建设的项目均完成了结算评审。二是向各局属单位和科室下发通知,要求举一反三进行排查。三是出台《关于规范局系统工程项目有关造价咨询服务费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问题29项目监管制度不健全、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项目合同签订制度(试行)》,完善合同签订制度;出台《关于规范局系统工程项目有关造价咨询服务费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二是向各局属单位和科室下发通知,要求举一反三进行排查。三是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对合同签订时间不明确问题进行说明。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30领导班子队伍结构不优,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局系统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深入了解局属各单位现状,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二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8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安排局党组成员分别到成都、厦门等地参加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培训班学习和分批次参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集中轮训。三是继续开展“走找想促”活动,完成燃气等领域调研报告1篇。四是通过局官网发布《关于征集对永州市城市管理工作意见建议的公告》,收到建议13条,全部办理。

问题31部分局属单位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谈话等方式,了解到2个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辞去领导职务的原因是自身感觉工作压力大,难以调节等。认真总结后,将心理承受力等作为下步考察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因素。二是在全局系统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深入了解局属各单位现状,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选优配强局属单位班子成员,2024年严格按照酝酿、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调整局属3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四是扎实落实局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发《2024年市城管局系统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在局属单位开展作风督查,印发督查通报1期。

问题32干部培养力度亟需加大。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人才引进等方式引进2名专业人才到市水务公司工作。创造机会让干部接受专业培训。二是安排技术人员到适合他们专长的岗位,充分激发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派出园林方面专业人才参加省住建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三是2024年在执法、燃气等领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局机关创新开展“经典诵读”,每周一开展各项业务和理论知识培训。

问题33“三重一大”事项存在未提交局党组研究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全局系统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对局属单位调研“三重一大”落实情况。三是制定《现金管理内控制度》和《预算支出管理内部规定》。四是对未进行局党组集体研究事项向局党组进行汇报说明。

问题34会前酝酿不充分,存在议而不决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议事规则》和通报议而不决事例。二是加强会前酝酿,严格落实牵头科室或单位在上会前,向各党组成员汇报议题事项情况。三是2024年召开的28次党组会没有再出现议而不决情况。

问题35“一把手”末位表态坚持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2024年召开的28次党组会,都严格落实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是全局系统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检查下属单位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四是制定《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若干意见》。

问题36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组研究下发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对机关党委委员进行了分工,每名委员负责联系2-3个支部。探索制定党建工作分类指导方案,对企业、事业单位党建分类指导。

问题37党建政治引领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做好市自来水公司退休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负责包保一名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目前退休人员情绪稳定未再上访。二是强作风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强调要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机关党委多次下发工作提醒,并开展作风督查2次,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落实上、下班考勤打卡,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

问题38部分党员长期失管。

整改情况:原市燃料公司党支部未转出的11名党员中9名党员已转走。还未转出的周某在岳阳,同意将组织关系转至岳阳;张某在深圳,本人表示暂时回不来,等回来了再迁走组织关系。与主管部门对接后,建议将张某暂时转入其他支部,撤销燃料公司党支部。

问题39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在“经典诵读”培训会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政策和党内法规。二是对“2020年以来,共提拔重用和职级晋升19批42人次,均没落实廉政鉴定意见‘双签字’”问题进行了严格复查。就具体整改工作及时进行了请示汇报。三是对新提拔的3名同志严格落实廉政鉴定意见双签字”。

问题40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政策。二是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复查,相关情况及时进行了汇报,对当时经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组织两位同志进行政治理论和党内法规知识补考,分别获得85分和93分。

问题41档案专审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对缺失材料人员的档案进行了全面核实,逐项了解缺失原因,组织进行补缺,目前所缺材料已补全。二是组织全局系统政工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等政策文件和对干部职工档案进行自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李某、周某等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上轮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42:上轮巡察反馈向家亭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超预算、超概算问题,至今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永州水务向家亭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多次主动对接,该公司多次发函催促东方红集团加快推进结算编制工作。二是加强协调,于2024年10月12日发函督促总承包方推进结算工作。三是多方联动推进,经对接协调,设计院、监理及北控水务建管部门已协助总承包方于2024年12月初完成签证资料(复印件)的核实和盖章;经持续督促催办,总承包方已于2025年2月前完成决算编制,并报北控水务集团建管部门完成财政送审前的初步审核。但因该项目超概预算,结算资料无法按正常程序报财评部门进窗送审,我局拟请示市政府批准该项目结算资料进窗由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容缺审核,待财政、审计部门容缺审核后按程序完成该项目结算工作。

三、下步整改工作安排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发扬“三盯”精神,保持“三干”作风,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继续抓好整改,持续巩固巡察成果,加强巡察成果的转化运用,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突破。

(一)持久发力,推进问题清仓见底。重点聚焦还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靶心不散,不断强化整改工作举措、随时调度,加力加压推进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计划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漏问题、不留尾巴。

(二)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效果。按照《市委巡察整改销号操作办法》要求,“滚动式”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巩固整改成效。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廉”的操守,坚决杜绝改后重犯和反弹回潮。

(三)激发动力,以整改促发展提升。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把整改的标准融入成为工作标准,把整改工作转化为促进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城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8336678;电子邮箱:yzcgrsk@126.com。

中共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5年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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