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履职依据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4311000017/2023-03708 分类: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7-19
名称: 《永州市促进就业帮扶车间持续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文号 :    
《永州市促进就业帮扶车间持续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2023-07-19           来源: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就业帮扶车间持续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的意见》(湘人社规〔2022〕33号)

二、实施的基本原则

市场引领,政府推动因地制宜,特色发展聚焦就业,长效运行统筹兼顾,促进共赢。

2023年预期目标任务

全市 2023年建成就业帮扶车间不低于1015家,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就业帮扶车间60个以上。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规模不低于11100人,脱贫劳动力务工收入增幅5%以上

、扶持政策主要方向

1.就业帮扶车间的建设方式:一是引导龙头企业到乡镇、村创办就业帮扶车间;二是鼓励创业者镇、村建设就业帮扶车间;三是鼓励项目落地乡镇、村,扩大就业帮扶车间规模

2.就业帮扶车间的行业发展:一是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特色手工艺品生产加工和乡村旅游服务等就业帮扶车间;二是来料加工、工业产品零部件加工及商贸物流和营销服务等就业帮扶车间;三是重点优势企业(产业)入驻,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四是聚焦绿色生态环保产业,引导就业帮扶车间提升产业层次。

3.就业帮扶车间经营用地保障充分利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用房、乡镇村办公用房、学校和卫生院房屋、企业厂房等,以项目为支撑等集体资产或上述资产的闲置区域,进行资源整合、改建扩建,作为就业帮扶车间的开办场所。同时,企业和组织也可自行租赁场所。

4.给予场地费和物流费补贴支持从2023年起,对本年度新建的就业帮扶车间给予一次性场地改造补贴;对当年正常运营的就业帮扶车间,可给予改造、租赁、水电物流等运营费用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补贴资金由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政府财政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5.给予就业稳岗补助支持对上一年度吸纳脱贫人口累计就业6个月以上、年工资性收入6000元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按照2000元/人标准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6.给予社保补贴支持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且依法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 12 个月的企业,比照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此前已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补贴期限合并计算),所需资金从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7.给予创业补贴支持引导农民工、脱贫人口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当地能人就地创业,帮扶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等支持。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设就业帮扶车间的企业可比照帮扶经济组织享受金融支持政策。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

9.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开展针对脱贫人口的“订单式”岗前技能培训,提升脱贫人口技能水平。同时,以就业帮扶车间为平台,开设专题提升培训班,培养一批集技术、经营管理能力于一身的脱贫致富带头人。

10.大力培育车间品牌。利用“互联网+”等方式,积极推广就业帮扶车间产品,举办产品推介会、展销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车间产品的影响力、竞争力,培育一批特色车间产品,树立一批知名就业帮扶车间品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主办单位: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湘江东路166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311000017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 ;湘ICP备05009375号

E-mail:yzrs_www@163.com 电话:0746-8321805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