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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7/2026-04599 分类: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6-07-10
名称: 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文号 :    
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6-07-10           来源: 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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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枚

受理周三妹诉你(单位)李枚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仲案字〔2026〕第54号),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李枚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065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130元。因无法联系你本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8119时00分在永州市道县潇水南路488号办公楼南楼(303室)劳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会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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