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选调的有关政策规定,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选调范围
(一)选调职位
1.市容环境与园林管理科1人;
2.废弃物处理和给排水管理科1人;
3.项目建设科1人;
4.办公室1人;
5.机关党委1人;
6.财务审计科1人,具体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市市直机关 (含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回龙圩管理区、金洞管理区机关 (含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自愿放弃科级领导职务的也可以报名),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身体健康;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生时间和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6.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一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地点: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科(市城管执法局4楼404室);考务咨询电话0746-832584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科负责进行。
(三)考试
1.笔试。报考总人数与职位公开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或取消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放弃面试资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用人单位派出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研究决定
中共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调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八)调入
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四、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证书原件,并准备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公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均用 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有关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虛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