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5-0424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永州美苑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陶悦诉你永州美苑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冷劳仲案字[2025]第318号),申请人仲裁请求如下: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5日工资差额2050.42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800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400元。本委于2025年7月16日在本会仲裁庭立案, 本委依法受理后,多次电话、短信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均无法送达,而后本委通过邮寄送达方式被退回,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件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9时在永州市冷水滩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一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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