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5-0414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北宝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仁辉诉你单位工伤待遇等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宁劳人仲案字〔2025〕第22号),申请人请求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6000元,工伤待遇赔偿金135170元,共计141170元。因无法联系你本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9时整,在永州市宁远县九嶷南路387号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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