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8批 2026年9月16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YZ202609160001 | 该举报人在9月10日反映祁阳市白水镇成功村组油荼山被破坏,查看官网回复后,现对边督边改14号回复结果不满意,称回复的整改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相关破坏的油荼山并未采取绿植种植恢复,回复内容中破坏油荼山主体人也不一致。 | 祁阳市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其中: 1.“相关破坏的油茶山并未采取绿植种植恢复”部分属实。经核查,毁林修路的路段中水库堤坝至新朝村路段基本自然复绿,但渔塘村到成功村8组至水库路段植被未恢复,主要原因是该路段旁边有渔塘村村民的养牛场,该地段是养牛场放养出行的必经之地,油茶苗种植后被牛群过往踩踏毁坏。2026年9月18日,祁阳市林业局调取了2024年油茶种苗补植补造申请情况表,找到了新朝村会计领取400株油茶苗的相关资料,并找到了当时油茶种植后的照片,证明毁林地段开展了相关恢复措施,但因牛群踩踏而没有成活。 2.“回复内容中破坏油茶山主体人也不一致”不属实。2026年9月18日,祁阳市林业局调取了相关执法档案,找到了进宝塘镇新朝村村委会与修路施工人陈贵桥关于17组连接三南路道路基础工程承包合同,可确定毁林修路的主体是进宝塘镇新朝村村委会。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2026年9月12日,祁阳市林业局向进宝塘镇新朝村村委会下达了《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通知书》(祁林责恢通字〔2026〕25号),责令进宝塘镇新朝村村民委员会限期补种油茶树。 整改情况:因当前气温较高,未到造林季节,不适合开展生态恢复相关工作,新朝村村委会已决定在今年11月后开展生态恢复活动。 | 无 |
| 2 | D3YZ202609160002 | 反映蓝山县土市镇埠头村11组有不知名养猪场(已开10多年)向当地田螺冲水库倾倒猪屎,造成居民种的粮食镉超标。诉求:清理水库猪屎,以后不能排入水库里。 | 蓝山县 | 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蓝山县土市镇埠头村11组有不知名养猪场(已开10多年)”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土市镇埠头村11组范围内未发现生猪规模及散养养殖场,无相关养殖主体,应为埠头村4组原有养殖场为蓝山县前生种养殖场。蓝山县前生种养殖场的法定代表人黄前生,2010年开始养殖,养殖规模约为600头。该养殖场已于2026年6月30日完成全部生猪清栏并关停,现场核查场内无生猪存栏,养殖设施已停止生产使用,周边无排污痕迹,未发现存在养殖排污行为。 2.“向当地田螺冲水库倾倒猪屎,造成居民种的粮食镉超标”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该养殖场周边沟渠、雨水排口及田螺冲水库沿岸开展溯源排查,未发现该养殖场存在向田螺冲水库倾倒猪尿、粪污直排等违法排污迹象。田螺冲水库水质正常,经询问水库和乡镇负责人,该水库无投肥养鱼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对已清栏停养的猪场加强进一步监管,确保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管控到位。 整改情况: 已进一步加强已清栏停养的猪场的巡查监管。 | 无 |
| 3 | D3YZ202609160003 | 一、反映零陵区接履桥镇集义村桥头组联合砖厂开机作业时排出的废气,气味大,晚上9点至12点噪音也大,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二、反映该砖厂在建厂时毁了耕地一百多亩地,还毁坏了该村水库,水库无水对老百姓耕种造成了影响。 | 零陵区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接履桥镇集义村桥头组联合砖厂开机作业时排出的废气,气味大,晚上9点至12点噪声也大,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问题部分属实。该厂生产时的确会产生废气,废气经“双碱法”和湿电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废气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经查看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和企业近期自行监测报告,各项检测均未超出国家排放标准,砖厂在某种工况或特定状态下确有可能产生一定异味,对附近部分居民造成不适。企业夜间9点至12点生产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但调取企业年度噪声自行监测报告,夜间噪声未超出国家标准。 2.“该砖厂在建厂时毁了耕地一百多亩地”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于2017年1月20日取得了零陵区城乡规划分局出具的《关于农合页岩砖厂用地的选址意见》,2018年8月19日取得了《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用地面积20700平方米,该厂实际占地面积17332.44平方米,不存在“建厂时毁了耕地一百多亩地”问题,但该企业2020年8月19日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未重新办理用地手续。2026年7月6日,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该厂临时用地批准书失效后、未重新获得用地批准违法占地行为依法处罚。 3.“该砖厂毁坏了该村水库,水库无水对老百姓耕种造成了影响”问题不属实。该企业与集义村桥头组签订了租赁合同,租用该村的王塘大水库使用。同时,企业依法在水利部门取得了《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场检查时,水库蓄水正常,未发现被毁坏和无水现象,且正常发挥农业灌溉作用。经问询镇村干部,未发现周边老百姓耕种受到影响问题。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1.要求零陵区农合页岩砖厂,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和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加强污染物排放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2.自然资源部门对该厂临时用地批准书失效后、未重新获得用地批准违法占地行为依法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永自然资罚字﹝2026﹞3号)。 整改情况: 零陵区农合页岩砖厂已对该厂的所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检修和维护,确保各项设施能正常运转,发挥应有的治理作用。并按自然资源部门意见做好用地整改。 | 无 |
| 4 | D3YZ202609160004 | 蓝山县大洞工业园蓝山华晟金属有限公司从事日用品加工,产生噪声、粉尘污染。 | 蓝山县 | 噪音,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蓝山县大洞工业园蓝山华晟金属有限公司从事日用品加工”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公司全称确为蓝山县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蓝山县太平圩镇大洞村,年产10000吨各种铸钢及阀门配套部件的铸造毛坯件,主要用于铸钢阀门设备,不涉及喷漆工序。该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项目为铸钢阀门设备等铸件制造,非日用品制造。 2.“产生噪声、粉尘污染”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该企业于2026年6月中旬停产至今,厂内无人。中频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和水浴除尘处理后引至距地面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停产前中频炉生产、倒模时会有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砂轮机等铸件打磨时会产生噪声,存在一定噪声、粉尘污染情况。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根据蓝山县铸造行业集群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该企业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企一策”方案编制与环保整改,全面补齐短板,确保厂区规划布局合理,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全面升级,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逾期未达标将依法淘汰退出。2026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致函县科技与工业信息化局,建议对该企业停止电力供应,电力部门已配合实施断电措施。 整改情况: 该企业目前因资金困难,暂时未整改,于2026年6月已主动停产整改。 | 无 |
| 5 | D3YZ202609160005 | 宁远县舜帝南路“潇湘画派研究院”停车场后建有一栋别墅,别墅将附近一个天然岩洞也圈入领地,担心生活废水排入岩洞,污染生态环境,请予以调查。 | 宁远县 | 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核实,潇湘画派研究院停车场后并无天然溶洞,实为一处90年代原碳酸钙厂遗留厂房的平层结构,平层下的黄泥经雨水冲刷后裸露数块天然石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了安全和防止山体滑坡,在周边用红砖和混凝土围砌形成一间貌似溶洞的小型房屋,并做了护坡排水处理,非天然形成的溶洞。 潇湘画派研究院紧邻山体,山上汇集的雨水从石头缝流入景观池中,池内的水质较清澈透亮。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内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没有生活废水排入岩洞的情况。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 无 |
| 6 | D3YZ202609160006 | 新田县中山街道舂陵社区蚂蝗洞村附近小河,水质被上游几家养猪场(其中有一家名为“万舂猪场”)洗猪场废水污染。另在老屠宰场对面伍赤桥头有一家杀狗店铺,废水乱排污染环境。 | 新田县 | 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水质被上游几家养猪场(其中有一家名为万舂猪场)洗猪场废水污染”问题不属实。经现场实地核查,新田县中山街道春陵社区蚂蝗洞村无规模以上养殖场,“万春猪场”未在农业农村局登记在册,现场走访及实地核查未发现蚂蟥洞村有养殖场存在。工作人员扩大排查范围,在位于蚂蟥洞村小河上游直线距离约1500米仅有一家规模养殖场(新田县长信种养专业合作社),该养殖场已经空栏20余天,在该养殖场现场调查未发现有偷排粪污及周边河道、水域有污染的现象,未发现洗猪场废水污染小河情况。 2.“另在老屠宰场对面伍赤桥头有一家杀狗店铺,废水乱排污染环境”问题属实。经现场实地核查,新田县刘上仁鲜肉店,系个体经营户,租赁他人棚栏进行猫狗宰杀活动,场所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该店铺设备、设施简陋,环境卫生较差,在宰杀过程中,存在污水直排外环境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新田县农业农村局及中山街道工作人员已对群众反映的新田县刘上仁鲜肉的经营者刘上仁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要求该经营者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 1.规范血水收集。屠宰、放血过程中产生的血水应单独收集,不得直接排入雨水沟、路边沟渠或者外环境。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用收集桶、收集槽等设施,做到随产随收、及时清运处置。 2.规范冲洗废水排放。店内地面及屠宰工具冲洗产生的废水,应通过店内排水设施规范收集,应确保废水进入污水管网,不得排入雨水管网。 | 无 |
| 7 | D3YZ202609160007 | 蓝山县杨梅山村旺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用地及环保手续不齐问题,使用淘汰的生产设备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直排农田。 | 蓝山县 | 大气,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蓝山县杨梅山村旺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用地及环保手续不齐问题”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2023年8月30日,该公司取得蓝山县人民政府申请农用地转用报批单((2023)政土报字第13号),申请用地总面积为0.8856公顷;2014年6月,取得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蓝环(登)〔2014〕8号);2021年3月21日,首次申请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431127MA4RXLKK73001X,有效期2026年6月29日至2031年6月28日。2024年1月,因受雪灾影响,该公司厂房崩塌自行停产,2026年5月开始技改重建,7月开始调试生产设备。2026年7月24日,该公司与湖南祥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蓝山县旺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生产陶粒20万立方建材项目》技改项目环评合同,目前环评批复正在办理中。 2.“用淘汰的生产设备生产”问题不属实。 经查,该公司使用的生产设备为回转窑,内径1.45米,长度38米,不属于落后淘汰类生产设备。 3.“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直排农田” 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该公司生产废气通过多管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经20米烟筒达标排放,但生产车间未实现全密闭,未全面落实湿式作业、全程布袋除尘等常态化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企业生产废水实现闭环循环利用,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情况。但厂区雨污分流系统建设不完善,遭遇暴雨天气时,雨水会冲刷厂区地面、原料堆场及作业区域,产生浑浊雨污水,易造成厂区积水漫流,厂区下游有老百姓农田,雨污水有溢流风险。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①督促企业落实防尘抑尘整改措施,对生产作业区域实施有效密闭围挡,全面落实湿式作业制度;②加快环评批复的办理进度;③完善厂区雨污收集治理设施,督促企业全面优化修缮厂区雨污分离沟渠,疏通改造原有排水管网;④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执法监测,核查企业废气达标情况。 整改情况: 目前企业已停产整改,在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恢复生产,正在进行厂区密闭,雨污分流等工作。 | 无 |
| 8 | D3YZ202609160008 | 反映零陵区羊角山路110-116号区间有一私人养殖场,从事鸡鸭狗养殖,老板姓秦,已生产经营7~8年,废气污染周边居民生活。 | 零陵区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核查发现,现场有五处圈养棚,圈养棚内养殖鸡鸭狗。 | 属实 | 处理情况: 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南津渡街道办事处当场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劝导和文明宣讲,明确告知该区域属于公共区域,禁止私自养殖家禽、污染空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要求立即停止私自养殖家禽行为,现场督促当事人把家禽迁走,并对圈养棚进行全部拆除。 整改情况: 已当场拆除圈养棚,制止私自在公共区域养殖家禽行为,为巩固整改成效,2026年9月17日17时,再次对该点位开展“回头看”复查。经核查,该区域已无搭建圈养棚及养殖家禽现象,现场秩序恢复良好,群众反映的污染空气问题已整改到位。 | 无 |
| 9 | D3YZ202609160009 | 反映冷水滩区上岭桥镇马坪里村永州市畜牧水产局养猪场从1991年建厂至今,一直存在猪场废水排入附近名叫“石湖塘”的池塘,造成面积约30—40亩池塘基本被猪粪填平,周边臭气熏天,污染严重。 | 冷水滩区 | 大气,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接到转办举报问题后,2026年9月18日上午,我区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再次进行现场勘察核实,该信访事项属重复反映问题,与第二批电D3YZ202609100004号、D3YZ202609100005号环境举报问题基本一致。其中: 1.“养殖场臭气”问题部分属实,现场确有异味(臭气),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2.“猪场废水排入附近名叫‘石湖塘’的池塘”问题不属实。养殖场周边未发现有排污痕迹、排污管道。场区东南侧石湖塘为养殖场权属池塘,目前处于荒废状态,塘内自然生长杂草及水葫芦,塘边地块由周边村民正常耕种使用。塘体局部存在村民丢弃杂草、秸秆等杂物,整体水体较清,未出现明显发黑、发臭等异常污染迹象。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责令养殖场加强除臭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选择养殖场周边异味(臭气)相对明显的时间段进行执法检测,视检测结果再进行相应处置。 整改情况: 目前该养殖场进行了如下整改:使用生物除臭剂,对猪舍进行喷洒处理,开启通风处喷雾系统,通过生物降解与物理吸附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降低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浓度,改善周边环境空气质量。 | 无 |
| 10 | D3YZ202609160010 | 反映宁远县天堂镇大坪岭村“温氏集团宁远县坪岭养猪场”存栏1.1万头,距离村庄只有241米,距离太近要求按国家规定距离建厂。 | 宁远县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距离村庄只有241米”属实。经核实,根据县自然资源局航飞测量、对比2016年2月17日和2025年1月3日大坪岭村的卫星图斑,从2016年2月至今,养猪场北面大坪岭村村民所建房屋分布无变化,且与猪场粪污处理中心距离无变动,约240米。 2.“距离太近,要求按国家规定距离建厂”不属实。经核实,宁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天堂猪场距离最近居民点为大坪岭村居民点,约为241米,且中间有山林相隔,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3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2001)的选址要求。同时,根据新编的《宁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坪岭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关于该项目正常排放最大贡献值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大气污染因子在正常排放时厂界外最大地面浓度点的贡献值均未出现超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因此,该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此外,2016年7月12日,该公司取得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宁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天堂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永环评〔2016〕58号),2021年7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三同时竣工验收,2021年10月15日进行了固定源排污许可登记,2024年4月19日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和备案,该公司还办理了市场监督管理、畜牧水产、林业、自然资源、水利等其他相关手续。2025年11月18日,宁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委托永州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已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 部分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1.依法依规办理新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时公开办理结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2.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企业常态化监管,加密昼夜巡查、水质废气监测频次,严厉打击私排乱放、违规养殖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合规生产、达标排放。 3.强化企业常态化监管,加密昼夜巡查、水质废气监测频次,严厉打击私排乱放、违规养殖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合规生产、达标排放。 | 无 |
| 11 | X3YZ202609160001 | 反映零陵工业园的泉井路、车站路、黄泥桥路、沙叶塘路这些路的东端下水道管网没有封口,也没有接入其他排污管网,污水直排农田,使农田不敢耕种,诉求:希望这些污水能用管网收集好接入污水处理厂,不要直排农田。 | 零陵区 | 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零陵工业园的泉井路,车站路、黄泥桥路、沙叶塘路这些路的东端下水道管网没有封口”的问题不属实。经核实,零陵工业园的泉井路,车站路、黄泥桥路、沙叶塘路等路段的管网端头处于封闭状态,且相应污水管网内无污水排入,仅部分管段有雨水渗入沉积。 2.“没有接入其他排污管网”问题属实。根据设计规划,泉井路、车站路、黄泥桥路、沙叶塘路的污水管网原计划经永洛路-德榜路-322国道一线排入鹿坪污水处理厂,因这四条道路两侧未安置企业且永洛路相应管网未建设,目前该四条道路的管网未接入其他市政排污管道,对相应预留的接驳口进行封堵处理。 3.“污水直排农田”问题不属实。泉井路、车站路、黄泥桥路、沙叶塘路污水管网所涉及区域无涉水企业,周边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并未接入管网,无污水直排农田。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要求加强管网端头断口封闭状态、市政排污管道预留的接驳口封堵状态的监管。 整改情况: 9月18日上午,零陵高新区联合周边社区、零陵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对泉井路、车站路、黄泥桥路、沙叶塘路等路段污水管网端头断口处是否处于封闭状态、市政排污管道预留的接驳口是否处于封堵状态、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进行了全面排查。 | 无 |
| 12 | X3YZ202609160002 | 反映零陵区朝阳街道杨梓塘路湖南科技学院老旧房屋加装电梯项目,违反环保规定,影响居民生活。1.噪声太大。2.灰尘太多。3.工地上安全隐患太大。4.现场气味太熏人。5.项目超时施工。 | 零陵区 | 噪音,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一)关于“零陵区朝阳街道杨梓塘路湖南科技学院老旧房屋加装电梯项目,违反环保规定,影响居民生活”“噪音太大、灰尘太多、工地上安全隐患太大、现场气味熏人”问题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确存在以下问题: 1.“噪声太大”问题属实。2026年9月18日上午,区住建局、湖南科技学院、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朝阳街道等单位联合到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核实,当天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2.“灰尘太多”问题属实。现场核实时,问询施工人员、居民代表等了解到,在拆除楼道构件施工时会临时产生一定的灰尘。 3.“工地安全隐患太大”问题属实。该项目存在安全生产警示标识标牌不全、施工围挡不规范、安全网挂设有破损和缺失等安全隐患问题。 4.“现场气味熏人”问题属实。该项目部分构件需进行刷漆处理,实施该项工序时会产生一定的气味。 (二)关于“项目超时施工”问题不属实。该项目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组织施工,即上午8时到中午12时,14时30分至18时。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针对居民反映的“1.噪音太大。2.灰尘太多。3.工地安全隐患太大。4.现场气味熏人。”等四个问题,零陵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已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对该项目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责令立即组织整改。 整改情况: 该项目施工单位湖南衡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接到停工整改通知后,立即进行自查自纠,编制工程停工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排查重大施工安全隐患及产生噪音、灰尘、气味等问题,更新施工方法和工艺,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措施,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上述问题产生。目前,该项目规范设置了安全生产警示标识标牌,按规定对施工区域进行了封闭围挡,安全网挂设也进一步补全,施工工艺也进行了调整,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同时,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超常态监管机制,对该项目纳入了建筑工地差别化管理范畴,加大了对零陵区桂圆新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日常巡查、抽查频次,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无 |
|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 4 种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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