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索引号: 4311000017/2026-04631 分类: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6-08-17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文号 :    
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6-08-17           来源: 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湖南丛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刘凡洁与被申请人湖南丛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劳仲案2026〕第304号)已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裁决书。

裁决结果如下:

一、申请人刘凡洁与被申请人湖南丛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湖南丛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刘凡洁支付拖欠工资4900元;

三、被申请人湖南丛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刘凡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14000元;

四、驳回申请人刘凡洁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告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永州市冷水滩区新府路社保站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欧阳薇,电话:0746-8219137)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7日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 顶部

主办单位: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湘江东路166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311000017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 ;湘ICP备05009375号

E-mail:yzrs_www@163.com 电话:0746-8321805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