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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践行群众路线如何“把自己摆进去”
来自: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4-05-05 08:53



领导干部践行群众路线如何“把自己摆进去”

 欧阳冬子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就是要亲力亲为、率先垂范,在当好“勤务员”、“实干家”、“运动员”上下功夫,以推动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当好“勤务员”,不当“官老爷”。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拥有较多的社会资源,他们的言行举止吸引着广大干部群众的眼球,他们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表现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高高在上,容易被鲜花掌声包围,经常让别人服务得很到位,逐渐滋生出一种“官老爷”的派头。他们喜欢对别人发号施令、指手划脚,却从来不“把自己摆进去”,置身于纪律和制度之外。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一切工作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因此,领导干部要彻底摒弃“官本位”的思想,放下“官老爷”的架子,在当好“勤务员”上下功夫。学习要勤。学习是成事之基,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提。领导干部要挤出时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优良传统和中央编发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读本,学习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要求、原则等理论知识,要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时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调研要勤。“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领导干部要做到民主科学决策就不能只停留在听听汇报、看看材料上,必须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多接“地气”。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深入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带着感情下去,带着问题下去,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条件较差和情况复杂的地方去。通过深入田间地头、村组农户,与群众坐一条板凳上聊聊天,与群众面对面交交心,走进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内心世界,了解群众到底在想什么、盼什么,在与群众的日常交流中掌握第一手材料,在与群众的朝夕相处中增进彼此的感情。服务要勤。“领导就是服务”, 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改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尽量不让前来办事的普通群众“走回头路”。领导干部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建好联系点,要经常“沉下去”蹲点,到基层召开现场推进会,实行上门服务、结对帮扶,着力解决企业、乡村、和基层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把群众的小事办实、难事办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当好“实干家”,不当“空谈家”。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要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活动全过程,扎实干事,不放“空炮”。夯实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当好“实干家”,首先要“照好镜子洗好澡”,搞清“我是谁,为了谁”、“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扫除思想上的尘埃,始终保持强烈的进取心、事业心,在如何干事、如何干好事上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做实基础。当前,有的领导干部也干了不少事,但多是花拳绣腿之事、锦上添花之事、脸上贴金之事,而对广大群众关心的基础之事、长远之事想得少,做得更少。做实基础,虽然短时间内不能立竿见影,看不到什么明显效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长远的效应就会逐渐显现,老百姓会更加受益。做实基础,需要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胸怀和气度,注重从上学、看病、养老、住房、雾霾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抓起,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基础性工作上下功夫。钉实钉子。领导干部实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不能松、措施不能软,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颗接着一颗钉,说了的要做,定了的要干,活动中一环接着一环过,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扎实。对于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选人用人等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一项一项研究,一项一项落实。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和单位的督导检查力度,把督导检查贯穿到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特别要抓好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该通报的要通报, 该“补火”要“补火”,该整改的要整改,并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坚决追责到底,决不姑息。
  当好“运动员”,不当“裁判员”。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更是活动参与者。如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由领导干部自己评价活动成效就有王婆卖瓜之嫌,人民群众也不能真正信服。领导干部要当货真价实的“运动员”,必须在起跑、途中、终点各个环节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起跑让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对开展活动的各种准备是否充分,“规定动作”是否全,“自选动作”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存在“偷跑”、“抢跑”行为,等等,都必须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过程让群众评议。在活动中,查摆的问题是否准确深刻,由群众来评议。建章立制是否客观有效,让群众来评判。活动方案、领导干部的公开承诺要及时向群众公布,活动进展情况、阶段成效等要随时更新,拿出来“晒一晒”,将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群众的“眼皮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结果让群众评判。要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尺,做到群众期盼的就要坚决做好、群众赞成的就要坚决支持、群众反对的就要坚决纠正,切实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而不是一阵风。要组织开展群众民主评议活动,真正把活动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群众,让群众“画勾勾”,让群众提意见,做到群众不满意活动不收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真正实效。(作者系中共东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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