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严问责 提升干部执行力
周润润
为政之要,贵在谋事,重在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高度,对提升干部队伍执行力提出了系列要求。他强调:“抓落实是领导工作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当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发展这一要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保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畅通无阻、执行有力、落实见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总开关”,着力查找执行力问题存在的思想根源
总体上看,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全区干部队伍形象明显改善,执行力明显提升,赢得了群众的点赞。然而,监督检查发现少数干部职工在抓工作、促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软执行、慢执行、不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宗旨意识不强,软执行。少数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弱化、服务思想虚化,能力不强“官”念强,官职不大架子大。思想上患“冷漠症”,深入基层不多,对群众诉求麻木不仁,对群众呼声充耳不闻,对群众疾苦置若罔闻,干群关系不是鱼水情深,而是水深火热。工作上患“麻痹症”,落实政策空对空,调处矛盾不及时,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直至闹出人命、赴省进京上访才肯处理。执行上患“自闭症”,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怕引火烧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该管的不管,该配合的不配合,该落实的不落实。
(二)能力素质低下,慢执行。少数临近退休的干部职工自认为工作了一辈子,“船到码头车到站”,“前途已看穿,努力有何干”,因此,执行时喜欢慢慢来、看着干,混到退休“安全着陆”就行。少数军转职工认为自己是工勤身份,没有政治前途,干好干坏一个样,学习缺乏动力,工作缺乏激情,执行缺乏干劲,业务不熟,水平低下,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有的干部职工不学习不看报、不调查不研究,缺乏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干工作、抓落实总是“老一套”,结果是“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导致执行力大打折扣。
(三)功利思想严重,不执行。一是重官型。只向上看、不向下看,只对个别领导负责,不对基层群众负责,眼中只有官位,不做具体的事,“嘴上说得头头是道,干起工作没有一套”,占位子、混日子、贪杯子,这种人谈不上执行,更无所谓执行力。二是趋利型。不服从组织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干工作讲价钱,办事情要好处,不是组织指向哪里,就奔向哪里,而是组织指向哪里,价钱就讲到哪里,个人利益至上。三是“淡薄”型。这类型的干部大都以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提拔交流机会少为借口,出工不出力,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四)法纪观念淡薄,乱执行。少数党员干部不懂规矩,摆权力耍威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有的不讲法纪,把行贿受贿当成是礼尚往来;有的心存侥幸,总认为党纪国法离自己很遥远,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工作推三阻四,故意制造阻力从中获利;有的视权力为私有,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索、拿、卡、要、报,为谋一己私利而不失损害群众的利益。
执行力问题,表面上看是能力水平问题,从根本上讲是作风问题,究其原因是思想、观念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上述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到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必须对症下药,切实加以解决。
二、坚持实践探索,狠下“死决心”,着力强化执行力提升的监督检查手段
执行力是凝聚力、是战斗力,更是硬实力。大政方针确定之后,关键就在于执行力如何。近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围绕发展抓执行、抓好执行促发展”为主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强化责任追究,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取得较好成效。
(一)扎紧制度笼子,让执行力“挺”起来。制度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意味深长地说过,还是制度靠得住些。提升干部执行力,亦是如此。要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只有把制度“立”起来,让干部职工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事做了是正确的,哪些事做了就该罚,做到有制可依、有章可循,这样才能让执行力“挺”起来。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零陵区作风建设“十个不准”》、《零陵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干部执行力建设的意见》等制度,将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投资领域等纳入执行力建设范畴,将办事拖拉、索拿卡要、挥霍公款等影响执行力建设的27项情形列入重点督查内容,视情节轻重,问责处理,将职能、职责、职权与执行力挂钩,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必对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强化监督检查,让执行力“严”起来。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执行力的有效途径。“三分部署,七分落实”。在抓执行力上,我们注重抓好“三个督查”:一是常态督查,确保执行有责。通过开展“人去哪里了”、“车去哪里了”、“事干哪里了”三项督查活动,规范工作纪律、公车管理等日常行为,定岗、定事、定责,做到人有事做、事有人管、办事有人,不空档、不虚位。二是重点督查,确保执行有力。围绕“三个创建”、项目建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重点督查,建立动态台账,实行发函交办、电话催办、跟踪督办、蹲点守办,一日一反馈,一周一小结,盯住不落实的人、瞄准不落实的事、问好不落实的责,形成强大震慑。三是专题督查,确保执行有效。在全区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认真组织作风建设“春雷行动”、专项整治“回头看”、“践行‘三严三实’,清除作风之垢”等专题督查活动,强力推进执行力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提质提速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让执行力“硬”起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区作风办严格落实“上溯一级、一事三责”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十个不准”的行为,既给予当事人责任追究,又给予分管领导责任追究,还给予单位扣减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值;既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又追究单位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去年以来,全区共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150次,下发督查通报81期,对125个单位和25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65人。在被追责的人员中,因作风漂浮、执行不力而被问责的达106人,占全部问责人数的42%以上。
三、坚持巩固深化,打好“组合拳”,着力构建执行力提升的长效常态机制
执行力体现好作风,好作风保证执行力。执行力的核心是“干”和“做”。邓小平同志曾告诫全党:“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结合当前实际,要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就必须紧紧抓住“关键的少数”这一重点,突出文化引领,创新考核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在全区营造一种狠抓落实、善抓落实、不折不扣、完全到位的执行力氛围。
(一)突出示范带动,为执行“聚力”。作风优不优,执行力强不强,关键在领导、重点在领导、难点也在领导。要突出领导抓、抓领导。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抓好本级,带动下级,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要敢于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执行力口号,让身份亮在一线,把形象树在一线,将实事干在一线。要突出典型抓、抓典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注重发掘、培养、树立、宣传一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以一带十,影响和带动全区干部职工,唤醒他们“激情燃烧的岁月”,激发他们主人翁的责任感和内心无穷的潜能,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打造执行文化,为执行“造势”。文化是软实力,更是推动力。思想决定行动。作为意识形态领域重要组成的文化,以其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教育渗透功能,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执行选择。当前,要加强执行力建设,在文化层面就必须强化两种意识:一是树牢执行理念。一切难题,只有在执行中才能破解;一切机遇,只有在执行中才能把握;一切愿景,只有在执行中才能实现。要教育全区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不找借口、坚决执行、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执行理念,使一切制度规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行为自觉,形成工作定力。二是要有担当精神。要把工作当责任,要视事业为生命,要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自觉性,以“不到长城非好汉”的执著和坚韧,坚决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创新考核机制,为执行“增压”。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更没有执行力。要突出压力传导,一级一级压实责任,一层一层分解目标。要加强执行力考核机制建设,层层制定岗位责任制,因岗定责,分类定责,个个头上有指标,人人身上有任务,确保人有事干,干事有人,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有效管用的考核体系。要强化激励机制,实行严格的“重奖重罚”制度,对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职工,既要给予物质鼓励,又要提拔重用,真正做到有为者有位;对那些不想事、不干事、干坏事,混日子、占位子、耍嘴皮子的干部职工,既要给予经济处罚,又要实施末位淘汰,直至清除出干部职工队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好干部任用关,要将执行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选好用好执行力强的干部职工。
(四)加大问责力度,为执行“提速”。制度不问责,是只纸老虎。要把问责摆到突出位置,以更严厉的手段促进执行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实、事业大发展。要深化问责领域。坚持抓大不放小,实行“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既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又要加强对上下班纪律、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实现“全方位”、“无盲区”。要拓宽问责途径。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民主评议和机关单位作风建设综合评议活动,对排名靠后的启动问责程序。要强化责任追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和倒逼整改机制,对发生违纪违规问题或“四风”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要彻查当事人,又要倒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形成追责问责长效、常态机制。
作风建设新常态,干部应有新作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历史使命,敢于担责、勇于负责、严于追责,为全区干部执行力提升提供监督保障。
(作者系永州市中青年干部骨干执行力提升班学员、永州市零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