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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7-31
名称: 市人大跟踪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执法检查落实情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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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跟踪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执法检查落实情况调研
2022-07-31           来源: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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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国务院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放在“六稳”“六保”之首。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全市人社部门克服经济下行,外部需求减弱,疫情叠加三重不利因素,坚决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国家、省市一揽子稳经济保就业政策措施,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全市就业大局保持稳定。

市人大常委会对促进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执法检查纳入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7月11-13日,由市人大 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冯德校牵头组织,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市人社局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新田、蓝山、东安等县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到了新田县龙泉街道潮水铺顺祥电子厂(扶贫车间)、合鑫不锈钢、中山社区,蓝山县南平社区公共就业平台、揽胜科技有限公司、富翰斯家具有限公司(就业帮扶车间),东安县高新社区福兴竹木加工厂(就业帮扶车间)等进行现场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重点了解各地《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企业的稳工稳岗情况、困难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情况、劳务协作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以及各县在就业创业及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做法,并与所在县的基层干部和部分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谈,听取意见。

一、基本情况

通过开展对三个县的执法检查,同时听取了市人社局关于全市面上的工作情况汇报,总的感觉到,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的意识较强,促进就业的措施较实,就业工作的成效较好,从上半年全省就业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看,我市上半年城镇调查失业率5.5%,与全省保持一致,与益阳、邵阳同类市州保持一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重点指标均完成时序进度,扶贫车间数量和吸纳脱贫劳动力数量位居全省第二,青年见习、小额担保贷款、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工作在全省处于前列,基本实现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定目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就业机制不断夯实。坚持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协调建立“1+N”大就业格局,市里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组织、宣传、发改、财政、法院、人社、教育、扶贫等单位为成员的就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都相应设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市政府将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人社部门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就业和社保工作,实行每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对标对表按要求完成指标任务;对于社保补贴、见习补贴、稳岗返还等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见习基地认定等就业工作进行网上公示,公布了监督电话和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今年,市人社局扎实开展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专项行动,制定并公布了就业政策清单、服务清单、经办机构清单,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就业政策的知晓率,邀请了审计部门对就业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进一步规范了就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就业政策逐步完善。近年来,市里先后制定出台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8〕3号)、《永州市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三条措施》(永政发〔2019〕2号)、《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永政办发〔2020〕13号)等相应的配套政策,完善了全市的就业创业政策顶层设计。今年来,人社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疫情期间人社服务的十条措施》(永人社发〔2022〕3号)、《永州市高校毕业生“五进五促”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永州市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永人社函〔2022〕25号)、《关于精准落实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永人社函〔2022〕29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函〔2022〕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函〔2022〕47号)等政策文件,内容涵盖就业创业、劳务培训、见习、稳岗保就业等多个工作方面,涉及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等多个重点群体,就如何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具体政策措施,强化了统筹指导。

(三)就业服务得到优化。一是优化“永就业”线上平台。优化升级“永就业”平台,建设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截至6月底,平台累计注册企业和个人用户分别为4401家、10.84万人,总浏览量突破1000万次,提供就业岗位7999个,招聘人数11.32万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1.4万人。二是优化政企合作招聘会线下平台。联合园区企业常态化开展“春风行动”和服务园区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免费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各类招聘信息。1-6月份,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共开展园区企业用工服务1423家次,举办各类招聘会381场次,帮助园区企业实现招工2.61万人次。三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平台。建设潇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6家。目前,全市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63家,为669家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派遣各类人员1.89万人。

(四)就业供需不断通畅。一是鼓励大众创新创业解决需求不足。年初精心组织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创三湘”活动,摸排有意向回湘创业投资人数1697人,促成达成意向项目232个;依托28个创业培训机构和128名SYB、IYB专业教师力量,大力开展SI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及乡村领雁,创建了永州大学生创业城、永州市冷水滩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等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6家;组织开展“中国创翼”永州选拔赛并参加省赛,全市共有176个创业项目报名参加,选拔出5个优质项目参加省赛,获省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创意优秀奖1个;上半年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573万元(同比增加3781万元),扶持925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和再就业5798人。二是优化人力资源结构解决供给不优。立足新业态就业发展,举办2022年永州市首届网络直播技能竞赛,提升了全市网络直播服务行业人员技能水平。突出以园区用工稳岗培训为主,鼓励支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学徒制培训班和技能提升培训,目前全市共开设22个中、高级学徒制培训班,培训在岗职工775人,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26人次。

(五)就业环境持续改善。扎实开展“和谐同行”能力提升活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坚持普法宣传、用工指导、权益维护、纠纷处理等多管齐下,截止6月底,全市劳动用工备案企业7597家,累计备案劳动者48.9万人次,收集企业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监测监测情况168份,监测企业2520次;全市接到467件投诉举报案件全部结案,追回被拖欠的劳动者工资4545余万元,接到省以上根治欠薪平台移送案件线索1112件全部办结;全市受理劳动纠纷仲裁案件464件,结案438件,结案率94.4%,调解346件,调解率79%,均超额完成省定指标。

三、存在的问题

1.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与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就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与普通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基层就业平台负责劳动力信息采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失业状态认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11就业服务等工作,业务量大,政策规定细,程序专业性高,但乡镇(街道)、社区就业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大部分没配备专职的就业工作人员,加上人员流动频繁,不稳、不专、不精的问题比较显著,影响了基层就业服务水平和能力,对基层就业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影响。

2.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压力增大从调度的数据来看,三所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由于今年上半年长三角、珠三角都先后发生疫情,影响了校园招聘、异地求职和各类招聘考试,加上沿海用工市场需求萎缩,预计今年在外地读书的永州籍高校毕业生回流人数将多于往年;从三所院校就业专业来看,部分专业就业率偏低,需要特别关注和帮扶,例如: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卫类毕业生占全校毕业生近一半,由于需要考取资格证的原因,目前就业情况比较滞后;潇湘技师学院的计算机专业、酒店管理就业率分别为12.67%、36.36%,远低于平均水平。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压力增大,一方面返乡回流脱贫人口增多,另一方面脱贫人口普遍技能素质偏低,导致稳定就业总量有所下降。

3.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经统计,全市415家园区规模以上企业现有员工64431人,今年以来共新招员工18004人,但同时又流失员工7911人,招工流失比达2.27:1,当前仍缺工5310人,由于我市企业在薪酬待遇和园区基础配套上无优势,加之我市20-40岁之间的优质劳动力绝大部分选择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就业,岗多人少或者岗位匹配率不高,企业“找不到人”“招不进人”“留不住人”“基础不牢”的问题比较明显。同时,因技能培训不够精准,劳动者拥有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造成的结构性矛盾愈发突出。

4.劳动关系风险隐患还在积累。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立案均同比增长。1-6月,全市调解仲裁机构共立案464件,同比增长13.7%,接省以上根治欠薪平台移送案件线索1112件,同比增长129%。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下线立案81件,同比增长155%。反映出受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出现裁员、减员以及工资不能足额按时发放等问题。特别是我市长丰集团破产改制涉及1190名职工再就业问题,处理不好将影响全市就业稳定,劳动和谐、社会稳定压力陡增。

四、监督建议

(一)坚持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相统筹,着力完善政策体系促就业。《就业促进法》第 11 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建议各级政府加强政策协调,发挥政策的支撑作用。一是切实加强政策衔接。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加大与财政、金融、教育等部门的衔接,推动相关部门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融合,一体实施,不断增强政策的整体效果。二是科学评估政策实效。在政策制定时,将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作为主要目标,综合评估其对扩大就业总量、提升就业质量、改善就业环境等的影响。在政策执行时,充分发挥就业形势会商机制的作用,定期把脉就业形势,及时优化调整就业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在政策评估时,注意把握政策落地的实时性、实效性,并将就业工作作为重要指标,适度增加绩效评估权重。三是扎实推进政策创制。完善援企稳岗、就业托底保障、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体现就业优先战略,就新就业形态、乡村就业、创业就业等方面,进一步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就业政策的完善配套。

(二)坚持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着力促进经济发展稳就业。扩大就业,根本要靠经济发展;稳定就业,根本要靠稳定增长。各级政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千方百计稳定经济发展,稳住就业根基。一是制定就业规划。各级政府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特别是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增加、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要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就业规划和工作计划,确保就业工作平稳有序。二是扩大就业增量。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创造更多适合各类群体的就业岗位。通过加大金融、税费等支持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小微企业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围绕民生“短板”领域,拓展公益性岗位。三是完善就业机制。不断健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预警和快速响应机制,使就业优先成为一种思想共识、决策导向和行动自觉。

(三)坚持强化培训与提升技能相融合,着力增强能力素质优就业。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是解决我市“人岗不匹配”等结构性矛盾的关键举措。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引导高校加快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育人模式。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抓住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这一契机,主动对接产业需求,开展产业人才需求调查,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养一大批具有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加大对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培训力度。三是拓宽职业培训渠道。完善相关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明确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操作标准、法律责任,鼓励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四)坚持市场配置与政府主导相统一,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保就业。发挥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一是夯实人力资源平台。完善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改进就业创业指导,强化人力资源测评、开发和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夯实信息服务平台。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公共就业网络服务平台上下贯通,打通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优化服务流程,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信息互联互通、精准推送服务的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三是夯实监测预警平台。人社、发改、商务、统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就业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分析就业形势、特点和趋势,加强经济运行、就业形势、就业质量、失业动态预警、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劳动力流动等的监测预警,精准提升就业服务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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