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2-0255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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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经费
(七)会议、培训、节庆等经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预算表
2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永编发[2019]17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承担市本级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经办服务工作;
(二)指导县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各项业务;
(三)对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数据进行汇总;
(四)稽核基金虚报冒领情况,确保基金管理与运行安全。
2、机构设置
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为33人,实有在职人数为35人(其中在编人员24人,聘用人员1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收入预算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预算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9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8.8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0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拨款收入大幅度下降、机构改革我部门部分人员编制划出。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98.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0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拨款收入大幅度下降、机构改革我部门部分人员编制划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34.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6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社保管理经费64万元,主要用于社保管理专项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1.8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4.2万元,下降5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其他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2.4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公务接待。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22年,本单位资产总值年初余额22.38万元,其中包括流动资产0.08万元,固定资产22.3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等。占用办公用房 345平方米。本单位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公务用车0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2022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因此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但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金额为39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86万元,项目支出64万元。
(六)财政专户经费
2022年本单位财政专户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七)会议、培训、节庆等经费
2022年本单位安排会议经费预算0.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4万元,下降52%;培训经费预算1.5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48万元,下降62 %;节庆经费预算0 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晚会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论坛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非税收入。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收取、提取、罚没、追缴、募集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附件: 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