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4-0377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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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经费情况
(七)会议、培训、节庆等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定及办法。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服务管理办法。
8、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障政策;指导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服务体系;参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和服务体系的建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配合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工作,承担表彰奖励、为民办实事统筹协调等职责。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科室17个,所属事业单位10个。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调研室)、法规信访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扶贫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行政审批科、表彰奖励科、人事教育科。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服务科。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永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永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永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永州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永州市人事考试院、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永州市职业能力鉴定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4个二级预算单位、6个非独核算事业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永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永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永州市人事考试院、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永州市职业能力鉴定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本部门的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业务工作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3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4.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4.5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在编人员减少,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34.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0.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2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4.5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34.9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325.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509.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专项业务支出等。其中: 综合业务管理支出145.00万元,主要用于人社综合业务管理、“金保工程”运行等方面;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64.5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社局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市人社局执法办案经费支出、市人事考试院非税成本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85.4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6.69万元,下降12.5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0.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局无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2024年,本单位资产总值年初余额268.31万元,其中包括流动资产17.69万元,固定资产250.62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占用办公用房885平方米。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4台,价值100万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5台。公务用车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2024年本单位拟新增台式计算机1台,便携式计算机5台,A4黑白打印机2台,空调10台,执法终端设备9套。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因此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但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金额为183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5.42万元,项目支出509.5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报表。
(六)财政专户经费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经费预算。
(七)会议、培训、节庆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计划举办会议2次,计划参会人数150人,安排会议经费预算5.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00万元;
2024年本单位计划举办培训2次,计划参加人数200人,培训经费预算2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万元;
2024年本单位计划举办节庆0次,计划参加人数0人,节庆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本单位计划举办晚会0次,计划参加人数0人,晚会经费预算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本单位计划举办论坛0次,计划参加人数0人,论坛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本单位计划举办赛事0次,计划参加人数0人,赛事经费预算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非税收入。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收取、提取、罚没、追缴、募集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