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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批 2026年9月11日
  • 2026-09-16 17:56
  • 来源: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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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批 2026年9月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YZ202609110003 反映冷水滩区麒麟公馆旁奥森派对酒吧及米派对娱乐公司,晚上12点后噪音大扰民,小孩休息学习受影响,多次举报,短暂好转后又反复,希望相关部门给出一种长期解决方案。 冷水滩区 噪声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其中: 1.“奥森派对酒吧夜间24时后噪声大扰民,多次举报短暂好转后又反弹,影响小孩休息学习”问题部分属实。2026年9月12日21:30,冷水滩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联合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冷水滩大队、梅湾派出所、梅湾办事处开展夜间现场核查。经核实,噪声源头主要为奥森派对酒吧 3 楼经营时段顾客及员工频繁开启应急通道门导致内部音乐向外溢出,传导至居民小区,对周边住户夜间休息造成影响。 2.“米派对娱乐公司夜间24时之后产生较大噪声”问题暂未查实。现场核查暂未发现米派对娱乐公司存在夜间噪声扰民的直接证据。群众投诉后问题反复,主要是以往处置仅采取口头提醒告诫,未针对应急通道噪声溢出源头落实整改措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场约谈了场所经营负责人,并联系了麒麟公馆物业、业主委员会代表到场参与现场走访。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现场对奥森派对酒吧经营负责人开展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告知娱乐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噪声污染防控主体责任,严格管控经营噪声,不得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针对排查发现的噪声溢出隐患,现场对经营单位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不予以立案处罚,责令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1.经营期间确保顾客及员工在非应急状态下,不得擅自进出 3 楼应急通道,制造不必要的噪音; 2.对 3 楼应急通道加装隔音降噪设施,阻断音乐外溢通道; 3.酒吧内部增设隔音接打电话室,引导员工及顾客在室内完成通话,不得开启应急通道到室外接打电话。 整改情况: 奥森派对酒吧当场确认签收整改要求,承诺按以下要求如期落实全部整改任务:一是落实人员管理,安排场内安保人员加强巡查管控,杜绝顾客员工随意开启 3 楼应急通道;二是启动应急通道隔音设施加装施工;三是开辟设置室内隔音接打电话区域,引导人员在室内通话,从源头减少因开启通道门造成音乐噪声外溢问题,降低对麒麟公馆小区居民的噪声影响。 无
2 D3YZ202609110004 付家湾村1组对面风力发电机噪音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发电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渗透到河流及水井中污染饮用水。 双牌县政府到江西村排污水管道存在渗漏,污水渗漏到潇水河中。(但具体漏水地址不知道,听村民说的) 双牌县 噪音,水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其中: 1.“付家湾村1组对面风力发电机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问题属实。发电机桩A5、A6已于2025年12月并网发电,发电机桩叶片转动时产生的空气噪声影响居民休息。2026年9月14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天之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A5、A6发电机桩和杨迪松家等点位的噪声环境进行了监测,待检测结果进一步确认。 2.“发电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渗透到河流及水井中污染饮用水问题”不属实。2026年9月13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和双牌县水利局进行了现场勘察,发现集中供水现场直观水质情况为清澈无杂质,并舀水品尝无异味,直闻也无异味。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湖南天之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柴君山风力发电项目涉及的付家湾村1、2组;3、4、5组;6组三个片区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点水样取水,待检测结果进一步确认。 3.“双牌县政府到江西村排污水管道存在渗漏,污水渗漏到潇水河中问题”不属实。2023年之前,我县良村段污水管网(老城泵站沿河敷设至庙里泵站)重力管道确实存在河水倒灌、渗漏问题,2023年6月双牌县江山郡至庙里泵站污水主管工程建成后,该问题已彻底解决。2026年7月,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对江山郡沿途到庙里泵站段的管网开展普查,均未发现渗漏情况。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何家洞镇政府对群众饮水问题开展了排查,未发现问题。 2.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A5、A6发电机桩和杨迪松家等点位的噪声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待出。 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在现场检查中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无
3 D3YZ202609110006 反映沱江镇鲤鱼井华盖村双龙幸福小区 1.2018年开始双龙幸福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水塘,水主要用来生活清洗及灌溉,2022年3月向信访、城管举报没有结果,2026年1月向县纪委举报,但没有给出具体解决方案。 2.双龙幸福小区隔壁瑶都汽贸易城生活污水通过中间小沟流入小河,小河水用来灌溉及洗衣,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江华瑶族自治县 水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 1.责令县城管局按审核通过的实施方案对双龙幸福城市政污水管网进行整改。 2.在8月份接到群众反映问题时,县城管局已向永州市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整改函,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 1.双龙幸福城项目:新安装一条污水管道,接入附近污水主干管内,项目已开工。 2.瑶都汽贸城项目:在排污口上方新建化粪池,将污水收集处理后用吸污车抽送至其他路段污水管内,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已开工。 无
4 D3YZ202609110008 反映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牛趾田村,村民家附近烤烟房烟气导致村民家中门窗生锈及呼吸困难,以前用煤现在换成生物质颗粒后影响比以前更大,当地环保局找第三方出具了报告,举报人将显示其中含有二氧化硫、氨氧化物、总悬浮物颗粒的检测报告拿到当地镇政府,当地镇政府不认可是烤烟导致的门窗生锈和呼吸困难,一年多没有解决。 二、烤烟过程中噪音,距离村民居住地10米不到,影响居民生活。 江华瑶族自治县 大气,噪声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牛趾田村6组村民居住区30米范围内有烤烟房导致村民不锈钢门窗生锈,2025年向环保、消防部门和镇政府反映,后生态环境部门出具了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空气质量达标,但村民不认可该结果”问题部分属实。2026年6月23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到白芒营镇牛趾田村烤烟房排放口检测,该烤烟房有组织排放口不满足《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标准规范,无法采样。经多次与村民沟通,该烤烟房每年仅运行2个月左右,告知村民不锈钢门窗生锈成因复杂,但村民强烈要求检测。在烤烟房正常生产期间,2026年7月1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委托湖南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无组织烟气进行检测,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检测结果显示上风向1个参照点位及下风向2个靠近居民房屋点位总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均达标。2026年9月12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工作人员对牛趾田村烤烟房现场检查,该烤烟房目前已停产,无烟气污染问题,该烤烟房使用的生物质燃料颗粒光滑饱满。 2.“夜晚烤烟房生产声音大,影响附近村民睡眠,要求赔偿损失,迁走厂房”“烤烟过程中噪音,距离村民居住地10米不到,影响居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经实地勘查,该烤房与周边村民居住间距约为15米。烟叶烘烤作业期间,烤房风机运行会产生一定设备声响,但设备运行噪音符合相关噪声管控要求。受房屋墙体阻隔、周边植被缓冲等因素影响,噪音传导至村民住宅区域后分贝较低,未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夜间休息造成实质性影响。经现场走访询问周边住户,群众反映未受到烘烤作业噪音干扰。该处烤烟房已于2026年7月30日停止本年度烘烤作业,现场无生产作业活动。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白芒营镇人民政府、牛趾田村村委会开展专项工作:一是主动上门与周边村民沟通交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情绪疏导,倾听村民诉求,拉近干群距离;二是完善烤烟房日常运维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护,定期检修烘烤风机等设备,减少设备异响;三是优化烟叶烘烤作业流程,科学调整大功率风机运行时段,尽量避开深夜居民休息时段,降低作业噪声影响。 整改情况:该烤烟房已于2026年7月30日全面停止本年度烟叶烘烤作业。 无
5 D3YZ202609110009 1.祁阳市羊角塘镇堰安村和祁东县三星村交界处有2个养猪场,距离堰安村500米,养猪场黑污水排入村里后流入水井,污染饮用水,向镇政府举报此情况后仅抽走表面污水排到旁边水沟,村民担心污水会渗透到地下流入污染水井。村民用网上购买的设备自行检测水质显示超标40倍,向祁阳市生态环境局举报,但未处理。另外,举报堰安村养殖场未备案,排污处理设施没有,要求对养殖场违法行为立即停止,以前举报后当地环保局及水产事务中心、城管并没有回复村民信访举报材料,现希望能得到有效回复。 2.本村5组云兴养殖场以前是鞭炮厂,2023年转让给养殖场,之前是养殖鸡、鸭、羊等没有养猪,但近期发现养殖了一百多头猪,没有手续及没有污水处理设施。2026年9月3日向祁阳市畜牧水产局、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及城管局举报,但还未收到回复。 祁阳市 水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与祁东县三星村交界处有两个养猪场,距离堰安村500米”属实,“养殖场黑污水排入村里后流入水井,污染饮用水”部分属实。交办问题涉及的两个养殖场均位于祁东县过水坪镇富民村,分别为祁东县壮壮养猪场(祁东县虾塘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祁东县桂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祁阳市羊角塘镇堰安村交界。经现场踏查及无人机高空排查,发现祁东县壮壮养猪场大门左侧围墙内有一根直径为7.5厘米的黑色PVC管道连接至祁阳市羊角塘镇堰安村15、16组茶林内排放养殖粪污,排放地有明显排放痕迹,茶林与居民区相隔多个山头,直线距离500米以上,茶林周边无水井,无饮用水源。现场核查祁东县桂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发现排污痕迹。涉及 2.“向镇政府举报此情况后仅抽走表面污水排到旁边水沟,村民担心污水会渗透到地下流入污染水井,村民用网上购买的设备自行检测水质超标40倍,向祁阳市生态环境局举报,但未处理”的问题部分属实。村民自购的便携式设备未经过校准,也不是法定计量设备,采样程序不规范等,其检测结果不能作为法定依据,祁阳市疾控中心已对居民区周边2个水井进行采样,结果待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在省环保督察交办前未收到过关于祁东2个养殖场的投诉,也未发现羊角塘镇人民政府存在仅抽取现场表层污水排入周边水沟的处置行为。 3.“原为鞭炮厂,2023年转让给养殖场,之前没有养猪,近期养了一百多头猪,没有办理手续”属实,“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不属实,“2026年9月3日向相关部门举报没收到回复”属实,“以前举报没有收到回复”不属实。该农场未达到规模养殖场标准,不需要办理环保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云新家庭农场自2024年3月成立至2025年底,均为散养,最多时存栏约50头猪,其粪污处置设施不完善,2026年规模开始扩大,5月底受到群众投诉后,该养殖场立即进行了整改,建设了3个粪污收集池,全部采用干清粪方式对粪污进行堆肥发酵处理,液体粪污进入收集池用于场内牧草施肥。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粪污溢流等违法行为,养殖区域内未闻到明显粪污臭味,粪污处理较为规范。2026年5月底至本次省环保督察交办该问题前,祁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曾多次接到关于云新家庭农场的投诉,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祁阳市农业农村局、羊角塘镇人民政府多次到现场进行处置、调解,每次均按规定进行了回复,最近一次回复是2026年8月9日。2026年9月3日,投诉人李新富从广东寄邮件至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投诉云兴家庭农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会同祁阳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调查,尚未回复。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9月13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羊角塘镇人民政府现场要求祁东县壮壮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立即拆除排污管道,并对排放的养殖粪污进行清理及无害化处理。 2.9月14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依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将关于“祁东县壮壮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祁东县虾塘生态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涉嫌私设暗管向祁阳市羊角塘镇堰安村15、16组茶园山排放养殖粪污”的案件移送函(祁环移〔2026〕1号),通过“湘办通”政务平台向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进行了案件移送。 整改情况: 9月14日,祁东县壮壮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已将排污管道进行拆除,并对排放的养殖粪污进行了清理,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 无
6 D3YZ202609110011 潘市镇周家湾村某某将基本农田挖成鱼塘,破坏农田,未恢复,现要求恢复。 祁阳市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 蒋洪生擅自将基本农田改造为鱼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规定,属于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核查当天,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蒋洪生开展了政策宣讲与法治教育,讲明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违法后果,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土地原状。 整改情况: 2026年9月13日下午,祁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潘市镇人民政府组织挖机对该鱼塘实施回填复垦。目前,该地块已恢复农田种植条件,耕地得到有效修复,达到了种植条件。 无
7 D3YZ202609110012 上届村支书2018年将经济茶油地改建成文浩养猪场未取得相关手续,养猪场污水直排,2020年开始投用后村民一直举报,2022年祁阳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下达处罚决定书,生态环境局的处罚已到位,但林业局要求整改恢复原貌未到位,但没有后续结果,直到2026年7月14日养猪场才补办相关手续,2026年8月又开挖林地2500平方,纪委、国土、林业局正在处理中,现要求养殖场恢复林地。 祁阳市 水,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2026年7月14日,祁阳市林业局对祁阳市羊角塘镇文浩生猪养殖场2022年和2026年6月的两次违法行为已处罚到位,该场已经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2026年9月14日,按举报线索对祁阳市羊角塘镇文浩生猪养殖场擅自扩宽使用林地面积、改变林地用途修建沼气池、氧化塘等设施又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整改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对新毁坏占用林地修建沼气池、氧化塘等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 无
8 D3YZ202609110013 道县仙子脚镇塘头村1组田地被倾倒石头、泥巴,不能种地,希望政府部门解决。 道县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9月13日永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道县自然资源局和仙子脚镇人民政府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2014年运输石块的车辆不慎侧翻,部分石块掉落至田埂和当事人农田里。此后当事人一直在外地直至2023年。2025年中旬当事人开始向村委会反映该问题,2026年2月28日乡镇已组织人员清理了掉落的石块,有两块石块因人力无法清理,需要拆解清理,当时该户种了芝麻不允许打碎石块进行清理,因此未清理,但不存在影响种植的情况。 经调查了解,该户实际诉求为承包地面积与之前分户面积相比减少,对承包责任田面积有异议,户主主张分户面积为0.49亩,走访其他村民反映其当时分户面积实际为0.25亩,且不存在其他村民侵占户主土地情况。已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对户主所主张的地块及相邻地块进行测量,同时调阅相关资料档案,后续依法依规处理。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针对相关石块问题,9月14日上午村委会已经将上次未完成清理的两块石块运走。同时对走访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仙子脚镇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后续将依法依规处理。 整改情况:针对相关石块问题,9月14日上午村委会已经全部进行清理,不影响种植。 无
9 D3YZ202609110014 反映道县西洲街道小江口社区垃圾中转站手续不合规且气味重,离君泰家园小区一墙之隔,影响居民生活,在网上向相关部门举报后,得到城管和环卫部门的答复尽量处理减少气味,但站点迁建管不了,希望环保部门解决站点迁建。 道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道县西洲街道小江口社区垃圾中转站手续不合规问题”不属实。因创建湖南省卫生城市,同时该项目属于民生工程,2013年9月6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中共道县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纪要[2013]第11期》),同意实施小江口垃圾中转站建设。2013年12月17日,县发改委核准项目招标事项:2014年1月2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发布招标信息;2014年1月30日,确定中标施工单位;2014年2月27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5年10月20日,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设计院、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对项目进行工程竣工验收;2016年1月8日,县财政局出具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查结论。 2.“气味重、离君泰家园小区一墙之隔,影响居民生活”属实。 3.“在网上向相关部门举报后,得到城管和环卫部门的答复尽量处理减少气味,但站点迁建管不了”正在采取应对措施。接到信访件后,由道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即安排人员现场调查处理并及时做了回复,要求致雅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做好相对应的处理措施,环卫园林中心做好监督工作。但因站点迁建由多个部门协调完成选址等工作,并报县政府审批,目前致雅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正在走流程,启动道县垃圾集中收集站项目,计划在县物流园建综合垃圾处理场,统一收集,并计划取消县城6个分散收集中心。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实行垃圾分流,严控投放总量。目前该垃圾中转站主要接收电动三轮收集车、电动快保车以及周边居民自行投放到此的固体生活垃圾,而3立方、5立方垃圾斗收纳的垃圾(含液体垃圾)统一转运至其他垃圾处置站点,减少本站垃圾处理。 2.落实日产日清,杜绝垃圾积压。严格执行垃圾日产日清工作标准,确保站内垃圾无积存、无滞留,全面杜绝站点残留污物堆积问题。 3.规范污水处置,防范积水淤积。及时抽排站点污水、清运垃圾渗滤液,确保污水无淤积、无满溢;针对路面积水问题,通过开槽引流方式,将路面积水导入下水道,彻底解决积水隐患。 4.配齐除臭设备,消除站点异味。安装除臭、消杀喷淋设备,定时喷洒除臭药剂,常态化消除站点作业异味,改善站点周边空气环境。 整改情况: 1.优化作业时段,降低作业噪音。已调整中转站的运营时间,作业时段为每日6:30—11:00、14:30—17:30,最大限度减少设备作业产生的噪音干扰。 2.强化全域清洗,提升保洁质效。站点配备专用冲洗软管,每小时对中转站主体及周边停车区域开展一次全覆盖冲洗作业;每日上午10:30前、下午16:30前,安排洒水车开展二次全域补充冲洗,对站点进行深度保洁、消杀作业。 3.规范环卫设施,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合作协议,致雅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已向城管、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申请,计划在县城南部物流园地带城郊新建一处集办公、环卫车辆停放、垃圾中转站、大件垃圾处理站、有害垃圾暂存点等为一体的道县环卫综合管理中心,项目建成后,可将城区现有6座垃圾中转站、环卫停车场等整体搬迁至新址,彻底解决群众顾虑。 无
10 D3YZ202609110015 有一个与温氏合作的养猪场(占地大约20亩)租田种草将粪便偷排入田地,并且污染地下水,下雨天时用排粪车将粪便直接排入河水,合伙人其中一位的儿子是村支书,导致村民不敢反映,希望实地察看排污情况。 道县 水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养殖场将粪便排入田地”属实,“偷排入田地污染地下水”不属实。现场核查发现养殖场租种草田里发现少量粪污排放痕迹,但未发现违规消纳问题;养殖场内自用水井目测水质正常,无变色无异味,养殖场工人仍正常取水作生活用水,9月10日,县生态环境部门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养殖场内自用井水采集水体送检,结果待出。 2.“下雨天用排粪车将粪便直排入河水”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养猪场于6月中旬生猪全部出售,目前处于空栏状态,养殖场周边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无污水外排迹象,周边环境无明显异味;现场核查场区出入路段、沿河路段、河道岸边无车辆停靠倾倒、沿途滴漏、直排河道的痕迹。同时对粪污处置和车辆运行等台账进行核查,粪污数量和去向明确,未发现利用吸粪车在雨天或日常时段向河道、田地偷排、倾倒粪污的行为。 3.“合伙人儿子是村支书,导致村民不敢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周边部分村民开展问询,未发现存在压制群众反映诉求的情况。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根据整改要求,要求道县群吉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猪场负责人进一步完善消纳合同和协议,规范粪污处置台账。 2.根据整改要求,要求道县群吉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猪场在空栏期间做好粪污储存设施管护,落实防渗、防溢流措施。 3.根据整改要求,要求道县群吉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猪场主动接受周边群众监督,出现环境相关问题及时对接乡镇及职能部门。恢复进猪后强化雨天值守巡查,严防粪污跑冒滴漏。 整改情况: 道县群吉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猪场负责人于9月14日已补齐本年度合法有效的粪污消纳合同,台账资料完整、填写规范、数据真实可查;养殖场粪污处置实现产生有记录、转运有痕迹、消纳有保障的规范化管理,长效管控机制全面建立,该问题完成整改。 无
11 D3YZ202609110016 反映凤凰园城标廷泊酒店酒店后机器设备噪音大,已打12345投诉,但城管查看后说没有声音,举报人觉得噪音大扰民,希望政府部门解决。 冷水滩区 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梧桐中队要求廷泊酒店给空调外机安装隔音棉,做隔音处理后请第三方机构对举报人所说的点进行噪音检测。 整改情况:目前廷泊酒店已制定整改方案,承诺请人马上做隔音处理,区城管局已约定第三方检测公司在廷泊酒店做好隔音后马上做噪音检测。初步明确了9月16日晚上10点对举报人所说的点进行噪音检测。 无
12 D3YZ202609110017 冷水滩湘江西路三医院至十里江湾路段,晚点10至凌晨7点经常有改装摩托车在此路段飙车,白天偶尔也有此情况,造成的噪音非常大已扰民,半月前拨打过12345,通过信访直通车以及交警部门也反映过,交警部门回复会实时监测,但至今仍有此现象,现希望反映此问题能妥善处理。 冷水滩区 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2.“改装摩托车”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查验,涉事车辆均为原厂出厂的运动型摩托车,未发现非法改装痕迹,但其发动机及排气系统在急加速、高转速行驶时产生的轰鸣声在夜间环境较为刺耳,构成噪音扰民。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针对湘江西路夜间摩托车噪音扰民问题,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冷水滩大队已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发布《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同步制定《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6年6月至7月底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鉴于近期群众再次反映该路段夜间摩托车噪音问题有所反弹,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现拟将专项整治行动延期至2026年12月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整改情况: 1.强化警务部署。每日19:00-21:00实行“显性用警”,安排4名警力、2辆警车在湘江西路重点路段开展高频次亮灯巡逻,形成有效震慑;每日21:00-次日2:00实行“隐形用警”,安排2组便衣警力驾驶民用车辆进行流动巡查。该勤务模式在6-7月集中整治期间执行,并在拟延期的后续时段中继续保持。 2.科技赋能取证。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车载移动监控以及沿线道路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对涉嫌高速行驶、制造噪音的车辆进行全程录像、抓拍,固定车速及噪音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闭环。 3.精准查处劝导。截至9月14日,专项行动已累计出动警力120余人次,现场查处并教育劝导摩托车驾驶员60余人次,对其中多次被投诉的20名驾驶员依法予以警告并登记备案。经持续整治,该路段夜间摩托车轰鸣声较整治前明显减少,群众投诉量下降约70%。 无
13 D3YZ202609110018 反映冷水滩区公安局里面养了四五笼鸡鸭,晚上鸡鸭叫声影响老人睡眠。 冷水滩区 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街道与社区工作人员将四个鸡鸭笼回收,消除饲养设施;二是安排保洁人员对饲养区域开展清扫保洁,恢复公共空地环境卫生。 整改情况:饲养设施已清除,公共环境卫生已恢复;对周边宿舍楼居民进行走访宣传,严禁院内养鸡鸭等家禽。 无
14 D3YZ202609110019 零陵区高新科技技术开发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河里,导致河水污染。 零陵区 水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6年9月12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零陵区高新科技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人员会同项目业主单位永州潇湘源城发集团到零陵区鹿坪污水处理厂区、排放口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该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厂区进水严格按设计生产工艺进行处理,厂区内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联网省环保监管服务平台实时监测,经调阅1—9月在线监测出水口数据及湖南中瑶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的出水水质检测报告,该厂出水水质全部满足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也无异样,不存在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河里,导致河水污染问题。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无
15 D3YZ202609110020 陈伟养猪场污水未处理直排到农田,气味重,养殖规模在百头以上(具体不清楚) 零陵区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污水未处理直排到农田问题”不属实。零陵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邮亭圩镇政府现场核查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四周无污水外排迹象。该公司地势处四周最低位置,很难直排,且公司有2台9立方米的吸污罐车,公司产生的猪粪水经厌氧池及黑膜氧化池发酵处理后,抽至公司承包的油茶林进行综合利用。 2.“气味重”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为了能够应对极端天气条件下的特殊要求,零陵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要求该养殖场新建一个1000立方米的氧化池,使养殖场具备应对特殊情况的能力。 2.鉴于养殖场普遍有一定气味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采样检测,待本月24日检测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整改情况:新建氧化塘方案已经确定,各项物资正在采购中。 无
16 D3YZ202609110021 反映江永县上江圩镇下湾村8组红洞林墙,旁边养猪场(生猪存栏1000多头)直排污水影响饮用水井,气味臭不敢开门。距离最近居民房20米左右,希望政府部门解决。 江永县 水,大气 经现场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其中: 1.“江永县上江圩镇下湾村8组红洞林墙,旁边养猪场(生猪存栏1000多头)直排污水影响饮用水井,气味臭不敢开门”问题部分属实。江永县上江圩镇夏湾村8组旁边唐亮猪场,2026年8月24日猪场纳污池的管道爆管,造成少量猪粪泄漏,畜禽粪污水经沉淀池旁泥地流进猪场旁泥沟。8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上江圩政府工作人员督促了养猪场业主立行立改:一是清理泥沟里的粪污,现已清理完成;二是对泥沟以及污水池旁边的泥地进行抛洒生石灰进行消毒处理,现已处理完毕;三是工作人员对唐亮猪场旁边的居民水井进行了初步调查,旁边的10余户居民都统一安装了自来水,不饮用水井的水。个别居民使用的水井主要用于洗衣服和洗菜等,井水水质清澈、无异味。唐亮猪场建成后按要求配套建了污水池、防臭网等防臭设施。为了解决唐亮猪场臭味扰民问题,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永州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等相关部门要求猪场业主在2025年6月安装了两台湖南兴农环保公司生产的除臭机,对周边的环境的改善起到了一定作用。现场核查发现唐亮猪场的防臭网已经破损,发酵床运行不正常,导致整体的防臭效果有限,猪场周边50米左右范围有养殖臭味散发。 2.“气味臭不敢开门,距离最近居民房20米左右”问题属实。唐亮猪场是2016年建成投产,而唐亮猪场旁边十余户农户的房屋是在2018年以后逐步建设的,最近的一户农户距离猪场只有20多米,属于先有猪场,后有居民区的情况。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对该猪场管道爆管粪污泄漏造成污染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并于2026年9月2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责改(江永)〔2026〕37号),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 2.江永县卫健局工作人员2026年9月15日上午到唐亮猪场旁边农户水井的水质进行了采样送检。待检测结果出来依法依规给予处置。 3.唐亮猪场排风口于9月16日按标准更换了新的防臭网,确保减少臭味散发。 整改情况: 1.猪场业主已于9月14日对爆管部分泄漏的粪污整改完成,积粪池粪污已联系牧草基地的罐车把养殖粪污运走规范处理粪污,每天抽运粪污一车(约20吨),目前已经抽走12车,确保不发生污水池溢出情况;9月30日前全部运走清空污水池的养殖污水。 2.督促猪场业主修复了发酵床翻耙机械的电路,发酵床已正常运行,做到每天按时翻耙,发酵消纳粪污。 3.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上江圩镇政府重点监管唐亮猪场的整改进度,按时完成整改。 无
17 X3YZ202609110001 反映李某某、李某某等人在二沙洲非法挖沙取石。 祁阳市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2021年9月祁阳市水利局对李亚文作出“依法没收堆放在乐兴砂场的砂石资源费600元以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祁水罚字[2021]第2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2021年11月祁阳市水利局对李志刚作出“依法没收非法所得1600元以及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祁水罚字[2021]第7号)。 整改情况: 加强对重点敏感河段巡查力度,在相应区域、路口安装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目前未发现近年再有非法盗采砂石的行为。 无
18 X3YZ202609110002 反映道县万家庄街道五一社区违法在水源一级保护区核心红线范围设立办公用房,该办公用房此前已被省环保督察要求关停清退,但未彻底搬迁,后又重新投入使用。2023年市级开展检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在该办公场所大门重新张贴封条,但未落实关停整改,检查过后依旧恢复办公。严重威胁道县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 道县 水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道县万家庄街道五一社区违法在水源一级保护区核心红线范围设立办公用房”问题属实。五一社区办公楼2013年建成投用,相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于2016年12月获批复设立,办公楼建设建成时间早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划定时间,不存在违法设立办公用房问题,但办公楼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划定后应当按照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2.“该办公用房此前已被省环保督察要求关停清退,但未彻底搬迁,后又重新投入使用。2023年市级开展检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在该办公场所大门重新张贴封条,但未落实关停整改,检查过后依旧恢复办公”属实。 3.“严重威胁道县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不属实。现五一社区办公楼不建设卫生间、洗手间,楼栋未配套铺设生活污水管网,无污水排污口,办公期间不产生生活污水,实现生活污水零排放;办公楼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县致雅环卫公司统一收集、转运处置,不存在严重威胁道县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事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该办公楼地处通往县城主要路口,群众办事区位便利。结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社区该办公楼暂用于日常办公,同时强化宣传与管控措施,严格管控污染物产生与收集转运,确保不对饮用水源造成影响。同时按政策制定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 已组织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向群众宣传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约束工作人员并常态化规范办事群众行为,避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影响的行为。 无
19 X3YZ202609110003 反映湖南盛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年处理16000吨低放伴生矿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名义做无指令性计划指标的稀土及铀资源生产。该企业环评没有完成验收,各项环保措施不到位,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没有达标排放臭气熏天,雨污分流没有完善,存在污水偷排。同时该公司外购的稀土及钽铌矿渣尾矿放射性核素浓度远高于豁免值,一直违法用普货运输,该企业在缺失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下加工铀资源。 零陵区 水,大气,辐射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以年处理16000吨低放伴生矿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名义开展无指令性计划指标的稀土及铀资源生产”问题不属实。该项目以钽铌冶炼尾渣、稀土冶炼优溶渣为原料,采用选冶结合、强化浸出的工艺提取钽、铌、锡及稀土等有价元素,属于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不涉及稀土矿开采、稀土冶炼分离等纳入国家总量调控管理的生产环节,不属于国家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管理范围,无需申请和取得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关于铀资源生产,该项目生产工艺中铀不发生提取和分离,仅随浸出渣等中间物料富集,厂内未设置铀提取、纯化设施,不涉及铀资源加工提取。 2.“企业环评没有完成验收”问题不属实。该项目已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配套建成环境保护设施,于2026年8月13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并按规定完成验收公示,辐射环境保护设施已一并组织验收。 3.“各项环保措施不到位、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没有达标排放、臭气熏天、雨污分流没有完善、存在污水偷排”问题不属实。企业按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要求配套建设废气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明显臭气熏天等情况;厂区已按雨污分流要求建成雨水、污水收集排放管网,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现场未发现私设暗管、渗坑、偷排漏排等情形。根据企业自行检测要求,对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等进行了采样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外购的稀土及钽铌矿渣尾矿放射性核素浓度远高于豁免值”问题属实。该公司从事的是低放伴生矿二次资源综合利用,其利用对象本身即为含有较高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铀系、钍系)的尾矿、尾渣。该企业已依法纳入辐射环境监管,暂未发现违规处置高放射性核素浓度尾矿、尾渣的违法行为。 5.“一直违法用普通货物运输”问题不属实。承运公司湖南湘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取得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资质,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均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不存在普货车辆运输放射性物品行为。 6.“在缺失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下加工铀资源”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综合利用低放伴生矿二次资源,对其中的钽铌、锡、钛、稀土、锰、锆、磷等有价元素进行分离和富集,不存在加工、提取铀资源的行为。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完善生产经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整改情况:湖南盛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加强企业内部运行管理,健全辐射环境管理台账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常态化内部管理,做好企业信息公开。 无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 4 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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