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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1批 2026年9月19日
  • 2026-09-24 17:14
  • 来源: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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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1批 2026年9月1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YZ202609190001 反映零陵区石山脚街道办燕朝村四组华鑫农牧养猪场,污粪池未处理好把周边地下水污染,臭味大,该猪场还私自开采地下水对基本农田也造成了破坏,猪场修路并把沙土倒入耕田,对周边老百姓生活造成了影响。 零陵区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污粪池未处理好把周边地下水污染”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粪污经固液分离后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水作、旱作类)的相关规定,并限值注入氧化塘存储用于场内灌溉和绿化,氧化塘采用黑膜防渗处理,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及渗漏痕迹。调查周边几个水井,水质未见异常,没有肉眼可见变化,9月21日采样送检,预计9月29日出具检测结果。 2.“永州市华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臭味大”问题属实。现场核查,该养殖区域内部臭味大,养殖区域外围200米也有轻微的臭味。 3.“该猪场还私自开采地下水对基本农田也造成了破坏”问题不属实。永州市华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于2024年已依法在区水利局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手续,(零水许〔2024〕3号,取水许可证号:D431102G2025-0006号),现日取水量约为200立方米左右,取水范围、取水方式、取水量均严格按照许可批复执行,不存在私自违规开采地下水的行为。 该养猪场在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受局部地质土层结构、地下水位变化及施工扰动等综合因素影响,场区周边一处农田(面积约20平方米)曾在公司取水前已出现部分塌陷,问题出现后,区水利局已于2024年4月督促该养殖场对塌陷地块进行回填夯实、平整复垦、恢复农田原有耕作条件,并对塌陷区域较近的取水水井予以取缔。至今,未再发生新增农田塌陷、地面沉降等问题。 4.“猪场修路并把沙土倒入耕田,对周边老百姓生活造成了影响”问题不属实。2020年3月2日永州市华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备案面积为59.1公顷(886.5亩);该信访问题曾在2024年3月26日被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过(第十四批D2YZ202403260015号),同年已整改到位。2026年9月21日上午,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又组织相关人员到永州市华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勘测,并对道路沿线进行察看,未发现永州市华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因修路将沙土倒入耕地中的情况。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要求该公司及时转移干粪,最大限度减少臭气产生。 2.及时将处理后的粪水注入氧化池。 3.对污水处理系统上不用管道进行清理。 4.对周边的水井进行采样送检。 整改情况: 1.公司对干粪进行了及时转移到利用处的地块。 2.污水处理系统上不用管道已进行了清除。 无
2 D3YZ202609190002 反映新田县徐福桃花源小区附近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诉求:尽快搬走或者少排毒气。 新田县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可闻到异味,但车间外及厂区周边未闻到明显异味。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生产车间密闭管理情况、原辅材料的使用与储存情况、生产工艺等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擅自变更等情形。 2026年5月30日,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自行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厂界废气排放达标,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未超过相关排放标准。2026年9月11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对该企业进行了执法性监测,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未超过相关排放标准。 徐福桃花源小区位于该公司北面,与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相隔距离不足10米,该小区2019年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对外销售。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气味向厂区外扩散,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感官影响,但目前尚未发现企业存在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情况。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督促指导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生产全过程气味管控,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督促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强搬迁工作。 整改情况: 1.加强生产车间密闭及日常管理,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气味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减少生产过程中气味无组织逸散。定期检查废气收集管道、处理设施及相关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加强原辅材料储存、使用和生产现场管理,规范相关物料储存和操作流程,及时清理生产现场,减少气味产生和扩散。 3.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新田县龙泉街道陶然街以西环城南路以南新建厂房(新田县德润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正逐步开展生产线搬迁工作,预计2026年底完成生产线的整体搬迁工作。 无
3 D3YZ202609190003 反映新田县陶岭镇楼下村一组郑**养猪场污粪水未处理常年直排至沟里,污染了地下水,对周边居民生活饮用水造成了影响。 新田县 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猪场粪污水未处理常年直排至沟里,污染了地下水”问题部分属实。通过现场查看养殖产生的粪污水全部经自建排污管道汇入沼气池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消纳利用或通过管道排入鱼塘,鱼塘无防渗措施,存在污染地下水的隐患,现场未发现养殖户存在粪污水直排沟渠痕迹。 2.“对周边居民生活饮用水造成了影响”问题不属实。通过走访了解,该村村民普遍使用本村自来水,该村内公用水井离郑**住房约100米的距离,地理位置高于郑**住房,井水受该养殖户粪污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村内公用水井因井壁反光及水生植物映射等因素,整体观感颜色偏深,但用容器盛出井水观察,水体清澈、无异色、无异味。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要求养殖户将排往鱼塘的管道取缔封堵,新建粪污贮存池,确保粪污全部用于消纳利用。 2.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工作人员对该井水进行了采样送检。 3.责成陶岭镇政府及东山村委会对该水井进行清理消杀。 4.要求养户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猪舍清扫保洁、定期消杀除臭,规范粪污收集、储存,持续优化粪污处理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养殖异味,杜绝出现粪污外溢、乱排乱放等环境问题。 整改情况: 1.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工作人员已对该井水进行了采样送检。 2.县农业农村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及陶岭镇政府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养户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养殖户已持续做好猪舍清扫保洁及粪污收集贮存及综合利用等工作。 无
4 D3YZ202609190004 反映冷水滩区上岭桥镇至冷水滩城区整个河道边有很多垃圾,影响水质。诉求:清理河内与河边垃圾。 冷水滩区 水 经现场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有很多垃圾”部分属实,“影响水质”不属实。 经核查,沿线9个村中,有8个村所辖河道、河岸、草丛、亲水平台及回水湾处存在散落生活垃圾,主要为塑料袋、饮料瓶、废弃包装物等;1个村未发现明显垃圾。未发现信访反映的“整个河道边有很多垃圾”的大规模成堆垃圾现象,仅有少量生活垃圾,河道水质感官无明显异常。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立即交办。镇河长办向湘江沿线9个村交办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组织清理。组织镇村干部、沿线9个村河道保洁员、志愿者等,对湘江上岭桥段沿岸及水面漂浮垃圾进行集中清理。 3.宣传劝导。对沿线9个村群众开展爱河护河宣传,引导群众不乱倒、乱扔垃圾,共同维护河道环境。 整改情况: 截至2026年9月21日,共出动人员50人次,清理河道岸线约26公里,清运生活垃圾80余袋,相关河段岸边及水面散落垃圾已清理到位。同时安排保洁员定期巡查保洁。目前,该河段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未发现水质异常情况。 无
5 D3YZ202609190005 反映祁阳市羊角塘镇荷池村五组腻子粉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大,老百姓种植的茶树、树木均受到了影响,影响了生态环境。 祁阳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祁阳市羊角塘镇荷池村五组腻子粉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大”问题属实。核查人员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破碎工段的粉尘使用喷淋系统用于降尘,磨粉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时大量粉尘、灰尘漫天的情况,但该厂破碎工段生产时进料大门未将门帘关闭,生产车间因长时间未进行清理导致车间内积尘较厚,存在一定的扬尘管控不到位情况。 2.“老百姓种植的茶树、树木均受到了影响,影响了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该厂与最近的居民房屋直线距离约500米,对厂界周边勘察时未发现树木、灌丛叶面有积尘的现象,也未发现植被因粉尘导致死亡的现象。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2026年9月17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责令企业立即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在进料大门口加装水雾喷淋设施。同时要求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立即对生产车间内的积尘进行清理并回用,在破碎作业时将门帘关闭,尽量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整改情况: 2026年9月21日,相关单位对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企业在进料大门口加装了水雾喷淋设施并正常使用,在进料大门安装了新的门帘加强粉尘管控,同时已将生产车间内的积尘进行了清理并回用。 无
6 D3YZ202609190006 反映东安县鹿马桥镇肖家塘村翟家庄村内永州市聚生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污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附近臭味严重。 东安县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污水直排,严重影响环境” 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生猪养殖采用自繁自养模式,目前存栏1400多头生猪,其中母猪120头,仔猪和肥猪1300多头,所有粪污处理设备设施均在正常运行。自2026年3月1日起,所有粪污的清运、消纳由永州潇湘农运科技有限公司承包,签订了期限1年的协议。现场没有发现该公司有污水直排、溢流、渗漏等现象。但前期养殖过程中确曾因黑膜池黑膜起鼓引起少量废液溢出进入附近稻田(影响面积目测约100平方米),已责令企业立行立改进行清理。 2.“附近臭味严重”问题部分属实。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和鹿马桥镇工作人员,在该养殖场围栏外均未闻到明显的异味,但在不利天气及风向下,部分附近居民可能会对养殖异味感到不适。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2026年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对永州市聚生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达了《加强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该公司立即对溢流进入稻田废液进行清理,并使用生石灰进行消毒。要求养殖场加强养殖异味管控。 整改情况: 永州市聚生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对溢流进入的稻田废液进行了清理,撒生石灰进行消毒,并进行了翻耕。养殖场已持续实施包括加强内部清扫在内的异味管控措施。 无
7 D3YZ202609190007 反映零陵区富家桥镇阳河村一家名为永州市先河纸业有限公司的造纸厂,其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附近小溪,水体呈红色,请予以调查。 零陵区 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附近小溪”问题部分属实。依据2024年10月23日取得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永州市先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永环函〔2024〕47号),该公司设置了排污口,受纳水体为贤水河;依据2025年2月25日取得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31100750630968Y001P)核载,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可以通过总排口排入贤水河,因此生产废水排放至小溪(贤水河)属实,但不是直接排放,而是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且目前公司停产,无生产废水外排。 2.“水体呈红色”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2026年5月停产至今,废水排口无生产废水外排,现场核查时排口受纳水体贤水河也未发现河水呈红色的情况。经查询以往现场检查和信访核实情况,亦未发现公司排放废水导致水体呈红色的现象。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要求该公司在生产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整改情况: 该公司现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水产生。 无
8 D3YZ202609190008 反映宁远县天堂镇香花桥社区内小河上游2-3公里寄岗村对面生猪养殖场污水直排河流,导致下游香花桥社区段河水发黑,河内部分鱼虾死亡,村内饮用水井污染,要求快速处理。 宁远县 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养殖场污水直排河流”问题属实。 经核实,发现该公司AO工艺污水处理站围墙外有两根50型号白色消防软管,养殖废水通过软管抽取排入农田灌溉沟渠,沿途流入下游香花桥村小河内。该沟渠为村民日常农业生产用水灌溉沟,沟渠周边有明显养殖废弃物沉积,可见流动废水的颜色发黑,水体浑浊且有异味。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监测人员按照技术规范对排放农田灌溉沟渠(监测报告为巨普农业公司旁防洪沟)的养殖废水采集水样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均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相关限值。 2.“香花桥社区段河水发黑,河内部分鱼虾死亡”问题属实。 香花桥社区段河位于养殖场的下游,核实发现河水浑浊且水体颜色呈黑色状态,水流较为平稳,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对香花桥小河(监测报告为天堂镇格坝村公井旁水沟)采集水样进行监测,结果显示香花桥小河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限值。 3.“村内饮用井水污染”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养殖场距离最近的格坝村露天公井水质较好,无异常浑浊等情形,经采集水样分析,监测结果显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对违规排放养殖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责令该公司立即拆除排放养殖废水的消防软管;对排放区域周边的杂草进行清理;对农田灌溉沟渠里沉积的养殖废弃物进行回抽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处理后对废水流经的农田灌溉沟渠底泥和淤泥进行深度清理,清理后污染区域采取撒石灰进行消毒; 3.密切关注香花桥小河水质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香花桥小河水质状况,属地乡镇做好人民群众矛盾化解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整改情况: 该公司已经拆除抽排污水潜水泵和配套软管,正在对养殖场周边杂草进行清理,对农田灌溉沟渠沉积的养殖废弃物进行清理和消毒。 无
9 D3YZ202609190009 9月14日举报洛湛铁路建设占补平衡开发指挥部自2012年开始破坏该村公益林。对公布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督察组现场调查。 道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原道县国土资源局使用上关街道东进村丁塘自然村443.15亩省级公益林实施洛湛铁路耕地占补平衡市级土地开发项目”问题属实。案涉项目涉及东进村丁塘自然村443.15亩省级公益林、150亩一般林地。项目2013年完成土地开发整治后,受当年部门数据协同联动机制不完善影响,国土、林草两套数据库未能同步更新:20132017年国土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涉案地块仍显示为林地;2018年国土变更调查,结合实地现状将地块地类变更为园地(旱地);2022年全省启用三调优化及林草湿监测“一张图”成果,该地块按程序从公益林数据库予以核减,公益林属性正式取消,不存在人为违规调出公益林,不具备恢复为公益林的法定基础。 2.“洛湛铁路建设占补平衡指挥部自2012年起破坏该村公益林”问题不属实。项目实施前该山场为火烧荒山,丁塘村委会经群众集体讨论,主动向原道县国土局申请土地平整。原道县国土局通过公开挂网招标实施土地开发,并向道县林业局缴纳49万元植被恢复费。项目选址、群众意见征求、招投标等手续齐全完备,符合当时土地、森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属于违法破坏公益林行为。土地开发完成后,该地块经村民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流转给湖南原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农业,土地流转程序合规。 本次为同一事项重复举报,经再次现场核查、档案复核,原第六批调查处理结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规,未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经再次现场核查和档案复核,维持第六批D3YZ202609140001号信访件原处理结论。将洛湛铁路占补平衡项目审批资料、公益林图斑属性历年变化情况、林业补助资金、土地流转租金等相关资料进一步整理公示说明。 整改情况: 督促上关街道办事处落实村务公开,对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土地流转租金发放明细进行公示,主动接受村民监督;持续对信访人开展政策释法析理和思想疏导,引导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无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 4 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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