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42/2024-0109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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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管理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协作,抓好贯彻落实,并于 2024年6月底和年底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将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永州市安委会2024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持续锚定“三坚决两确保”目标,坚持以防为主,眼睛向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力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严查密防重点行业领城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各地各有关单位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各级党校主体班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关键少数”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推动“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推动各地细化完善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年内组织召开不少于4次安委会全会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主管、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抓安全生产,并明确党委委员分管安全生产,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和氢能等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责任分工。落实“四双”工作要求,推动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安委会和专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带专家、带问题的“双带”举措,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参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强化落实安委会工作制度。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级安委会(办)及其专委会(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理直气壮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内设机构细化内部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力量。(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抓实两个专项行动
4.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永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出台方案,强化动员部署,细化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年度工作目标。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扎实推进安全守底行动。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着力消除事故风险隐患,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推动实现“三坚决两确保”目标,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6.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动态清零。强化企业自查、行业互查、专家诊查、警示片曝光“三查一曝光”举措,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今年要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坚持隐患清、责任清,确保隐患整治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两清两到位”工作思路,压实隐患排查和治理责任。运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系统,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施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聚焦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民生关切,守牢安全底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推进矿山企业“一企一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选树一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标杆企业单位。强化安全班组建设,加快推进矿山“五化”建设,落实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措施。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事故瞒报及隐蔽工作面、遮挡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格落实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措施。强化矿山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管理。(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8.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统筹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推动消防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明确模糊地带行业管理归属,出台硬措施加强基层消防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中心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沿街店铺等“小场所”,储能电站、直播基地等“新业态”,城中村、连片村寨等“旧区域”“厂中厂”“楼中楼”等“混合体”,以及医院、学校、养老院等敏感场所,突出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推动各行业部门分条线加强行业监管,严格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攻坚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全面提升消防宣传和培训效能。部署实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年行动,提升公共消防设施保障能力。(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9.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门职责分工,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阀灶”“问题管网”“问题环境”“问题执法”五大领域,持续强化常态化监管,建立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的常态化部门联合监管制度。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经营“黑网点”“黑气瓶”、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产品、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入户安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期间采取顶格处罚、关闭取缔、停产整顿和“一案双罚”等措施,保持高压态势。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严格落实送燃气更要送安全的“双送”措施。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强化燃气场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升级改造用地保障,明确用地支持政策。优化整合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实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高质量发展,建立瓶装燃气配送信息系统,鼓励借鉴浙江、江苏等地经验,推进安全、高效、优质的经营配送方式。(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危化企业“一企一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选树一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标杆企业单位。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深化硝酸铵生产使用、硝化工艺、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专项治理与指导服务。加强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和人员聚集安全风险防控。(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推进烟花爆竹企业“一企一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选树一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标杆企业单位。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全链条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整治多股东独立组织生产、分包转包、“三超一改”、非法下单、非法销售、非法运输和寄递、产品假大空等顽瘴痼疾。(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深化道路交通、铁路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工作。持续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路段“双重”整治行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加强公铁水并行地段异物侵限、沿线涉铁施工安全管理,大力推行异物侵限等监测系统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强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含自建房)。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水运、水利、电力、铁路、民航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有序推进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深化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水上客运、载运危险货物等重点运输船舶监督检查。加强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健全水上交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协同处置。(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5.深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工贸企业“一企一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选树一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标杆企业单位。持续加强工贸八大行业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工贸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提升军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分工负责)。持续推动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校园拥挤踩踏。(市教育局负责)
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16.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穿透力。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全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都要依法开展计划执法。推广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异地交叉执法、“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健全部门季度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制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定期上报安全监管执法案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对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行业安全形势,运用检查、通报、约谈、教育培训等方式开展行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7.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压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主体责任,落实“乡镇每天有巡查、县市区每周有行动、市里每月有督查”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措施,对矿山非法开采、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非法营运、违规电气焊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一案双罚”并通过行刑衔接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科技兴安
18.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推动以乡镇为网格的隐患排查全覆盖,以乡镇为网格的执法资格及执法能力全覆盖“两个全覆盖”落实,全力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强化指导帮扶,深化基层安全发展示范创建;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等能力。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队伍规划布局,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对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指导监管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落实标准化达标示范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9.持续开展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市安委会14个重点联系督导组持续开展重点联系督导。分行业领城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督导。(市安委办牵头,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强化“专家查隐患”措施,指导各地健全用好隐患排查专家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退休技安人员等作用,建强市县两级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进一步完善选拔聘用等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0.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执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尾矿库闭库销号等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力度。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继续强化“一网四图”在交通运输(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深度融合,力求安全监管实时全覆盖、一线指挥调度高效便捷。(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21.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同市委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分领域组织对医院、学校、养老服务、儿童保护、残疾人服务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培训。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推动各地区、其他相关单位组织对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2.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主题采访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探索应急广播机制进企业,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推动在市县两级电视和网络视听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共青团市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