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13批 2026年9月21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YZ202609210001 | 反映东安县白牙市镇前进街20号(白牙市镇卫生院)旁边,有大量建筑垃圾(据来电人反映是原厕所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来电诉求:清运建筑垃圾,并拆除建筑垃圾上搭建的棚子。 | 东安县 | 土壤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2026年9月22日,东安县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赴现场勘查核实。经核实,该处建筑垃圾占地约30平方米,系白牙市镇卫生院老厕所拆除后遗留的红砖、碎石等。钢棚架所建土地位于白牙市镇卫生院用地红线范围内,原有建筑为公共厕所。因年久失修,该厕所存在安全隐患,附近群众要求拆除,白牙市镇卫生院响应群众要求,于2019年对该厕所实施拆除。经调查了解,白牙市镇卫生院与周边群众曾协商达成一致,在降低钢棚架高度的前提下,于原址搭建一处钢架棚(建筑面积约30m2),用于公共卫生事业。 | 属实 | 处理情况: 1.建筑垃圾方面:2026年9月23日,东安县城管执法局向白牙市镇卫生院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东城执责停(改)通字〔2026〕28号],要求其立即对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三批东生环委办函〔2026〕9号环境举报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就该问题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报送东安县城管执法局。 2.涉嫌违建钢棚架方面:2026年9月20日,县城管执法局向白牙市镇卫生院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东城规限改通字〔2026〕0920-01号),责令白牙市镇卫生院在2026年10月12日前整改到位。同时,东安县城管执法局向东安县自然资源局函询出具规划定性意见。后续,东安县城管执法局将依据该认定意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 整改情况: 1.建筑垃圾方面:2026年9月23日,白牙市镇卫生院已组织人员对现场废弃红砖、碎石等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对场地进行水泥硬化,恢复场地整洁;同时,对周边杂草和杂物进行清除,对现场进行消杀处理,改善周边环境,减少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2.涉嫌违建钢棚架方面:白牙市镇卫生院正在向东安县自然资源局申请补办规划审批手续;同时,东安县城管执法局持续跟进东安县自然资源局的规划认定进度:如认定属于尚可改正情形,将依法作出限期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如认定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规划实施影响的,将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罚决定。 | 无 |
| 2 | D3YZ202609210002 | 反映零陵区珠山镇梳子铺乡班竹塘村附近长冲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原已停止,现又重开,空气中全是灰,尾砂库已有40-50米高,因为曾经垮过,对村民生活造成过影响,现在担心垮掉,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诉求:搬迁。 | 零陵区 | 大气,土壤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长冲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原已停止,现又重开”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月19日,目前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现场无采矿施工作业。 2.“空气中全是灰”问题部分属实。因矿区道路未进行硬化,矿石转运过程中存在扬尘现象。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已现场要求企业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扬尘管控。 3.“尾砂库已有40—50米高”问题不属实。举报反映的尾砂库为零陵区长冲尾矿库,该尾矿库已于2022年7月4日经零陵区人民政府公告销号后交由自然资源局监管。目前坝体高度未达到40—50米。 4.“因为曾经垮过,对村民生活造成过影响,现在担心垮掉,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该尾矿库历史上确曾发生过局部垮塌,距今已10余年,据群众反映约发生在2012年前后,坝体区域下流附近1公里内无居民居住,未对村民生活造成直接影响。下一步,珠山镇人民政府将加强日常安全巡查,零陵区自然资源局将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已闭库的长冲尾矿库边坡稳定。 5.“诉求:搬迁”问题的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尾矿库已闭库销号。零陵区将持续加强监管,保障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2026年9月23日,零陵区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珠山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核查,并对企业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进度,在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二是加快老尾矿库靠近采区一侧边坡整改进度,确保边坡稳定性达到验收标准;三是对矿区未硬化道路及转运区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四是在整改完成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整改情况: 1.该公司现场无任何采矿设备启动和施工作业,处于全面停产整顿状态,未发生擅自生产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材料已提交。 2.目前企业已配备洒水车1台,建立每日洒水降尘台账,矿区道路扬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周边区域扬尘污染明显减轻。 3.经实地测量,坝体现状高度与销号时数据一致,未出现加高扩容情况,已通过现场公示和入户走访向周边群众做好解释说明。 4.目前老尾矿库边坡整改已按设计方案有序推进,坝体整体稳定性良好,未发现新增裂缝、沉降等异常情况;珠山镇政府已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区自然资源局已完成第一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下游群众安全风险可控。 | 无 |
| 3 | D3YZ202609210003 | 反映冷水滩区蔡市镇邓家铺村郭家组地下水受到污染,井水呈现近似酱油色,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冷水滩区 | 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6年9月24日我区组织区水利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区疾控中心、蔡市镇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到蔡市镇邓家铺村郭家组现场调查核实。该组在家的9户村民(除郭**、郭**)均能正常使用自用井井水。通过逐一对在家的7户村民自用水井现场取水观察,未出现信访人说的井水呈现近似酱油色的情况,由此判断地下水未出现受到污染。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 无。 整改情况: 无。 | 无 |
| 4 | D3YZ202609210004 | 反映新田县职业中专附近的居民区,晚上或夜间3、4点空气中经常弥漫养猪场的臭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请相关部门调查空气污染源头。(来电人员建议排查附近的新田县鱼游村及相邻村庄的养猪场) | 新田县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6年9月22日,接到转办问题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新田县农业农村局及龙泉街道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新田县中山街道鱼游村及附近村庄进行排查,经排查发现鱼游村及附近村庄仅有一家名为:新田县松林种养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养殖场,当日相关部门对该养殖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新田县松林种养专业合作社目前存栏3000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在现场核查过程中,该养殖场附近一定范围内存在养殖异味。 2026年9月10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对该养殖场进行了执法性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养殖场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达标。 | 属实 | 处理情况: 1.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已对养殖场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要求养殖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要求养殖场将现存栏生猪提前出栏,出栏后对栏舍进行全面清洗消杀,并对现有除臭设施进行更换升级。在除臭设施整改完成前,暂停进苗布栏。 3.要求养殖场加强干湿分离机、粪便储集池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时清理、转运和规范处置养殖粪污,做好池体、管道等设施巡查,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粪污外溢等情况,严禁私排偷排。 整改情况: 1.已对该养殖场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要求养殖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养殖场开展存栏生猪分批次提前出栏工作,出栏后对现有除臭设施进行更换升级,在除臭设施整改完成前,暂停进苗布栏。 3.已责令养殖场加强干湿分离机、粪便储集池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时清理、转运和规范处置养殖粪污,做好池体、管道等设施巡查,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粪污外溢等情况,严禁私排偷排。 | 无 |
| 5 | D3YZ202609210005 | 反映零陵区珠山镇欧家村东湘桥片区一组原东湘锰业有限公司(已停产)原址由零陵区拍卖给私人开采,建有尾水坝,导致附近居民自留山无法排水。诉求:清理尾水坝。 | 零陵区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原东湘锰业有限公司原址由零陵区拍卖给私人开采”问题不属实,经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现场核查,该地点处于矿权范围之外,不存在“拍卖给私人开采”的情形。 2.“建有尾水坝”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尾水坝”位置,历史上确有尾砂坝,系当地历史锰矿开采形成的遗留设施,因年代久远,建设时间无法确定,系老国矿遗留。该尾水坝已由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通过石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了生态修复治理,目前现场无在建或在用的尾水坝设施。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尾水坝”实为永州市零陵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的石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后的坡面,不存在需要清理的尾水坝设施。 3.“导致附近居民自留山无法排水”问题。 经各部门联合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自留山排水不畅、存在积水情况属实。现场目测,居民自留山地形南高北低,下部山体为历史遗留矿坑,该矿坑与下方山塘相互连通。导致积水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居民自留山上方程家—刘家锰矿目前由零陵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正在组织实施生态修复,该项目修建的排水沟自上而下向居民自留山方向排水;二是2026年以来降雨量偏大,自留山下部历史遗留矿坑及下方山塘水位持续上涨,山体自然排水不畅,叠加上方程家—刘家锰矿生态修复项目排水汇入,致使居民自留山局部积水。同时核查发现,原尾砂坝位置已由零陵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石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该项目修复后排水直接排入下方山塘,不存在尾水坝拦截排水、堵水倒流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2026年9月23日,零陵区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零陵区生态环境分局、珠山镇人民政府、区锰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核查,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由珠山镇人民政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区域历史遗留矿坑及山塘的日常巡查监测;二是针对居民自留山因降雨量大导致排水不畅问题,由珠山镇人民政府牵头研究排涝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三是持续做好石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排水系统通畅运行。 整改情况: 零陵区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程家—刘家锰矿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单位(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优化项目排水沟导排方向,避免排水直灌居民自留山;二是由珠山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现场踏勘,研究制定了排涝措施,疏通山体自然排水通道,引导积水自然导排;三是加强强降雨期间巡查监测,密切关注历史遗留矿坑及山塘水位变化,严防次生安全问题。同时,珠山镇人民政府已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周边村组,向群众讲清历史遗留尾砂坝治理现状和自留山积水原因,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 无 |
| 6 | D3YZ202609210006 | 新田县陶岭镇楼下自然村四组有一户郑楚雄私人养猪场,养猪多年,臭气污染严重。 要求:养猪场搬迁。 | 新田县 | 大气 | 经调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通过现场检查,养殖户郑楚雄猪场猪舍内存在较为明显异味,猪舍外有轻微异味,确实可能会让周边对气味较为敏感的群众感到不适。养殖产生的粪污水全部经自建排污管道汇入化粪池收集处置后再规范外排,产生的猪粪及时收集,现场排污设施完整、运行正常,猪舍整体环境卫生较为整洁。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及陶岭镇政府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养殖户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要求养户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猪舍清扫保洁、定期消杀除臭,规范粪污收集、储存,持续优化粪污处理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养殖异味,杜绝出现粪污外溢、乱排乱放等环境问题。 整改情况: 已落实猪舍清扫保洁、定期消杀除臭工作,粪污收集、储存综合利用。 | 无 |
| 7 | D3YZ202609210007 | 冷水滩区河东颐园小区至永和家园路段周边餐饮店油烟直排下水道,气味刺鼻,请求解决油烟污染。 | 冷水滩区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颐园小区至永和家园路段周边餐饮店共13家餐馆门店(其中快餐炒菜及打包7家、粉面馆4家、烧烤1家、小吃1家),其中: 1.北冲卤粉、西冲卤粉、乐品快餐、味三餐粉饭馆、一日三餐、沙县小吃、何秋生血鸭、颐园烧烤、两道菜、原味粉馆、常德牛肉面粉馆等13家存在“油烟直排下水道,气味刺鼻”属实,油烟管道通过地下管网排出。 7.名厨亮灶、蒋永记东安鸡等2家涉及的问题部分属实。存在清洗不及时,但油烟未排入下水管道。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区城管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对相关店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其按期清洗,不得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 整改情况: 北冲卤粉、西冲卤粉、乐品快餐、味三餐粉饭馆、沙县小吃、何秋生血鸭、颐园烧烤、名厨亮灶、蒋永记东安鸡已完成油烟净化器的清洗,并承诺将油烟管道改造后不往下水道排放。 一日三餐、常德牛肉面粉馆承诺在10月1日前清洗到位,并将油烟管道改造后不往下水道排放。 两道菜正在安排施工队伍对管道进行整改。承诺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并将油烟管道改造后不往下水道排放。 原味粉馆承诺在10月1日前清洗到位,后续不炒菜(无油烟),并将油烟管道进行封堵。 | 无 |
| 8 | D3YZ202609210008 | 江永县桃川镇源口乡私人罐车运输猪粪水,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拉到偏远地倾倒,已知车辆车牌为:湘M43109、桂G30576,另有8台不知车辆车牌,分布在:邑口村3台、新宅村2台、上洞村2台、棠下村1台。 | 江永县 | 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反映江永县桃川镇源口乡私人罐车运输猪粪水,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拉到偏远地倾倒”问题不属实。县联合调查组通过走访桃川镇、源口瑶族乡、兰溪瑶族乡村组摸排核实,辖区内养殖废水大都经无害化处理后用于消纳或交第三方公司处置,未发现养殖废水倾倒情况,也未收到养殖废水随意倾倒影响居民生活的投诉举报。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疑似是该区域内养殖粪污还林还田的正常消纳行为。 2.“反映倾倒车辆有10辆,其中已知2辆车牌号为湘M4***9、桂G3***6,另有8台不知车辆车牌分布在:邑口村3台、新宅村2台、上洞村2台、棠下村1台”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是湘M4***9车辆。该车为桃川何*三猪场转运畜禽粪污,部分粪污水转运至桃川镇徐家村果园黑膜池发酵,发酵产物用于果树施肥;剩余粪污水转运至恩泉污水处理厂处置,周**已提供吸污车运行台账。 二是桂G3***6车辆。经交警部门核查,该号牌无对应车辆,号牌信息有误。 三是邑口村涉事车辆(反映3台)。经核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实际仅湘M4***6一台。该车为桃川周**、欧***猪场转运畜禽粪污,粪污水转运至桃川镇邑口村后山、所成桔子园、龙门田果园黑膜池发酵,发酵产物用于果树施肥,尹康已提供吸污车运行台账。 四是新宅村涉事车辆(反映2台)。经核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实际仅湘M4***7一台。该车为桃川田致云猪场转运畜禽粪污,粪污水转运至桃川镇邑口村自家果园黑膜池发酵,发酵产物用于果树施肥,田涛已提供吸污车运行台账。 五是上洞村涉事车辆(反映 2 台)。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一)湘M4***3:该车为桃川何**、周**、孙**猪场转运畜禽粪污,粪污水转运至桃川镇徐家村果园黑膜池发酵,发酵产物用于果树施肥,周*已提供吸污车运行台账。(二)湘M42498:该车收集桃川五矿生活区、龙田门村、桃川镇区及粗石江饭店、桃川好多多超市生活污水,转运至粗石江镇小口目村、桃川镇兔子山村自家果园黑膜池发酵,发酵产物用于果树施肥,周红帅已提供吸污车运行台账。 六是棠下村涉事车辆(反映1台)。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车辆号牌湘M4***8。该车为桃川何**、高**猪场转运畜禽粪污,粪污水转运至桃川镇棠下村自家果园黑膜池发酵,发酵产物用于果树施肥,高**已提供吸污车运行台账。 综上,在以上所述车辆的粪污转运或消纳行为中,未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要求黑膜池业主进一步加强黑膜池日常运维监管,切实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池体及黑膜巡检维护,严防因膜体破损造成粪污渗漏、外溢。要求各养殖粪污消纳地规范消纳粪污。 整改情况: 相关果园等消纳地已进一步加强粪污消纳后的翻耕等粪污规范消纳措施。 | 无 |
| 9 | D3YZ202609210009 | 蓝山县塔峰镇五里大道归雁创业园1楼,有一名为“蓝山县家美洗涤公司”,营业有5-6年了,一直使用建筑废模板作为燃料,烟尘刺鼻,颜色黑或者蓝色,给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但公司与工业园串联报信,检查无果。 诉求:要求企业使用清洁燃料(生物颗粒)。 | 蓝山县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其中: 1.“蓝山县家美洗涤公司”,营业有5-6年了,一直使用建筑废模板作为燃料”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蓝山县家美洗涤有限公司约于20 年 月开始生产,营业有 年了,该公司生产时一直使用生物质颗粒为主要燃料,建筑废模板作为辅助燃料,在锅炉起火阶段,使用建筑废模板作为引燃物。 2.“烟尘刺鼻,颜色黑或者蓝色”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公司锅炉烟尘配有一套水磨除尘设施和一套布袋除尘设施,烟尘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因起火初始阶段燃料燃烧不充分,堆积在一起,造成锅炉烟尘在起火阶段短暂性的黑色或者蓝色,正常燃烧后无黑色或者蓝色烟尘。 3.“给当地环保部反映,但公司与工业园串联报信,检查无果” 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现场与企业主了解情况,同时与蓝山经开区管委会了解情况,均不存在该串联报信、规避检查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要求该公司全部使用生物质颗粒为燃料,加强对锅炉除尘设施进行自检。 整改情况: 目前,该企业已全部使用生物质颗粒为燃料,并对锅炉除尘设施进行自检。 | 无 |
| 10 | X3YZ202609210001 | 反映永州市多部门拒不落实永环函【2022】23号文件、长期行政不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自行监测全面失效。请求:1. 恳请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组、纪检督查组直接专项督办,禁止属地转交、杜绝地方包庇敷衍、走过场整改。2. 依法查实永州市及各县区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市场监管部门四年长期行政不作为、尾气自行监测监管失效、履职严重缺位问题,依规对失职渎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3. 督促永州市全域彻底整改,强制建立施工企业尾气自行监测、日常自检自查、进场登记、编码备案、部门抽检执法闭环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直接办理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6年9月23日—24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开展调查核实。调阅了永环函〔2022〕23号文件及2022年以来发文记录、各县市区2022—2026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台账、在建工地管理台账、渣土场管理台账、销售企业监管台账。经核查: 1.关于“永州市多部门拒不落实永环函〔2022〕23号文件、长期行政不作为”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2022年以来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均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要求,截至2026年9月,全市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4595台,其中2022年102台、2023年633台、2024年444台、2025年104台、2026年86台;2022年至2026年9月累计监督性抽测3530台次,其中2022年594台次、2023年994台次、2024年864台次、2025年731台次、2026年347台次,抽测率均不低于国家平台登记数10%;另外,市生态环境局代拟的《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已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市住建局印发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登记管理制度,并加强在建工地施工机械使用管理。市城管局核查,全市仅有祁阳市、零陵区2个渣土消纳场,分别于2025年4月、2026年8月起开始接收零星工程渣土开展消纳作业,对进场作业的非道机械进行监管,清退未编码登记、无排放检测合格证明的机械,目前因业务量不足场内均无非道机械。市市场监管局核查,全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167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经营主体4家;2026年以来检查使用单位157家次,发现问题81个,下达监察指令书1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立案查处22起。市住建局核查,全市各县市区住建局共计下发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整改通知99份。综上,未发现多部门拒不落实永环函〔2022〕23号文件、长期行政不作为、履职严重缺位情形。 2.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自行监测全面失效”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目前国家层面法律未强制所有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开展自行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自行监测属于主体责任下的自愿自查。举报以“未普遍开展自行监测”推定“尾气自行监测全面失效”,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市抽测率要求常态化开展监督性抽测;住建、城管、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在建筑施工工地、渣土消纳场、销售环节开展编码登记核验、排放检测查验、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未发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自行监测监管全面失效问题。 3.关于“依法查实失职渎职责任人并追责问责”问题。经调查核实,该诉求要求调查的问题不属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永办〔2021〕20号和永环函〔2022〕23号等文件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编码登记和尾气监督性抽测;市住建局对在建工地施工机械使用加强管理;市城管局对渣土消纳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作业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即督办整改;市市场监管局对销售环节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开展检查执法。未发现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监管严重缺位等问题,无相关问责情形。 4.关于“恳请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纪检督查组直接专项督办,禁止属地转交、杜绝地方包庇敷衍、走过场整改”诉求。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按程序转办信访件,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调查组,通过调阅台账、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核查,程序规范、结论有据。是否由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纪检督查组直接专项督办,以及是否禁止属地转交,由督察组、纪检督查组按权限和程序决定;现有核查未发现地方包庇敷衍、走过场整改情形。 5.关于“督促永州市全域彻底整改,强制建立施工企业尾气自行监测、日常自检自查、进场登记、编码备案、部门抽检执法闭环长效监管机制”诉求。经调查核实,市生态环境局及住建、城管、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在监管、工地、渣土场、销售环节落实相应职责,已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挂牌、进场登记核验、排放检测查验、部门监督性抽测等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机制运行正常,未发现需全域彻底整改的环境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 无。 整改情况: 无。 | 无 |
| 11 | X3YZ202609210002 | 反映永州市汽车维修行业普遍非法处置危废,宁远县清水桥镇平田村永连公路旁山河汽修厂、零陵区七里店街道小文洗车西北侧山东临工永州服务中心等33家。 | 新田县、宁远县、零陵区、冷水滩区、蓝山县、道县、江华瑶族自治县、祁阳市 | 土壤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举报门店共涉及8个县区,共33家。经核实,冷水滩1家、蓝山3家、道县5家、江华3家、零陵9家、宁远6家、祁阳5家、新田1家非法处置危废问题不属实,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要求各门店按以下要求整改:1.设置相对独立区域的危险废物暂存处,完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2.完善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合同、转移处置记录、管理计划台账等相关资料,确保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合法、规范、有序;3.清理受油污影响区域,保持维修区整洁有序卫生。 整改情况: 冷水滩1家、蓝山3家、道县5家、江华3家、宁远6家、新田1家共19家已按要求规范建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和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同步推进危废标识牌上墙及做好危险废物转运台账管理登记。 祁阳5家已完成危险废物管理系统注册,已制作标识标牌、管理制度等,并上墙,正在建立危废台账、危废暂存间等。零陵9家中3家已建立危废暂存间,危废已转移至暂存间,其他门店督促整改中。 | 无 |
|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 4 种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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