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31/2017-0233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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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永安〔2017〕6号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永州经开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17年3月27日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针,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为指南,坚持以零死亡为最高目标,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以监管执法为主抓手,以示范创建为引领,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坚守不合法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两条底线,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抓好宣教培训、打非治违、风险管控、监管执法等重点工作,采取示范创建、督查督办、考核奖惩、严管重罚、追责问责等措施,减少一般事故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全力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永州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1.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辅导报告、巡回宣讲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一线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增进全社会共识,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依法治安观念。
2.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格局。发挥永州日报、永州广播电视台、红网永州站等主流媒体优势,进一步拓宽安全宣传专栏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中国安全生产报》、《湖南安全与防灾》等专业媒体沟通与合作,加大我市安全生产特色创新工作外宣力度。抓好永州安全生产信息网、永州“安监微信”公众号、安全手机报编辑,做到同一内容多媒体生产、多渠道传播,增强新媒体服务功能。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加大安全文化建设力度,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条安全文化长廊,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置1块以上固定安全宣传专栏。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酒店商场等场所,至少设置1块安全宣传橱窗或电子显示屏。启动中心城区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建设。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日常教学活动,贯穿于学校教育各个环节。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轮训力度,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落实能力。大力实施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从业人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加强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培训执法。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完善《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考评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具体细化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及操作层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着力消除企业主体责任盲区,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隐患治理、风险管控、职业健康保障和应急救援“八到位”。进一步建立完善“五块公示牌”,实行企业阳光履职,综合运用行政执法、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督促企业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6.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照修订完善的《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出台《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科学合理划定市、县、乡综合监管和各行业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落实部门监管执法直接责任,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做好分级监管执法的衔接工作,全面正确履行法律授权、上级委托或下放的监管执法职责。
7.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各级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规定调整好市、县、乡安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8.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落实县区、乡镇(街道)政府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落实打非治违“四个一律”措施,集中开展重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打击行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规范安全生产领域法治秩序。强化打非治违督查督办,对重点地区派驻常年打非治违工作督导组。建立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问题。
9.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全面实施依法治安和铁腕治安,按照“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要求,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严格开展计划执法检查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上下联动、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止供电和停止供应活动品、吊销执照、取缔关闭等执法措施,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全面开展“一乡一月一案件”执法行动。
10.创新监管执法方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办法》《湖南省安全生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管理,加快推广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破解执法“宽松软”难题。
11.加强监管执法保障与监督。积极推动县、乡镇(街道)政府充实监管执法人员,强化行政执法职能。落实《永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县乡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加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配置必要的执法设备。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基层监管执法情况。
四、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12.统筹推进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严格落实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文件规定的“八项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频发多发的态势;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与提升运输、露天矿山高陡边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按设计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深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和库房安全等专项整治;深化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冶金煤气制造等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铁路和水上交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整治。
13.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加强对城市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电力设施、电梯、游乐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积极应用智慧永州、网格化监管等技术,加强城市安全运行保障。
五、持续推动风险管控
14.全面构建双预防机制。贯彻落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湖南省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完善《永州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完善行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和分级管控检查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事故风险分级防控机制。着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双预防机制,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八大工贸行业、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劳动密集型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全面推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15.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企业班组员工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日周月”(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公司月排查)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开展“一人一月一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改,加强风险辨识和评估,判定隐患级别标准,督查企业做好隐患自改月报工作,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省、市级挂牌督办治理办法,建立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一单四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16.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安监”系统建设,打造安全监管网格化信息平台,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在线动态监管系统、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补齐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的“短板”,提升安全监管人防、物防、技防能力水平。
17.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88号令要求,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行预案简明化、卡片化,推动市、县政府、部门和企业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完善应急准备机制。开展应急知识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严格落实应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健全事故报告、通报等应急联动机制。
18.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要求,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组织开展代号为“雷霆行动”的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制度措施。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到年底力争培育建成20家“健康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程序,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19.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工业园区和平安农机、平安交通、平安校园、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创建,力争每项创建均有一批单位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八大工贸行业、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开展标杆企业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在示范创建中比学赶超。强化示范乡镇、示范企业动态管理,通过示范创建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
七、进一步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0.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坚持安全生产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坚决实行安全生产“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一起较大生产经营性事故的,给予事故发生地所在乡(镇)安全生产“黄牌警告”,给予事故发生地所在县(区)“黄牌预警告”;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县(区)予以“一票否决”。加大安全生产在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的权重,对安全生产“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21.健全完善考核机制。采取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省考核和市考核相结合方式,实行安全生产过程考核和结果控制考核机制,修订《永州市安全生产季度考核方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继续开展“十佳”和“十差”乡镇评选,强化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22.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所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严肃问责;完善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挂牌督办、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核查督办制度。
八、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23.加强统筹推进与衔接对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改革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结合永州实际,主动作为,试点先行。加强与上级对接,制定配套措施,确保《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改革政策落地生根。
24.推行“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清单。推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尽职免责”的相关规定与标准,进行痕迹化管理。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
25.推进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行政执法机构的经费、车辆及其他装备保障,支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推进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和农场、林场安全监管体制。推进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健全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工作机制。
26.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培育发展安全技术专业化服务机构,调动群团组织、保险机构、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