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42/2024-0113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6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对反馈的问题,端正态度,勇于担当,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局党委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政治自觉推进整改工作开展,聚焦问题整改,以有力举措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以严实作风巩固整改成效。
截至7月20日,巡察反馈的4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问题1:政治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2024年1月20日,各党委委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上对政治学习不深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时,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上级部门要求,制定了《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表》。在今年已经开展的七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均严格按照《2024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进行学习,各党委委员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精心准备研讨发言材料。
问题2:专业学习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4月28-29日,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暨执法技能比武,专门邀请省厅法规处专家、局法律顾问分别对参训人员进行了一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市14支执法队伍、60余名执法人员现场参加,视频参训人数达120余人。二是开展“执法能手”评选。今年以来,全市共5名执法人员成功被省应急厅评为“执法能手”。三是将安全生产执法业务专业培训费用纳入全局年度预算计划,下半年将再开展一次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暨执法技能比武活动。
问题3:预防重于救援的思想不够足。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中央、省、市争取安全生产预防资金及国债项目资金。目前,已争取国债项目资金1600余万元,已由省财政下拨到市财政,待项目验收完成后付款。同时,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部门将在市本级预留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救援工作,由市财政局企业科监管,我局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申请拨付。二是将2020年挪用安全生产预防资金20.99万元从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分期从我局公用经费中退回市财政部门资金专户。今后,我局将持续规范安全生产预防资金的使用管理。三是将市应急无线指挥系统建成,目前各设备已安装完成,与省厅核心网的互联互通已调试完毕,运行稳定。系统正在投入试用,具备验收条件。四是及时消除隐患。加快推进2023年以来市安委会挂牌督办且至今未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销号。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
问题4: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巡查。全市建设铁塔哨兵视频摄像头2090个,今年以来,市县乡森防工作人员运用铁塔哨兵开展视频巡查,巡查发现烟点火点100余处,并及时处置,未引起森林火灾。二是在高火险天气开展会商研判。今年以来,发布森林防灭火工作动态和分析研判5期。三是2022年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2509个,经过持续督促,未整改到位的8个重大隐患目前已整改完成3个。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工作要求,多次提请召开市安委会全会研究解决措施,坚持每月一调度,定期督促还在整改中的5个重大隐患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及时采取工程举措,尽快整改销号。
问题5:生命重于一切的理念不够浓。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二是统筹各部门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采取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数1275次,责令停产停业148家,“一案双罚”15次,移送司法机关35人。三是落实“三查一曝光”硬举措,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对照国家部委制定的51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请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2005处,目前已整改1934处。四是持续强化“打非治违”措施,强化“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办理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办理案件175起,1-4月,我市共有47起案例入选省厅打非治违案例,其中2起案例入选省厅打非治违典型案例。五是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各项责任制,压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组织开展了汛前督查,督查发现问题46个,现均已整改到位。今年以来,我市先后进行防汛视频调度15次、部门会商13次,发布《会商通报》10期、部署通知、督办函31份。六是扎实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派出126个林业检查组出动林业人员596人次,排查整改火灾隐患198处。七是建强基层森林消防队伍。截至目前,全市专业森林扑火队伍13支,633人;县级半专业队伍24支、429人;乡镇、国有林场半专业队伍220支、6496人。八是加强指挥培训演练,推动灭火救援行动科学化、专业化、高效化。
问题6: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部署。2024年3月8日,组织召开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高质量推进会议。组织各县市区、市直、中央、省驻永及市属重点企业等有关单位部门对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进行专项培训。二是制定预案编修计划。3月21日,市应急委印发《全市应急预案编修计划》(永应急委〔2024〕1号),明确事件处置类和应急保障类共38部预案编修计划,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分别制定预案编修计划。三是强力推进预案编修。采取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推进编修工作,预案编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应编38部预案中,实际完成16部,7部正在征求意见中,其他15部待省级相应预案出台后可完成编修任务。
问题7: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人社等业务部门的政策支持和倾斜,畅通老队员退出渠道和年轻新队员进阶机制。结合队伍建设实际,招聘事业编专业人才,以缓解当前的不利局面。该队有7名编制空缺,今年拟计划招聘4名高学历专业人员,目前因市里未放开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工作,此工作正在推进中。同时加强与兄弟市应急救援队伍联系和训练学习,提升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对之前各次演练重新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并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每演练一次,及时总结评估一次。
问题8:应急物资管理使用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防汛抗旱库存物资进行清查摸底,要求所有外借的装备物资必须归还入库,并完善出、入库登记台账。二是救灾物资台账管理不合规的问题。根据《永州市救灾物资使用管理联动机制》,由市发改委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我局将督促市发改委严格按照《永州市救灾物资储备物资出入库制度》进行出入库登记、完善台账,并在每季度末与发改委核对出入库管理台账,进行备份存档。三是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物资跟踪管理,尤其是加强调离、退休等同志借出物资管理,及时收回相关物资。
问题9: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正确理清严格执法与营商环境的关系,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为企业提供优质安全服务。二是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规范监管执法,继续对全市园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出台《永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直管行业实施安全生产“一企一档”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方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问题10: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3月15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予以撤销,不再保留,5月22日,中共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市应急管理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永编发〔2024〕21号),撤销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执法职责由市辖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由市应急管理局承担。二是进一步梳理健全监管执法制约机制。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根据职责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烟危科、工贸科等业务科室根据并按照《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湘应急发〔2022〕12号),开展日常监管、行政检查等工作,并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因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改革撤销,目前我局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展许可工作,法规科负责形式审查,烟危科、工贸科等业务科室开展现场核查。同时由局应急事务中心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问题11:行政执法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在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中,永州市应急管理局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均排全省第一,第四季度排全省第三,执法质量显著提升。并且我局将2024年定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并印发工作方案,逐月调度推进。二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全局办理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开展法制审核,充分听取局法律顾问意见,提交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案件一律不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并退回办案人员补充完善。对局2024年办理的8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出具8份《法制审核意见书》。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凡办案,必须运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要求,在系统内开具规范文书,确保文书规范齐备。自2月开始,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交叉评查工作,已开展了4次执法案卷质量交叉评查。
问题12:执法处罚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2018年以来未执行到位的行政处罚罚款,我局均依法依规向案件管辖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问题1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效率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行政处罚。今后加大与市纪委、市政府办等部门的协调力度,提高效率,事故调查要尽快结案。二是提升办案人员能力。全局执法人员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效率,事故处罚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按时作出处罚决定。三是加快万达广场“10.28”事故处理。四是对相关事故办案人员由分管领导予以提醒谈话。截至目前,针对18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已全部作出处罚决定。
问题14:对自然灾害隐患排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派出126个林业检查组出动林业人员596人次,排查整改火灾隐患198处。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市政府办印发《全市森林防灭火能力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市级机动作战队伍、县级主力救援队伍、乡镇(国有林场)初级处置队伍建设,力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梯次森林消防扑救力量体系基本形成。截至目前,全市专业森林扑火队伍13支,633人;县级半专业队伍24支、429人;乡镇、国有林场半专业队伍220支、6496人。三是加强培训演练。市森防指组织开展永州市第一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技能比武,全市12支队伍、252名队员分别在祁阳市、宁远县参加。
问题15:对道路交通隐患排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事故情况月度通报,对道路交通领域事故进行重点分析,对交通违法的客货运企业进行通报,责令县市区约谈交通违法突出的客货运企业、校车公司70家次;二是下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的警示函提示函和相关通知6个,督促县市区和交通、交警部门落实“六给六要”举措,提高路面见警率。三是每月召开安全生产月调度形势分析会,印发安全生产月调度形势分析和近五年事故分析报告,剖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全力压减事故。
问题16:对居民自建房隐患排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住建局发出《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和自建房安全的提示函》,督促市住建局抓好全市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二是对祁阳市火车站对面自建房进行检查,目前暂未发现存在有结构安全性隐患的房屋,9户建房户目前已全部办理好土地、规划、勘察、设计、图审、施工许可手续,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管。
问题17:对群众反映涉市、区多部门、单位管理权限的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校园通行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协调、督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重点剖析问题隐患,压实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市安委办坚持定期调度住建、消防、资规等部门和所涉县市区的整改情况,督促及时整改。坚持对部门发现的、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交办,常态化调度,加大隐患督办力度,今年来印发安全隐患交办函19件。
问题18: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部门“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查一曝光”举措,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全方位做好风险隐患的整治。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制定《永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三是以安委办名义督促相关等部门对全市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问题进行整改。1月25日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的紧急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52处,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加强对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帮扶指导,督促指导园区完成好评价指标的安全事项。永州市经开区在2023年省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中获评优秀,其他园区在省里五好园区评比中也获得了较高分数。
(二)管党治党不全不严,主体责任压实得不实。
问题19: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文件。对违规发放的安监津贴应退尽退,目前,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应清退金额55720元,已清退到位24908元。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应清退183500元,已清退173420元。二是要求市应急救援队立即停止收费。从2021年4月以后市应急救援队已停止收取救援协议费。三是组织相关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问题20:监督责任压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做到政治监督再强化。一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二是紧盯重点工作开展监督。三是坚持每年开展2次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做到日常监督再细化。一是紧盯权力集中的重点科室开展监督。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紧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和管理等工作开展监督。坚持每月开展1次以上日常监督,督促问题整改,逐项落实销号。做到作风整治再深化。一是联合市应急局每月开展1次作风督查,与市应急局党委每半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会商会。二是以刘国斌案为例持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督促市应急局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廉政教育,党委书记或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党课教育。三是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坚持每季度与市应急局班子成员、重点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以上,督促市应急局党委成员与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每年2次以上。
问题21:财务审核不严,虚报会议费。
整改情况:发现问题后,我局立行立改,2018年5月虚报矿山、烟危、工贸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费开支10956元已全部清退到位。今后将严格执行《永州市本级统管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会议费报销管理,规范会议费支出。
问题22:财务支付管理不规范,大额资金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潇湘大厦我局没有产权证,无法做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在我局2021年4月底从潇湘大厦16楼、17楼搬至市人防大楼,潇湘大厦16、17楼的相关固定资产已逐步移交给市机关事务局,积极对接办理办公用房等资产移交手续,并做相应账务处理。
问题23:违反政府采购规定。
整改情况:从2021年开始,我局所有采购均通过电子卖场。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依法依规按要求在指定政府网站上发布采购相关信息,主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内部采购制度。制定了《永州市应急管理局采购管理制度(试行)》、《永州市应急管理局简易采购程序暂行规定》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内部采购工作。
问题24:违反公车管理有关规定,规避公车监管。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同永州市扬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由该公司提供租车服务。经查,该租车无车辆使用明细清单,其租车合同真实性存疑,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2022年12月和2023年7月分两批次,我局将委托管理的一般公务用车全部归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管理中心,此后,我局无委托管理的一般公务用车,日常公务用车均按程序、依申请经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指派出车使用。
问题25: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挤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6.18万元用于列支电信协议费和差旅费已全部按原渠道返还到位。二是对挤占挪用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79.18万元,用于差旅、物管及水电费、春节走访慰问费问题。自2022年起我局将办公楼(市人防大厦)物业水电费纳入当年预算,从市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预算审核获通过。并且2.8万元春节走访慰问费已返还财政资金专户。三是关于挤占挪用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66万元。从2024年起,乡村振兴差旅费将不再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改从罚没收入返还款中列支。
问题26:违规发放安监津贴。
整改情况:目前,对于2016年1月-2018年6月违规发放安监津贴,总清退金额55720元,已清退到位24908元,其余30812元正在逐步清退中。2018年6月-2021年6月违规发放的安监津贴,已清退173420元,余下10080元正在逐步清退中。
问题27:违规发放夜巡补助。
整改情况:2018年2月和3月局机关共计发放夜巡补助1800元,市地震局发放2018年夜巡补助1200元。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已发放夜巡补助进行全面清退,目前已全部清退到位。
问题28:违规发放创文创卫奖金。
整改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已发放的创文、创卫奖金进行全面清退。目前,已清退总金额27200元,剩余2800元正在逐步清退中。
问题29:违规发放借调人员生活补助。
整改情况:我局从2018年后未再发放借调人员生活补助。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已发放的借调人员生活补助进行全面清退。
问题30: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工作于2022年停止。二是2024年2月28日,印发《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纳入计划执法的企业,原则上对应一个计划执法主体,其他执法主体不得对其开展执法检查。三是严格落实《永州市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和《永州市应急管理局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对符合不予、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的,坚决不予、从轻、减轻处罚。四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废止《永州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创建实施办法》(永政办发〔2021〕21号)》,停止我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为基层减负。
问题31:关键风险岗位长期不轮岗。
整改情况:2024年1月3日第1次党委会议研究调整了党委委员、其他处级干部分工,并调整了救灾科、烟危科等9个科室负责人和部分科室工作人员。
问题32:在中介机构管理上存在廉政风险点。
整改情况:2024年4月22日我局制定出台《永州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试行)》,报经司法部门审查通过后,在全市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实施。印发《永州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试行)》(永应急〔2024〕17号),明确永州市应急管理局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部门,市应急事务中心为评审组织单位。
问题33:2018年3月实施的“智慧安监”平台软件项目违规招投标、违规转包,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和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没有严格把关审查,向原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合规的《评标报告结论书》,对该项目招投标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为杜绝和防范我局招投标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局办公室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严格实行评标回避制度,今后凡是经办科室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作为业主代表参加项目开标评标活动。二是针对项目中标方南京安元公司与永州本地企业合作提供服务、涉嫌违规转包问题,原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经办科室不知情,整个项目的签约、源代码开发、部署和验收,中标方都是以本企业名义按合同约定履约,但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有失察的责任。为深刻吸取教训,我局拟组织各科室和直属机构专题学习国家有关项目建设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对项目建设的各环节把关。严格执行局“七议”制度,凡是超过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开支提交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3万元以上的开支提交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目前,该项目现已完成建设,各设备已安装完成,与省厅核心网的互联互通已调试完毕,运行稳定,正在投入试用,已具备验收条件。
(三)班子建设不够有力,干部队伍管理有短板
问题34:班子成员年龄整体偏大。
整改措施:我局积极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汇报,推荐1名同志任党委委员、副局长。倡导鼓励班子中年龄偏大的同志退出班子,为优化班子结构打好基础。同时推荐局后备人才进班子,为班子输送新鲜血液,优化班子结构。
问题35:落实民主集中制走形变样,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2022年4月,我局制定并印发了《中共永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七议”制度》和《“七议”清单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并严格落实上述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委会议,主动接受监督,与会成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书记最后进行末位表态。
问题36:主动作为、主动担当氛围不够浓。
整改情况:印发《永州市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具体实施清单》,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工作的通知》,并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1-4月全市共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7130处,到期整改率100%,排名全省第一。制定《永州市安全守底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中明确要持续强化隐患清零,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问题37:干部培养、使用机制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今年我局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时,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并印发了《永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实施方案》。2019年以来我局已提拔35岁以内正科级干部6人。2023年,优先选拔2名年轻干部分别任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和地震局办公室主任。
问题38: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整改情况:局党委要求各县配强配足工贸监管人员,市县两级应急局将本单位能力强、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调配至工贸监管科(股),确保工贸监管力量满足本地区监管要求。通过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工贸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在以后新招考人员时优先招考工贸类监管专业人员,以满足工贸监管的力度和深度。
问题39: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局党委决定加快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待局机关、直属单位编制出现空缺后,及时公开招考专业对口人才,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科学设置培训班次,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
问题40: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政治部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内容,对时任政治部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及时将市应急救援队1名同志诫勉谈话材料进行归档。
问题41: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在第六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时,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二是编印《意识形态领域应知应会知识》,除宣教科等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部门重点学习外,还发放给各科室进行自学。三是重新修订了《永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和《永州市应急管理系统网评员队伍管理办法》,并与舆情管控公司签订协议,全年对涉及我局的舆情信息通过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以专业配置关键字和持续优化系统配置的方式,进行初筛敏感信息并进行研判。四是建立了市县应急系统网评员队伍。将市县应急系统50岁以下熟悉运用互联网的在职在编人员纳入全市应急管理网评员队伍,目前网评员队伍共319人。五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永州市地震局和永州市应急救援队向局党委报告了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党委班子成员要持续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分管科室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全局干部职工要积极履职,主动担当作为,自觉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坚持逐项对照、逐项查摆、逐项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46-8228876;电子邮箱:yzsyjjzzb@163.com 。
中共永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