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招录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实施方案》(永委人才〔2020〕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2021年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面向参加湖南普通高考报名的永州籍考生招生,录取批次为湖南专科提前录取批次。2021年计划招收农业专业特岗生97人,医学专业特岗生213人。各县市区(管理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见附件1、附件2。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具有三年及以上(时间截至文件发布之日)永州市户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含职高对口升学)。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愿意为农民服务,有志于乡镇涉农、涉医类工作,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工作安排,到永州市各县市区(管理区)乡镇工作5年以上(医卫类特岗生服务年限不含规培时间);
2.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龄未满22周岁;
3.具备招生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落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4.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历史类、物理类专科录取控制线以上;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文件执行,符合文件中“无医学类、农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等规定。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专科提前批志愿栏中填报相应的志愿(含专业志愿),考生按照报考科类(历史类或物理类)在面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管理区)招生的医卫类或者农技类专业中选择进行填报,可以填报多个专业志愿,但不能跨类别填报专业志愿,其他选考科目不限。
(二)协议签订。考生填报志愿后,须在2021年高考专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第3个工作日17:00前,打印填报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高考志愿的截图,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未满18周岁的,需其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前往)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管理区)相关部门(农业类专业在农业农村局,医卫类专业在卫健局)填写《永州市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部门初审通过后,考生预签《永州市2021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的,视为无效。
原则上,考生只能选择填报本人所在县市区(管理区)户籍的特岗生岗位。祁阳籍考生在填报《申请表》时,可以选择是否调剂到金洞管理区;江永籍考生在填报《申请表》时,可以选择是否调剂到回龙圩管理区。对于愿意调剂到金洞、回龙圩管理区的考生,在金洞、回龙圩管理区招生计划招录不满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剂录取。
因本项目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在选择“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招生项目时,不能再填报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其他专科提前批专项招生项目(即省卫健委和省农业农村厅专项招生项目)。
(三)资料汇总。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卫健局于预签协议时间截止后15日内,汇总《申请表》送同级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考生还需报同级乡村振兴局)审核,连同所有预签《协议书》的考生名单报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由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报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并将《永州市2021年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永州市2021年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报名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永州市2021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送各县市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四)投档录取
特岗生录取实行单独划线,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并按以下规则程序录取:
1.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及考生预签《协议书》情况,按科类分县市区(管理区)分专业以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分相同的,以语、数、外三门总分排名先后,同等条件下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考生予以优先考虑。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对拟录取名单投档,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专科提前批进行录取工作。录取时,根据考生实际填报志愿情况,个别县市区(管理区)未完成计划录取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可进行调剂录取。
2.录取结束后,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将录取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各县市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完成《协议书》中县市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签订工作,并于11月1日前将《协议书》共一式三份寄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培养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农医特岗生培养学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完成复核工作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各协议方,考生档案、定向就业的县市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市区(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或卫生健康局各存一份。
附件:1.永州市2021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专业计划分配表
2.永州市2021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县市区(管理区)招生计划表
3.永州市2021年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
4.永州市2021年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5.永州市2021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中共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