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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1-29
名称: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01-29           来源: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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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经费

(七)会议、培训、节庆等经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预算表

2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拟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措施,拟定市政府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审批并监管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监管各类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开发与合作。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定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市养老、工伤、失业和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拟定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企业年金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积极做好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拟定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及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6、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构的调整、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落实,负责综合管理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离休退休、退职等工作,承办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实施情况。

7、负责全市实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实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实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实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8、负责专业技术人队伍建设。承办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家、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乡土拔尖人才的选拔申报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产业基地、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海外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9、综合管理全市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调配工作。

10、负责全市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执行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市区企业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市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中央、省属在永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2、负责本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发和管理国际国内援助、贷款项目。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科室17个,所属事业单位10个。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调研室)、法规信访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扶贫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行政审批科、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科、人事教育科。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服务科。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永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永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永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永州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永州市人事考试院、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永州市职业能力鉴定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的单位包括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人事考试院、市信息中心、市职业能力鉴定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保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83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4.8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9.9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于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834.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7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9.9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4.8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408.8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4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社保基金监管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监管差旅费、培训费等方面;金保工程运转维护支出142.4万元,主要用于“金保工程”运行维护费、线路租赁费等方面;执法办案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市劳动监察支队办案所需办公费、差旅费等方面;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费、职称评审专家费等方面;市人事考试院非税成本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人事考试组考费、考试宣传资料印刷费等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3.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44.7万元,减少58.4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其他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2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公用经费紧张,大幅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22年,本单位资产总值年初余额421.16万元,其中包括流动资产23.00万元,固定资产398.16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占用办公用房773平方米。本单位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2022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因此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但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金额为183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89万元,项目支出426万元。

(六)财政专户经费

2022年本单位财政专户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七)会议、培训、节庆等经费

2022年本单位安排会议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66.67%;培训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万元,上升300%;节庆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晚会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论坛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非税收入。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收取、提取、罚没、追缴、募集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执行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附件: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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