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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6-0450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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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 |||
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舒 畅:
本委受理永州市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与你劳动争议一案(冷劳仲案字〔2026〕第192号),申请人永州市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向本委提出的仲裁请求为:被申请人舒畅返还采购费用报销款25474元。经本委多次电话、短信联系你,无法联系你本人,而后本委通过邮寄送达方式,邮件被拒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5月12日9时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新府路社保大楼二楼215室(仲裁一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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