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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7批 2026年9月15日
  • 2026-09-20 17:35
  • 来源: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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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7批 2026年9月1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YZ202609150001 反映1、祁阳市观音滩镇新钢铁村(原八七村)有个饲料厂(不知道名字),气味很重。诉求:希望将该厂迁走。 2、祁阳市观音滩镇永州市湘江稀土厂,排废水与重金属。诉求:处理整改,将污染废渣清理出去。 祁阳市 土壤,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祁阳市观音滩镇新钢铁村(原八七村)有个饲料厂(不知道名字),气味很重”问题部分属实。 该公司为润隆公司,生产时间为间歇性生产,平均每月生产时间10天左右,生产时间为当日19:00至次日7:00。9月17日白天现场检查时,公司未生产,厂界周边无异味,当天19:00,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再次到现场核实,公司正常生产,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界周边异味不明显,车间内异味较明显。2023年—2026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共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润隆公司完成6次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所涉及的三项恶臭污染物因子(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标排放。该企业排放臭气浓度为1500左右,在标准限值以下,但因厂区距离周边居民较近(最近约200米),存在异味扰民情况,在不利天气及风向影响下会加重。 2.“祁阳市观音滩镇永州市湘江稀土厂,排废水与重金属”问题不属实。 永州市湘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两部分生产废水,一部分涉重金属废水来源于氯化车间生产废水,公司建有三台蒸发器和两台浓缩罐,废水经管道收集后再由蒸发器和两台浓缩罐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另一部分生产废水来源于萃取车间和沉淀车间,针对这部分生产废水,公司建设了日处理量400吨的废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经检测合格后才外排,检测不合格回到处理设施再次处理,直至合格外排。公司的生产废水排放口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跟主管的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通过验收。公司已于2026年7月1日停产检修,现场查勘无废水排放。经调阅6月份自动在线监控数据及自行检测报告,各项污染因子均为达标排放。 经现场核实,永州市湘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废渣种类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一般固废:炉渣、烟尘,统一外售给附近砖厂处置。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废油桶、废药剂,收集贮存于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置。放射性废物:优溶渣、除放渣、污泥渣,存放于公司20000吨级废渣库,建立了台账,现废渣库放射性废渣存放量约17000吨,放射性废物未经批准不得外运处置。现场核查时未见稀土废渣。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观音滩镇人民政府约谈了湖南润隆科技饲料有限公司、永州市湘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2家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务必达标排放,同时要尽量搞好厂区内外环境卫生,减少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 2.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润隆的臭气排放进行采样检测。 整改情况: 1.2026年9月16日、17日、18日,润隆公司再次对车间、厂区内空地等区域进行了清理打扫,尽量减少无组织排放,并对除臭设施进行排查。 2.2026年9月18日,湘江稀土公司对渣库、污水处理、在线监控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排查。 3.2026年9月18日晚,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委托了第三方公司对润隆的臭气排放进行了采样检测。 无
2 D3YZ202609150002 反映冷水滩区上岭桥镇仁山村四角塘组苗圃所在地有一养猪场污水、猪粪直排,对周边百姓养鱼的池塘造成严重污染,也影响到周边百姓饮用水井的安全。 冷水滩区 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6年7月初已将生猪全部出售,目前为空栏状态。养殖场负责人表示由于行情不好,决定不再从事生猪养殖行业。该养殖场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有沉淀池、氧化塘,未设置排污口。 现场未发现该养殖场存在养殖废水、猪粪偷排直排等违法排污痕迹。对外围水渠、池塘及下游附近饮用井水开展全面踏勘排查,未见水体异常。场区沉淀池积存粪污约60立方米,全部用于场内苗木基地分批次消纳,实现就地资源化利用;氧化塘内成片种植水葫芦,通过生态吸附、降解作用持续净化水体,有效提升场区尾水处理成效。2026年9月17日上午,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联系湖南科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冷水滩区周**养殖场外围水渠、池塘及下游附近饮用井水进行水质采样,以便掌握水质状况。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无
3 D3YZ202609150003 反映新田县中山街道盛世龙岸小区栋2单元住户入住新房后,发现顶楼电梯机房运行产生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新田县 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经调查核实,该楼栋电梯在运行启动和停止的瞬间,因顶层机房内机械制动产生瞬时响声。根据电梯公司向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备案的安装检测资料显示(2026年2月已进行检测),该电梯已经通过噪声检测,相关检测报告齐全。此响声属于合理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给信访人进行了解释,信访人认可检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但仍然认为此声音影响到其日常生活及休息。 属实 处理情况: 鉴于信访人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诉求,新田县城管局执法人员与信访人现场沟通解决方案,县城管局将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其住房内开展噪音监测,信访人表示理解并同意该方案。 整改情况: 电梯运行设备在楼顶有独立的运行机房,通过噪音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已与电梯维保公司进行了现场沟通,在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对电梯运行设备主机进行参数调整,尽可能地减少声音,并加强电梯维护。 无
4 D3YZ202609150004 反映祁阳市高新区灯塔路湖南广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机动车、电动车的废旧电瓶、电池(铅蓄电池),没有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备,无相关环保手续和转运联单。诉求:1、请环保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转运废旧电池的行为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是否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备,是否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和转运联单。2、请环保部门核查该企业的旧电池贮存是否合法合规。 祁阳市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湖南广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机动车、电动车的废旧电瓶、电池(铅蓄电池),没有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备,无相关环保手续和转运联单”不属实;“请环保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转运废旧电池的行为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是否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备,是否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和转运联单对该公司的环保审批手续进行核实”诉求中要求核查的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许可证等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该公司在“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系统”的年度管理计划备案情况、出库、入库、经营月报电子转移联单等台账记录有据可查,未发现异常。 2.“请环保部门核查该企业的旧电池贮存是否合法合规”诉求中要求核查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按环评要求建设了贮存库,相关污染防治设施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但存在有将废电池贮存在其它贮存区的情况。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由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督促该公司合理合规贮存废电池。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该公司已将堆放在其它贮存区的废旧电池转移到废电池贮存区。 无
5 D3YZ202609150005 反映新田县龙泉镇新华西路41号棚户区改造拆迁地,环境卫生差,垃圾多,影响市容市貌,对周边居民及单位的生活、生产造成影响。 新田县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经核实,该地块范围存在一定的环境卫生问题。在对周边围墙、闲置沙地、草丛及空旷区域进行排查后,发现靠近围墙的一处灌木丛内积存了部分垃圾。 属实 处理情况: 将该区域纳入了城区日常保洁范围,就近安排环卫工人加大保洁力度,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整改情况: 9月16日,现场排查后,县城管局与新华社区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将灌木丛中的垃圾清理干净。9月17日,县城管局对灌木丛、草丛进行了修剪、清除,防止因灌木丛遮蔽导致垃圾无法及时清理,避免垃圾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无
6 D3YZ202609150006 反映宁远县清水桥镇清水桥社区清二村老街上的香烛厂,在使用工业香精生产香烛的过程中,产生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来电时,香烛厂的异味情况正在发生,希望环保部门迅速核实调查处理。 宁远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经核查,该加工厂制作完成后,在加工厂区门口进行晾晒时,产生一定异味,影响周边群众。现场检查成品包装无厂名、厂址等标注信息,该厂涉嫌生产销售无厂名、厂址的燃香和蜡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属实 处理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加工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宁市监责改〔2026〕标质0092号)和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宁市监限提〔2026〕标质009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更改产品包装,包装标注厂名和厂址等信息,将门口晾晒香制品移入厂区内,减少异味外溢。 整改情况: 目前该厂已停工,同时已将香制品移入厂区,减少异味外溢。 无
7 D3YZ202609150007 反映零陵区芝山路19号(老友谊酒店内)有人私搭夜宵摊,油烟大,曾向零陵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政府信访投诉,过去5、6个月,仍未处理。诉求:尽快处理。 零陵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核查发现,现场夜宵摊面积为160平方米,现场环境混乱,卫生未达规范标准,无营业执照。 属实 处理情况: 由区城管局牵头,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信访局、徐家井街道联合办事处当场对在场人员进行了耐心劝导和文明宣讲,明确告知该夜宵摊经营场地不符合国家规定经营场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要求立即要求卫生问题处理到位,停止经营并搬离此地。 整改情况: 已当场劝导夜宵摊老板唐**将夜宵摊关闭,地面卫生问题已清理。2026年9月16日21时,再次对该点位开展“回头看”复查。经核查,该老板唐**已停业并将烧烤摊经营工具撤离,周边环境卫生清理整改到位。 无
8 D3YZ202609150008 反映1. 宁远县冷水镇神下村神石建材有限公司前身为神下石场,2025年因破坏环境被林业局要求复绿,但现在复绿仍未达标,老百姓对新注册的公司表示担忧,质疑该公司会像之前神下石厂一样破坏环境。 2. 宁远县冷水镇神下村红狮水泥厂文件获批只有206亩,但实际使用面积1600多亩,超标1400多亩,侵占耕地和林地,对环境造成很大破坏。 宁远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神石建材有限公司前身为神下石场,2025年因破坏环境被林业局要求复绿,但现在复绿仍未达标”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原神下石场的复垦复绿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门,2025年县林业局并未要求原神下石场复绿。原神下石场采矿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12月21日,该石场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闭坑验收。经现场核查,宁远县神石建材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基建期,并未生产,该石场复垦现状符合复垦相关标准。 2.“获批只有206亩,但实际使用面积1600多亩,超标1400多亩,侵占耕地和林地,对环境造成很大破坏”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宁远县红狮水泥厂占用耕地和林地面积问题属实,其他问题不属实。经核实,宁远县红狮水泥厂占用了林地面积,于2020—2024年先后办理十二批次林业、自然资源用地审批手续,累计审批用地面积1512亩(其中:耕地5.3355亩、园地48.729亩、林地1416.0165亩、其他农用地20.6595亩、未利用地21.6165亩);经现场核实,并套合林地和用地审批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均在审批红线范围内,未发现非法侵占耕地和林地问题。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督促宁远县红狮水泥厂严格按审批面积开采。 整改情况: 宁远县红狮水泥厂已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巡查管控,避免破坏生态环境。 无
9 D3YZ202609150009 反映道县寿雁镇丙田村2组后龙山风景林,树木都有上百年历史,村支书获批砍伐5棵死亡松树,但实际砍伐死亡松树19棵,其中包含活树9棵。今年2月向镇政府反映,回复不属实,但到林业局查询该位置卫星图斑已无绿色。 道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实际清理枯死林木19株”问题属实。本次作业共清理枯死樟树、木荷、马尾松等枯死林木19株,均为枯死木。 2.“被砍伐树木都有上百年历史、村支书只获批砍伐5棵死亡松树”问题不属实。现场未发现上百年古树名木;不存在村支书获批砍伐5棵死亡松树的审批文书。被清理林木权属为村集体,地块属于林地。本次枯死木除险清理,由丙田村村委会向寿雁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备县林业局,清理计划在村级、镇级进行公示,流程完整规范。依据《道县2024枯死松木除治工作实施方案》(道政办〔2025〕1号),辖区零星枯死木经乡镇审核、镇村两级公示、报林业部门备案,可不逐株办理采伐许可证。 卫星图斑显示该位置无绿色,系枯死林木清理移除后遥感影像正常变化,不属于违法滥伐造成。 综上,该次作业属于消除安全隐患的枯死林木除险清理,不属于非法滥伐林木。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寿雁镇丙田村后龙山枯死林木清理作业程序符合政策规定,不存在非法滥伐林木违法行为,不予立案查处。 整改情况: 建立常态化山林巡查机制,常态化排查山场枯损、倒伏林木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枯死木清理审批、公示、备案流程,规范林木清理处置全流程管理,杜绝不规范林木采伐行为发生。 无
10 D3YZ202609150010 投诉人反映永州市中心医院冷水滩院区住院部附近气味特别臭,气味大,怀疑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打开。 冷水滩区 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其中: 1.关于“住院部附近气味特别臭,气味大”问题部分属实。市卫健委、区卫健局、生态环境部门三方工作人员共同对该住院部进行了全面排查。一是对住院部空气质量进行初步调查,工作人员现场未嗅到空气异味和臭味,该院近期无病人和家属投诉空气质量问题;二是对周边下水道和生活排污管道进行全面的检查,该院下水道、排污管道无暴露情况,近距离观察没有嗅到异味和臭味;三是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未发现脏、乱、差状况,住院部附近无大型垃圾桶和垃圾站,也无废气排放设备;四是排查周边化粪池情况,在第三住院楼附近的化粪池地面发现一化粪池井盖稍大,没捂严实,留有缝隙,有轻微臭味,院方当场进行了整改。投诉者嗅到的异味、臭味可能是第三住院楼旁化粪池井盖未捂严实散发出来的异味、臭味。 2.关于“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打开”问题不属实。一是通过核查医院近期污水在线监测发现,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指标均合格,出水水质满足进入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水质要求。(二)核查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泓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9月4日出具的医疗污水水质检测报告,报告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合格,出水水质满足进入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水质要求。核查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泓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第二季度(6月13日出具)医疗污水水质检测报告(第三季度正在检测中),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表明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质量达标。查验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检测情况,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现场采用加盖覆盖措施进行管控。(三)再次核查该院医疗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继上次群众举报后,工作人员对该医院污水处理站又核查了一次,发现该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正常,查验自行检测、在线监测等数据,各项数据显示均在正常范围内。 从现场调查情况、该院医疗污水运维情况、医疗污水在线监测情况、医疗污水检测报告结果、废气检测报告数据等综合分析和判断,该院住院部空气正常,无医院医疗污水、废气直排环境的违法行为。投诉者嗅到的异味、臭味可能是第三住院楼旁化粪池井盖未捂严实散发出来的异味、臭味。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要求永州市中心医院对第三住院楼旁化粪池井盖未捂严实立即整改。 同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永州市中心医院今后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对地下污水管网进行巡检,定期对院内污水检查井、管网清淤疏通,更换老化密封盖板、地漏,减少管网臭气逸散。 2.进一步完善污水运维台账,持续落实自行监测,保障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3.加强住院部环境卫生的清扫和维护,加强医院化粪池的清理和管理,加强生活污水排放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为住院病人、家属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环境。 整改情况: 已按要求将第三住院楼旁化粪池井盖更换捂实。 同时,永州市卫健委、冷水滩区卫健局、区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对永州市中心医院冷水滩院区(北院)医疗污水处置的监管,增强医疗机构责任主体生态环保意识,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无
11 D3YZ202609150011 反映端桥铺镇于家村2组跃进火工园园区内有人破碎石头售卖,可能未获批,生产时产生的噪音影响休息,粉尘污染农田,堆放的粉尘碎石随雨水流入农田,影响农田耕种。 东安县 噪音,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有人破碎石头售卖,可能未获批”问题不属实。经核查,端桥铺镇火工园区当前正在开展项目“三通一平”施工作业,涉及的开挖土石方行为属于项目施工正常工序范畴,不存在偷挖盗采矿产资源、加工碎石违法谋取利益的行为。 2.“生产时产生的噪音影响休息,粉尘污染农田,堆放的粉尘碎石随雨水流入农田,影响农田耕种”问题部分属实。施工产生的噪声存在一定的扰民属实,粉尘污染农田不属实。火工园区内施工点离最近的居民居住房屋约300米,且在山的背面,施工噪声扰民不明显。该项目扬尘管理按施工工地“七个100%”的要求,采取了封闭围挡措施,车辆冲洗设备,雾炮机及洒水车。经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调查核实,火工园区建设施工周边未发现农田。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持续采取科学分布施工时间段,利用有利地形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扰民。 整改情况: 该公司严格按照上午8点-12点,14点-18点时间段施工,尽量避免噪声扰民。 无
12 D3YZ202609150012 反映三井镇大山铺村山坝头自然村生猪养殖场,猪粪露天堆放气味臭,猪舍流出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农田和村民水井,曾向村委反映,与养殖场沟通后仍未处理。 新田县 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猪粪露天堆放气味臭”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发现罗**养殖场内栏舍左侧露天堆放约1吨干猪粪,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存在猪粪露天堆放气味臭的情况。 2.“猪舍流出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农田和村民水井”问题不属实。执法人员沿养殖场周边沟渠、排水口进行了溯源排查,并对养殖场废水收集池、处理设施出水口等关键点位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养殖场废水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未发现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的情况。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现场约谈三井镇大山铺村罗**养殖场负责人,告知其污染防治法定义务,要求养殖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2.责令三井镇大山铺村罗**养殖场立即清理露天堆放的猪粪并转运至堆粪棚处; 整改情况: 目前,露天堆放的猪粪已清理并转运至堆粪棚处。 无
13 D3YZ202609150013 反映祁阳市文富市镇官山坪村蒋家院乌龟山新源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粉尘污染农田庄稼,下雨天形成石灰水流入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噪音大震裂房屋,影响居民晚上休息。 祁阳市 大气,噪音,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该问题与第6批D3YZ202609140015号为同一问题。 1.“新源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粉尘污染农田庄稼,下雨天形成石灰水流入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矿区外安全范围内确有部分基本农田,属于水资源条件较差的三类田,因长期严重缺水已多年未种植水稻,仅部分地块种植了抗旱作物。距离采矿区150米处的一块土地,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地类为耕地,因长期无人耕种已自然长出树木;2018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时,依据国家土地调查相关规程和实地勘查结果,已将该地类调整为林地。同时,该部分地块与矿区开采范围之间有小山坡阻隔,不存在下雨天矿区内雨水流入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的情况。 2.“噪音大震裂房屋,影响居民晚上休息”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勘察、走访周边群众及调取该公司用电记录核实,该矿采矿权于2023年8月到期后便停止了开采作业,2024年10月已停止用电全面停产,不存在凌晨作业噪音严重扰民问题,不存在噪音大震裂房屋的问题。 不属实 处理情况: 无。 整改情况: 无。 无
14 X3YZ202609150001 投诉江永县铜山岭农场原子弟学校内江永恒森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粉碎木屑、制粒、筛分、原料装卸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日常生产过程中大量木质细粉尘通过烟囱24小时直接排放,工业噪音扰民,生产异味影响生活,疑似环保措施不规范问题。 江永县 大气,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日常生产粉碎木屑、制粒、筛分、原料装卸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日常生产过程中大量木质细粉尘通过烟囱24小时直接排放”问题部分属实。江永恒森态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厂内40米高烟囱排放,配套建设有脉冲除尘和水幕除尘废气处理设施,不属于直接排放。但是,该企业生产车间未完成全封闭改造,厂房四周存在多处通透点位,密闭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该企业于2026年8月20日至8月25日对切片机、粉碎机开展单机试机;8月28日调试烘干机;9月1日启动全套设备联动调试,至9月14日下午停止试生产。企业木屑粉碎、颗粒制粒以及原料装卸作业均在未完全密闭的车间内实施,作业产生的木质细粉尘得不到有效收集处置,部分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扩散到厂区及周边区域。 2.“工业噪音扰民,生产异味影响生活”问题属实。因生产车间密闭防护不到位,破碎、筛分、烘干、制粒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易向外扩散,对周边造成噪声影响;部分原材料存在腐化变质问题,在烘干作业过程中易产生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已对该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依法立案调查。 整改情况: 1.企业自2026年9月14日主动停产整改,全部整改任务完成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才恢复生产。 2.对生产厂房实施密闭改造。企业已安排人员对厂房通透区域开展封闭施工,消除车间无组织粉尘逸散通道。 3.配齐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在按环评要求完善布袋除尘等除尘设备,强化生产工序粉尘收集,防范二次扬尘产生。 4.强化原料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原料入厂分选制度,对腐化变质的原材料及时清理处置,禁止变质原料投入生产工序,从源头削减烘干作业产生的异味。 无
15 X3YZ202609150002 来信举报永州市健鑫塑业有限公司所开设的厂房建于蓝山县新圩镇和美村的集体土地上,且靠近山林与村民生活区域,蓝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责令没收其违规占用土地后依旧继续生产;且该工厂距离农田与灌溉水渠仅约50—100米,可能涉嫌未满足环评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违规排放污染物,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大气环境,污染饮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 蓝山县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其中: 1.“永州市健鑫塑业有限公司所开设的厂房建于蓝山县新圩镇和美村的集体土地上,且靠近山林与村民生活区域,蓝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责令没收其违规占用土地后依旧继续生产” 问题属实。 经核实,2025年3月25日,蓝山县自然资源局对永州市健鑫塑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立案调查,2025年7月28日该公司已将非法占用的3026.51平方米土地退还给蓝山县新圩镇和美村管理,2025年11月11日,该公司取得了关于永州市健鑫塑业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扶贫车间)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该企业靠近山林,公司大门东南方70米左右有村民住房。该企业历史上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由蓝山县林业局于2023 年2月14日作出林业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65200元,处罚针对的是历史林地违法问题,并非自然资源局2025年作出没收土地的处理决定,不存在“没收土地后企业拒不执行、继续生产”的情形。 2.“且该工厂距离农田与灌溉水渠仅约50—100米,可能涉嫌未满足环评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永州市健鑫塑业有限公司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环保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手续完备合规。该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取得蓝山县生态环境局《永州市健鑫塑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2022年5月完成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2022年6月1日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所有环保审批流程符合法定程序。该企业东南方150米处为村民农田与灌溉水渠,经对照项目环评文件及行业规范核查,该项目选址及防护间距满足环评核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选址合规、防护距离达标,不存在环保选址违规问题。 3.“违规排放污染物,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大气环境,污染饮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该公司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所用冷却水均为内部循环使用,全程不外排,生产废水无外排、渗漏情况,不会对周边村民饮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造成污染。该公司拉丝、制袋、造粒、印刷等生产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现场核查发现,厂区废气收集集气罩设施不完善,存在有机废气跑冒漏排现象。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驻企业开展专项执法监测,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处置、整改验收的依据; 2.完善废气收集、处理全套设施。 整改情况: 已依法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驻企业开展专项执法监测;该公司已提交整改报告。 无
16 X3YZ202609150003 来信举报蓝山县田心众益陶粒有限公司、蓝山县田心众益陶粒有限公司麦田分公司、蓝山县荣易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毁林建厂,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生产车间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仅150米,距离农田灌溉水渠仅约200米;未采取封闭车间、湿式作业、布袋除尘等措施,生产中粉尘漫天,夜间阴雨天排放刺鼻废气,厂区无防渗措施,雨天污水横流,直接威胁下游农作物灌溉水源安全;疑似违规处置固废,怀疑其打着“环保建材”幌子,非法掺烧工业固废甚至危险废物。 蓝山县 水,大气,生态,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蓝山县田心众益陶粒有限公司、蓝山县田心众益陶粒有限公司麦田分公司、蓝山县荣易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毁林建厂,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生产车间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仅150米,距离农田灌溉水渠仅约200米”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上述企业实际为同一经营主体,于2016年11月11日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2019年3月完成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合法具备生产经营环保资质。该企业生产车间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约250米,距离农田灌溉水渠约200米,对照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及行业卫生防护距离规范标准逐项核验,该项目选址合规合法,满足环评文件核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不存在毁林建厂、选址违规、防护距离不达标的问题。 2.“未采取封闭车间、湿式作业、布袋除尘等措施,生产中粉尘漫天,夜间阴雨天排放刺鼻废气”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企业生产车间未实现全密闭,未全面落实湿式作业、全程布袋除尘等常态化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同时,企业重油使用管理不规范,未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重油原料,生产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存在明显逸散情况,尤其在夜间、阴雨天气象条件下,废气扩散受阻,周边区域可闻到刺鼻异味。 3.“厂区无防渗措施,雨天污水横流,直接威胁下游农作物灌溉水源安全”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厂区主要生产区域、堆场地面已完成硬化处理,企业生产废水实现闭环循环利用,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情况。但厂区雨污分流系统建设不完善,遭遇暴雨天气时,雨水会冲刷厂区地面、原料堆场及作业区域,产生浑浊雨污水,易造成厂区积水漫流,厂区下游有老百姓农田,雨污水有溢流风险。 4.“疑似违规处置固废,怀疑其打着‘环保建材’幌子,非法掺烧工业固废甚至危险废物”问题不属实。 通过现场核查生产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流程、物料堆放区域及生产台账,企业生产全程严格使用粘土、重油、煤炭、铁泥核定原辅材料,现场未发现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放、处置及掺烧痕迹,无违规掺烧固废、危废的相关行为及证据。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督促企业落实防尘抑尘整改措施。要求企业对生产作业区域实施有效密闭围挡,全面落实湿式作业制度; 2.针对企业重油使用不规范问题,督促企业更换并严格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重油原料,规范重油储存、添加及使用全流程管理,削减有机废气排放; 3.完善厂区雨污收集治理设施,督促企业全面优化修缮厂区雨污分离沟渠,疏通改造原有排水管网; 4.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执法监测,核查企业废气达标情况,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处置、整改验收的法定依据。 整改情况:目前企业已提交了整改报告,已做到全面落实湿式作业制度,疏通厂区沟渠,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重油原料。 无
1 D3YZ202609100021(第二批重新办理) 2026年8月铜山岭农场附近开办一家烧环保碳厂,厂名不详,有大量粉尘污染周边,排放时间不规律,白天间歇排放,晚上凌晨3点左右也排。目前已向农场相关领导反映过,但未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 江永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江永恒森态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未完成全封闭改造,厂房四周存在多处通透点位,密闭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该企业于2026年8月20日至8月25日对切片机、粉碎机开展单机试机;8月28日调试烘干机;9月1日启动全套设备联动调试,至9月14日下午停止试生产。企业木屑粉碎、颗粒制粒以及原料装卸作业均在未完全密闭的车间内实施,作业产生的木质细粉尘得不到有效收集处置,部分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扩散到厂区及周边区域。 属实 处理情况: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已对该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依法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整改情况: 1.企业自2026年9月14日起主动停产整改,全部整改任务完成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才恢复生产。 2.对生产厂房实施密闭改造。企业已安排人员对厂房通透区域开展封闭施工,消除车间无组织粉尘逸散通道。 3.配齐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按环评要求完善布袋除尘等除尘设备,强化生产工序粉尘收集,防范二次扬尘产生。 无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 4 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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