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线路教育实践专题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群众线路教育实践专题 > 整改进行时
祁阳: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
来自: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4-07-01 07:32



  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萍)3月份以来,祁阳县采取严格自查、倒查、督查措施,共清查出9名处级、44名科级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职务,通过审批同意34名同志因工作需要继续兼任,19名同志自愿辞职或被责令在规定期限内辞去社会组织职务。
  祁阳县针对干部群众反映一些领导干部未经审批在社会组织兼职、有的在社会组织兼职数量过多、个别干部还在兼职的社会组织领取报酬等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对未经批准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或者此前经过批准兼任社会组织职务但不符合新政策规定的,辞去所兼任职务;对原已批准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确需继续兼任且符合新政策规定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对兼任社会组织职务领取报酬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为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不走过场,祁阳县采取了三项严格措施。一是单位及个人严格自查。要求各单位认真填报《祁阳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职务统计表》,领导干部个人如实填写《祁阳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职务登记表》,表格必须由本人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清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上报清理情况书面报告,明确提出,如有瞒报漏报的,直接追究一把手责任。二是从民政社团名册严格倒查。要求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根据全县所有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名册,逐一打电话通知各社会团体进行自查自纠,并与各单位上报的表格进行比对,倒查有无瞒报漏报的情况。三是督查组严格督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清理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没有按规定完成清理规范工作的单位和仍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主办: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承办: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湘ICP备14003970号-1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211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