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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6-04429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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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 |||
湖南方舟奔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陈稳战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冷劳仲案字〔2025〕第472号),申请人仲裁请求为:一、确认双方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10月1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少发申请人2025年9月工资4700元;三、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6500元。本委于 2025年12月5日依法作出书面裁决,裁决结果为:一、申请人陈稳战与被申请人湖南方舟奔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10月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6500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案现已结案,因本委多次电话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均无法成功送达,而后本委通过邮寄送达方式送达,亦被退回。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