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2月14日讯(记者 刘跃兵)今天,宁远县下发第9期作风通报,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两名干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2月13日,宁远县委作风办对全县各单位执行“禁酒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县棉花坪瑶族乡财政所长黎某阳、水市镇杨家山村驻村干部邱某俊中餐饮酒,违反了永州市委的永办发【2017】年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暂行办法》。根据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该县对棉花坪瑶族乡、水市镇和黎某阳、邱某俊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扣减棉花坪瑶族乡、水市镇2017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各1分。同时,责成县财政局免去黎某阳财政所长职务,责成水市镇调整邱某俊工作岗位,并对棉花坪瑶族乡、水市镇两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力度,切实加强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