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7/2024-0396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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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昊弘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深圳市昊弘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本委受理 周利国 与你 深圳市昊弘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劳动争议一案(冷劳仲案字[2024]第133号)周利国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4329元。因本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2024年10月28日上午9时前到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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