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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2-02
名称: 2023年永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    
2023年永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2023-02-02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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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经费情况

(七)会议、培训、节庆等一般性支出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预算表

2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永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在原市安监局的基础上新组建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1月13日挂牌成立,5月10日《永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永办〔2019〕45号)正式印发。我局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实施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

3、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永州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永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拟订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我局是政府工作组成部门,财政拨款行政单位。我局内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科技和信息化科、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和政治部15个职能科室。我局归口管理4个二级单位,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永州市应急救援队和永州市地震局。

2022年末,我局行政编制35个,参公编制13个,事业编制16个。

实有人数67人(局机关47人,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5人;市应急事务中心15人),比上年减少2人。

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局机关1名同志调出至其他市直单位工作。

二是市应急事务中心1名同志考出至其他地州市单位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有两个永州市应急救援队和永州市地震局两个二级预算单位,但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永州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本部门的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业务工作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7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0.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6.9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将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各项费用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7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04,住房保障支出89.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55.96支出较去年增加76.9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各项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70.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113.9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56.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56.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开展基层安全监管力度建设年,持续推进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确保100%达到省定标准各项方面资本性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数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6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17万元,上升7.6%。主要包括:办公费18.38万元、会议费1万元,维护费1万元,邮电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42万元,劳务费17万元,工会经费24.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局机关移交2辆车于机关事务局。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永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23年,本单位资产总值年初余额856.68万元,其中包括流动资产0.13万元,固定资产613.7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政府储备物资242.84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等。占用办公用房1200平方米。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1台,价值100万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1台。公务用车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因此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金额为147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97万元,项目支出356.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报表。

(六)财政专户经费

2023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经费预算。

(七)会议、培训、节庆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安排会议经费预算1万元,2022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33.3%培训经费预算6万元,2022年预算减少54万元,下降90%节庆经费预算0万元,2022年预算持平;晚会经费预算0万元,2022年预算持平;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2022年预算持平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非税收入。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收取、提取、罚没、追缴、募集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附件: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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