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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6-0461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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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 |||
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道县佳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本委受理张吉文诉你(单位)道县佳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一案(道劳人仲案字(2026)第62号),申请人请求:1、被申请人道县佳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6940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6940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2025年8月13日-2026年2月13日的工资46164元;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180元;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12000元。因无法联系到被申请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8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在永州市道县潇水南路488号办公楼南楼(303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会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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