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08/2025-0565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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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永州市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选取3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案例一:江永县上江圩镇某烘焙店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案
2025年3月19日,江永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上江圩镇某烘焙店的操作间有1种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江永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东安县白牙市镇某冻品批发店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5年3月17日,东安县市场监管局对白牙市镇某冻品批发店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及超过保质期的土豆粉。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东安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土豆粉67包;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土豆粉550包,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新田县新圩镇某超市经营过期食品案
2025年4月15日,新田县市场监管局对新圩镇某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唐人神爆炒火腿肠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新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唐人神爆炒火腿肠11根,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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