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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7/2025-04140 分类: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03-31
名称: 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文号 :    
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5-03-31           来源: 宁远县人社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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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刘仁辉诉你单位工伤待遇等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仲案字〔2025〕第22号),申请人请求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6000元,工伤待遇赔偿金135170元,共计141170元。因无法联系你本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5199时整,永州市宁远县九嶷南387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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